禁枪禁匕首合理,但禁菜刀就太离谱了
于德浩
2017.6.14
就社会治理来言,把老百姓假设为好人还是坏人至关重要。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有时候律法会格外严苛,把人看成是坏人,以儆效尤;有时候,法律比较宽松,以推定无罪优先。无论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真正治理好的社会一定是假设大多数人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好人。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根本不同,是我们主要以传统道德来统治社会,而西方是以契约精神来治理社会。举个例子,在美国,就算很显然一个人杀人犯罪是客观事实,但只要律师能够驳倒警方出示的证据,这个人就可以无罪释放。在中国,我们是侧重伦理,虽然“杀人偿命”,但如果他为民除害,我们就会法外开恩。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许在西方适合严谨的法律,也许在东方更适合“私了”。无论怎么做都是为了提高整体社会治理效率。一般来说,我们应该首先假定人民群众都是好人才行,如果防民如防贼,那么这个“交易费用”就太高了。
中国人讲究中庸之道,通俗的说,要禁枪禁匕首,但不能禁止卖菜刀。如果有人认为有枪可以防身,我觉得这太“小儿科”了。坏人头上从来不写“坏蛋”俩字,他行凶杀人,还傻乎乎的预先通报一声,“你们防好了没”?也就是说,若公开出售枪支或匕首,是更利于坏人而不是好人。
相反,菜刀大都是给好人用的。如果看一下行凶杀人的案例,我估计“用菜刀行凶”的案例绝对不会超过1%。所以说,禁止卖菜刀的法令,既阻止不了坏人行凶,还给好人带来生活不便。更何况,咱们中国卖菜刀都几千年了,难道最近几年犯罪分子智商降低了,还是物质更发达的社会变得更野蛮暴力了?
讽刺的是,超市里禁止卖菜刀,但是却出售合规的十几公分长的小刀。以一个正常人的智商,坏人行凶伤人肯定是更喜欢这种能藏在裤兜里的小刀,而不是太过招摇的明晃晃的大菜刀。可惜啊,老百姓一时买不到菜刀,只能买这种适合“杀人”的小刀来费劲的切菜切肉。
如果“收尽天下铁器,来换得国泰民安”,那简直荒唐至极。当年毛主席对安保工作是这么说的,“如果人民支持我毛泽东,那么坏人根本搞不了我;如果人民真恨我,就算再多的警卫员也白搭。”现在,西方好多大城市屡屡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有人说,他们没有地铁安检,所以恐怖分子很容易得手。错!是因为西方国家干涉他国内政,惹着人家了。
俗话说,“俩人打架,他俩都不是好东西。”如果有一个是好人,这架就打不起来。惹不起,咱总躲得起吧。明哲保身的做法是以德报怨,而不是以牙还牙。冤冤相报何时了?你出军舰、飞机、导弹炸人家,人家弄个汽车炸弹恐怖袭击,还不是礼尚往来吗?
言归正传,从商业合作的角度来言,只有先退一步,把对方(合作伙伴、客户等)当成是好人,才能真正成为大商人。绝对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能有机会与对方合作的,可不是你一个吆。以退为进,才是大智慧。如果因为多争几分利而失去合作发展的机会,这就是因小失大。现在,据说苹果系统要分30%的打赏,我看乔布斯创建的这个帝国就要毁在这帮继任者手里了。千万不要得意忘形,当年洛克菲勒垄断炼油行业时,煤油价格是降低了90%,而不是要挟式的价格翻几倍。
要与人为善,你怎么看待别人,别人也会怎么看待你。苏东坡对佛印说,“你像一坨屎”;而佛印说苏轼,“你像一朵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