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不少人用指数投资收益来为“价值投资”寻找依据,其一贯的例子要么是上证指数自1990年以来上涨了20多倍提供了将近20%的年复合收益率,要么是以持有深发展、万科之类明星企业股票18年获得上百倍收益率来证明“价值投资”。事先申明我并不是要否定价值投资,只是觉得这些教授和基金经理运用类似的例子来“宣传”投资有点不够“地道”。我觉得有几点是需要仔细推敲的:1.指数的构成是不断在变化的,依照指数来计算的收益率其实已经将一部分失败破产的企业给消除了,如果是单选有价值的公司的话,完全可能选中这类失败者,毕竟成功的“明星公司”只是少数被事后表现证明的“幸运儿”,这对风险规避偏好的投资者来讲是个不小的挑战。2.在市场发展早期不存在指数产品,即使在如今指数化产品走俏的时境下也不是所有的指数化产品都能很好地复制指数表现。3.众说纷纭的“价值投资”按理说也不等于长期投资,因此动辄将长期持有XX股的收益表现来证明“价值投资”的成功只能说是“事后诸葛亮”式的辩护。这没有考虑到产品的可选择性和投资者对风险厌恶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