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小费制度。工体附近的BABY FACE和MIX酒吧,均在卫生间有服务人员索求消费。不过其模式是在客人洗完手后,示意你要给消费。也可以说如果你要是不洗手是可以不给小费的。通过观察只要是常客,几乎都有不洗手的习惯。为什么在西方流行的小费制度在中国酒行不通呢?原因和中国国情有一定关系,中国人喜欢占小便宜,吃大亏。要想占中国人的小便宜那是非常难得!一般在厕所如果给消费的一般在5-20元之间,相比迪吧厅内动辄百千元一瓶的酒很便宜了。但是中国人就是不喜欢给小费,包括大老板在内。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厕所的这种环境本身就不适合消费体验行为,顾客在厕所洗手,服务人员并未提供附加值服务。因此消费者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的附加消费效用,向顾客索取小费无异于乞讨。迪吧里面的酒百千元能够接受,是因为这个价格包含了顾客对于迪厅环境的认可、迪厅里面美女帅哥质量的认可。很多附加值被赋予到酒里面去了,因此顾客从酒里面获取的效用很大。而且在酒吧喝酒也是一种炫耀性消费行为,消费的数额和顾客的身份和地位是正比例关系。北京夜店就是通过价格机制把不同阶层的消费者区分开来,这就是市场机制的魅力。而在厕所给消费属于被迫性,因此其消费行为不具有炫耀性。给小费给多了反而给人一种傻的感觉,消费者将厕所和迪吧蹦迪区和酒吧区是严格割裂地来看的。蹦迪区和酒吧区人往往较多,所以示范效应会很明显。炫耀性消费成为主导消费,而在厕所本身不适于消费,其能够代表的是人对于自己私人空间的回归。在厕所更能回到本我状态,而在本我状态会非常理性。而理性的消费者明显地会拒绝给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