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是人民教育之圣堂,相比其他领域,高校职务犯罪社会危害性尤为严重。随着武汉大学两名校领导在基建工程中的贪腐案被曝光,被称为“净土”的高等学府,已失去了往昔的宁静。“象牙塔”为何频出“基建硕鼠”?如何防止高校建设领域不再有腐败通病? 为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重大案件剖析、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省查办和预防高校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昨日下午,省检察院和省纪委、省教育厅以及各高校一把手召开座谈会,共同携手构建高校惩防体系。
3年
查处高校腐败56件涉案80人
昨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在座谈会上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高校领域职务犯罪的有关情况。据了解, 2006年以前我省检察机关查办的高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很少。但近年来我省相继有一些高校领导干部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其中有些案件性质还比较恶劣,情节比较严重,社会危害性也比较大。从全省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线索情况来看:2006年以来共受理举报高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线索75件,其中贪污39件,受贿24件,挪用公款、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各1件,一般违法违纪8件;举报高校领导班子成员57件,院系领导18件;涉及本科类院校44件,专科类院校31件。
从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情况来看,2006年以来已立案查处高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6件80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1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厅级干部6人。比较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河南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徐兴恩(正厅级)受贿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原副院长刘宴宏(正厅级)受贿案,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喜堂(副厅级)受贿案等。目前还有一些案件正在初核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