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是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消费某种物品一定数量获得的满足程度。
效用是有时间限制的,或一天或一月或其它限定的时间。但人们谈效用时往往并不规定具体的时间。
效用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一定时间内消费量与欲望量的对比。
不同种物品的效用无法比较大小。例如消费苹果与消费梨,我们不能说消费苹果产生的效用大于或小于或等于消费梨产生的效用(效用是对应一定消费量的,不同消费量效用不同)。
对于消耗品而言,有餍足量。餍足量是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消费到此量满足程度即效用达到100%,可以说餍足量是最大欲望量。
消耗品是指某物品被消费或使用后其用途或功能消失或该物品已不存在——例如食物等。
效用概念一般是针对消耗品而言的。
服务类产品一般可以视为消耗品。但服务类产品与实物消费品很不同。消费者消费服务类产品其满足程度与服务质量更有关系,服务类产品不适合用数量类效用来计量。
对于非消耗品,因为可以重复消费,无法用消费量与餍足量的对比计量满足程度。
非消耗品是指被消费或使用后其用途或功能还存在该物品还存在还可以继续消费或使用的商品——例如汽车等耐用消费品,书籍等文化用品,等等。
对于一些非消耗品可以认为其餍足量是1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每消费一次即获得100%的满足。
还有一类物品无所谓什么满足与不满足。例如空气,人们不能停止呼吸它,没有必要去探讨一定时间需要呼吸多少,实际呼吸多少。这类物品就谈不上效用了。有一种观点说空气的价值为0,是因为空气的边际效用为0,显然是错误的。空气价值为0真正的原因是空气没有专属所有权,人人都可以使用。
显然,效用应用的物品范围很狭窄,所以用效用或边际效用来说明价值不是很有效的。
效用价值论核心的思想之一应该是一个物品如果不能对人类产生效用(即人类不需要它),那么人们就没有必要为它付出代价。
效用价值论核心的思想之二应该是一个物品如果能对人类产生效用(即人类需要它),那么人们对他们的需要数量也不是无止境的,有最大需要量,可称为餍足量。
西方经济学的基数效用论序数效用论都没有看到效用是相对指标,对效用的论述是有问题的或者说是错误的。
一个物品能产生效用的前提是有用,有用往往与物品的用途、功能等相联系。例如某某药有治疗某种病的功能,患某种病的人对这种药就会有需要。对于病人也不是什么满足程度的问题,而是病是否能治好或能治疗到某种程度的问题。需要也不是主观需要而是客观需要——是一种被动的需要。说到此,显然药品类也不适合效用概念。
我们还是把效用回归到有用,有用是价值的基础。没有用,一定没有价值。但有用也未必有价值,有价值要需要人来用并愿意付费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