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版面以前有一篇帖子,是关于西部地区的地方关于几个产业,由不同县政府间开通联系会议的方式来解决地方保护问题。分税制的实行,肯定会激励地方对当地产业的保护行为。但保护行为的出发点在于保护地区的区域经济总量(而不是追求地方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平衡)。明确这一点,也许是我们可以打开这一难题的入手点。
由于物质流、资金流、人才的流动是有成本的,不是瞬间就可以完成的。因此贸易分工理论下的必须高度专业化的思想并不是完全适用。(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可以参见南京大学梁琦教授的空间经济学的内容)。这个基础为我们在不同的分税制主体之间,例如相同的县政府之间,通过合作的形式,实行不同的产业结构,即能够照顾效率,又可以兼顾总量,满足官员的政绩要求。
所以说,由于分税制的存在,在总量上的驱动,能否在政府间夹起相互合作的桥梁,可能是一个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