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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1
作为投资者,你是不是不愿意卖掉已经亏损的股票,而愿意卖掉那些已经获利的股票?
通过对资本收益和损失的研究,经济学家发现,与传统的金融理论相比,投资者倾向于较早地卖掉赢家,而较晚地卖掉输家。但大多数时候,这种效应产生的后果是投资的损失。为什么股民还会这样做呢?这是基于心理原因产生的,行为金融学从以下四个角度分析:
1、展望理论
当不确定的收入可以得到实现,而不是与其他的不确定事件进行积累的时候,投资者更愿意卖掉赢家,同时持有输家。直觉上看,在股票下跌的情况下,不卖出股票就相当于投资者在未来的价格变化上打赌,使其盈亏平衡,从而免于经历遭受损失的痛苦,而在收益区间内,投资者是风险回避的,预计未来价格会下跌。
2、心智账户
决策者倾向于把不同的赌博分割到不同的账户中,然后采用展望理论的决策规则对每一个账户进行分析,而忽略账户之间的相关性。在一本关于股票经纪人的手册中,Gross对于心智账户的一些特征进行描述,他认为,大部分客户不愿意以亏损的价格卖出股票,因为他们不想失去在这个投资中获利的希望,或至少实现盈亏平衡。但大部分股票价格不会回归最初水平,相反会进一步下跌,因此造成损失。
3、后悔规避和追求自豪感
Gross认为,投资者拒绝实现损失,是因为不愿意接受他们最初的判断是错误的这一事实,他们更不愿意向其他人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会让他们更感到后悔。而与后悔形成对照的是自豪感。当关闭股票账户实现损失时,投资者会感到后悔。当以获利形式关闭账户时,投资者会感到自豪。而后悔给投资者带来的痛苦一般要大于自豪感带来的满足。这种不对称性会导致投资者倾向于不进行交易。因此,具有这种偏差的投资者既不愿意实现损失,也不愿意实现收益。比如说,虽然卖掉了一只股票并获得盈利,但是仍然会关注它,并且在它涨之后觉得卖早了而后悔。
4、自我控制
自我控制的问题是理性的委托人和比较感性的、短视的代理人之间的矛盾。投资者愿意很快的证明自己过去的决策是正确的,并实现自豪感,所以往往很快的卖掉赢家,而迟迟不愿卖掉输家以延迟后悔感。因此,投资决策可能变得不再理性,而委托人没有足够的力量阻止代理人的这种感性的、非理性的决策。

正是这些心理原因,主导投资者的行为,去进行不理智的投资行为。因此,要更好地进行投资取得好的收益,就要充分了解自己心理的缺陷,用技术分析、适当操作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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