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5 13:54 
光说没用啊,既然你也同意只拿劳动所得,那就得公开自己的劳动内容和质量,事先开价,公开竞争,多少钱 ...
现在不就是这样嘛。你在招聘市场上,不就是明码标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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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劳动者就是这样的。
所以,如果你说谁是劳动者,那么就请他去招聘市场明码标价去——讲清楚你的能力,你会干啥,水平如何,要价多少。
你标了自己的价码,别人同意了录用你,你还要说别人剥削了你,你还讲不讲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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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我和剥削我,没有矛盾啊,而且录用是剥削的前提呀,怎么不讲理了?
不过求职者标价是对用人者来说的,两厢情愿即可,不需要什么“大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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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来的合理制度之下,还就得大家同意。因为用人者就是大家,劳动者之间就是互相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