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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在我们这个社会,只要生产力还没有足够发达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程度,只要有利益的分配,就会有矛盾。而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的矛盾就是“民商矛盾”,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政府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协调机构”,无论是站在那一边,其本质并不会因此变。

在我们这个国家,曾经有过政府完全地、绝对地站立在人民的这一边的时候,这一时侯就是毛泽东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时代”——也是官方称呼的所谓“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请不要怀疑我的这一论断,因为我所指的政府立场是指意志上的)然而结果显示这种立场并不可能完全地消除矛盾。所以在毛泽东去世后,摒弃了个人意志的中国政府再次回到“协调者”的立场上。这种变化立刻取得了成就,经济建设明显好转起来。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正确的方向——即只要保证了多数人(或者占绝对力量群体)的利益,这种政策就是对的、正确的和可行的。

请原谅我上面的一段长篇大论的论断,因为以下我所要阐述的关于对最近刚刚出台的一项政策的观点,正是基于以上这一分析结果。这项政策就是——国家基本药品价格制度。

咋一看,这是一条惠民政策,事实上确实——是的,我承认。但是我只能认为这一“惠民”的意义并不全部指的是“应该惠及”的人民,而只是理应惠及的“其中的一部分”。因为从基本药品价格中的“基本”一词已经可以看出这一所谓的价格制度并不针对所有的药品价格进行规范,这很可能是中国政府在近几年的医疗改革失败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即不能再追求最大效果。因而对“基本药品”的价格规范实际上是一种“政策妥协”。这种妥协的内幕是:在针对了一部分基本药品的价格进行规范限制后,另一部分“非基本药品的”价格很可能被因此而放纵。因为政府可能已经感觉到了来自商业阶级的力量,他们认为,如果政府不作出退让,保证他们的最低利益底线,他们就会绝不妥协,采取各种消极抵抗措施,暗暗化解政府的政策压力。最终造成改革失败或成果无效。

因而采取“基本药品”的价格制度,从而放宽其它药品价格,乃是一种官商交换——政府不再对药商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进行绝对限制,而是只对于“基本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商人则顺应这种政策,在官方的“基本药品”价格上做出让步。这实际上保证了大多数普通医疗者的基本权益。

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这种政策的“绥靖”性质,也就是商人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顺应了官方的基本价格政策后,很可能把这一部分利益的渠道转移到另一部分“非基本药品”价格上,也就是说,例如,当医院在对于感冒药等“基本药品”进行政策上的价格降价后,同时把电子医疗器械等“非基本药品”的使用价格相应的或一定比例的抬高,以弥补基本价格降价带来的利益亏顺——这句不是我的一面之词或者猜测,因为根据腾讯网的新闻转载,来自重庆日报的官网报道解释,本月基本药品价格降价后,本市(重庆市)的500多种药品价格实施了降价,而同时提价的药品有100多种,平均提价6.4%。

这会造成一种局面,那就是:基于医院在基本价药品价格政策上的积极,官方也不好意思再要求医院在非基本药品价格上的限制,那么可以想象,当那些患了感冒发烧等一般疾病的患者来到医院治疗或药店购买药品时,获得了相应的的优惠,而这部分人在民众中占绝大多数。他们很可能因此认为这是一项有效的政策。同时另一部分人——少数需要使用到非基本药品价格的患者则很可能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来弥补前面一部分人所享受利益的落差。这种结果造成以上我所分析的“官方政策逻辑”——满足了大多数人的,就是好的,就是正确的、有效的!

我完全不会怀疑官方的这一项政策在实施上会获得良好的效果和社会反映,因为医疗方面获利者们会能够根据自己行业的性质清楚地认识到,完全没有必要急功近利,只要政府还给他们留了一条路,他们就有能力把它变成一条金光大道。并且这种策略也会获得相对更好的社会效应——不再遭受大部分人的反对和质疑。

但是我提醒,任何妥协的绥靖政策最终都会酝酿新一轮的矛盾对立,甚至多部分人的利益也不能一定能代表和解决整个社会的问题,试想那些“非基本药品”的少部分使用者为什么要承担来自多部分人使用“基本药品”的价格责任和义务呢?

况且,在个体上,这两种角色并不总是一成不变的!

这一句话的意思是:也许你今天因为感冒而享受了5块钱的感冒药公平基本药品价格,但是如果明天你患了一种更重要的疾病,这种疾病非得需要你使用“非基本药品”不可,那么在这个时候,你很可能因此而不得不接受更高的“非基本药品”价格,这个价格很可能超出你的承受能力。要知道这种情况并非完全的不可能的——而是完全的有可能。就像当年英国和法国在接受牺牲了波兰和丹麦等国的利益后,暂时保全了自己,但是最终灾难还是要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因此我要说的是,作为普通大众,永远不要被这种绥靖政策蒙蔽了双眼,而作为政府,也最好不要被这一种政策的暂时胜利而冲昏了头。因为一个不变的事实是:药品价格本来就是存在普遍的不合理,基本药品的价格不合理,非基本药品的价格一样不合理,人民并不需要因为基本药品价格的合理而承受非基本药品的价格的“更加不合理”。
因此在转移了矛盾中心后,建议官方请不要沉浸于暂时的和平、和谐,而应该更彻底地改革药品价格制度,真正的体现保证人民的利益。切莫玩那种一味的转移矛盾,愚民的“官商妥协”政策!

林开桥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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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14:00:00
呵呵 说的好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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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1 21:56:40
楼主说得好,事情倒是这样,这个道理我们也都明白,关键是这个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太好确定。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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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1 23:17:19
现在的政策都是政界和商界的博弈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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