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推行有奖定额发票,以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为依托,有效地堵塞了税务征管漏洞,提高了税收收入,这种“以票控税、以票查税、以票管税”的办法也证明了在税收管理中是行之有效的。但风行的商家耍花招误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行为,也折射出人们对有奖发票的理解程度仍需提高。
商家:超定额使用发票要补税
说到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地误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某酒楼林老板解释说:目前大多数中小型餐馆都采取定额征收方式,税务部门会根据餐馆的规模、地理位置及实际经营情况等给每家餐馆定一个最低纳税额度。同时按照税法规定,餐馆的实际经营额度超过定额时,必须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体现在发票使用上,当发票使用额度未超过税务机关的定额时,按定额缴纳税款;当发票使用额度超过定额时,超过定额部分的发票要根据规定补缴税款。如一家餐馆的营业收入定额为一个月20万元,那么只能领购不超过20万元的发票额。假设上月发票用了25万元,那这家餐馆应该按25万元来计算上月的应纳税额。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税务机关实行了发票对奖活动,消费者热衷于消费索要发票。如果每次消费后,我们都如实地提供发票,那么按税务机关规定领取的限额发票将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为了防止使用发票超过限额而补缴税款,只有在引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上耍点花招了。
消费者:协税护税意识参差不齐
笔者与一些消费者就商家耍花招误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的行为进行了交流,发现情况并不令人乐观,虽然大部分人从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出发,表示要将协税护税进行到底,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明知道商家在耍花招,但经不住在消费后因放弃发票而能即时得到一点小实惠的诱惑,甘愿上商家的小圈套。郑女士一语道破天机:发票中奖是一个偶然性比较强的事情,况且自己要了发票也未必能报销。
专家认为,将重点放在依靠消费者监督商家纳税的思路并不具有现实意义,如果消费者的思想境界和意识水平没有到达到一个良好的高度,没有激励或强制因素存在,普通消费者很难承担或履行这种所谓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礼品代替发票、不要发票免零头”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还是在于税收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不合理,而不应该一味强调让消费者承担这本该是商家必须付出的责任和义务。
资深中介人士提醒:耍花招是严重的偷税行为
按照《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算了一笔帐,如果消费者在某饭店消费了100元,税务机关依照8.50%的综合征收率在这顿饭里应该征收其8.50元。无论饭店通过何种手段未向消费者出具发票,都有导致偷逃税款可能性的发生。若10个消费了100元的顾客没有向饭店索要发票,那么该饭店就有可能逃税85.00元。由此推算下去,所产生的数字将像滚雪球那样令人无法预知,同时,餐饮娱乐行业的商家向消费者赠送的小礼物按视同销售规定是应该并入其营业额征税的,但很少有纳税人申报了这部分营业额,这都是构成偷税的要件。
为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纳税空间,保证国家税款足额入库,除了依靠税务工作者对纳税户的税务检查,更重要的还得依靠经营者纳税意识和消费者协税护税意识的增强。税务机关在餐饮业、娱乐业、沐浴业的有奖发票管理上,建立一套运行畅通的举报奖励制度,应该是遏制商家耍花招误导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的有力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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