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开放式回购又称国债买断式回购,是指国债持有人将国债卖给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国债的交易行为。
国债式封闭回购事实上是一种质押式回购,回购成交后,相应国债所有权没有转移,因此,封闭式回购仅有仅具有融资功能。
相对而言,国债买断式回购是一种实券过户的交易,回购成交后,,相应国债从融资方账户过户至融券方账户,融券方在回购期间拥有相应国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买断式回购不仅是一种融资的工具,同时也可以作为融券的工具。此外,封闭式回购实行“标准券”质押制度,买断式回购的标的券种为指定的单只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