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就在恩格斯后面接着的叙述:“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20,331]即恩格斯所说的“价值”就是“商品价值”;而“商品价值”是发生在“交换领域”中的“关系”范畴!恩格斯接着说:“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的价值的时候,那我就是说:(1)它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产品;(2)这是由私人为了私人的打算生产出来的;(3)它虽然是私人劳动的产品,但同时又是社会劳动的产品(这一点似乎是生产者所不知道的而且似乎是违背他们意愿的),而且是以社会方法即通过交换来确定的一定量社会劳动的产品;(4)我表现这个数量,不是用劳动本身,也不是用若干劳动小时,而是用另外一个商品。因此,如果我说,这只表和这块布价值相等,这两件物品中每一件的价值都等于50马克,那么我就是说:在这只表、这块布和这些货币中,包含着等量的社会劳动。因此,我确认,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劳动时间是以社会的方式计量的,而且是被看作是相等的。但是这种计量,不像通常用劳动小时或工作日等等来计量劳动时间那样,是直接的、绝对的,而是迂回地、以交换为中介来进行的,是相对的。因此,即使这一确定数量的劳动时间,我也不能用劳动小时表现出来,因为我仍然不知道劳动小时的数目,而同样只能迂回地、相对地通过另外一个代表等量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商品把它表现出来。”[20,332] “价值是私人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的表现”;[20,335]劳动与商品价值不直接的、绝对的发生关系!必须通过交换才发生关系!况且,在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里是不存在商品与商品交换的,哪来的商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