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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在展开论述之前,本文还是要首先明确概念,以免大家都在各说各话。价值,遵循马克思的规定,是凝结于产品或商品中的劳动力耗费或劳动。价值量由劳动力耗费量或劳动量来体现,且劳动量越大,则价值量越高,交换能力越强,两者成正相。

        然而,劳动力耗费或劳动从哪里来的?不是天生或天上掉下来的,它也是来自以再生劳动力的生活资料耗费为代表的物的耗费。生活资料耗费越多,等量转化支出的劳动量则越大,包含在产品或商品中的价值量则越高。因此,价值的增量是来自劳动的增量,而劳动的增量却又来自生活资料的耗费量,从起点至终点看,价值增量也就完全来自于生活资料的增量,劳动只是一种间接的等量“中转”,不是价值量的最终来源。

        根据马克思对生产资料的内容规定,生产资料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生产工具和原材料。生产工具跟生活资料一样,作为物的耗费,在产品形成后就耗费掉了,并没有作为实物进入产品内部,并成为产品中的一部分。因此,生产工具不是产品增量的来源。

        剩下的产品增量唯一来源就当属原材料了。产品是由原材料转变而来的,投入的原材料越多,产品量则越大。劳动力耗费和生产工具耗费只是对原材料进行变性,即将一种使用性向另一种使用性转变,但它们不能变出任何物的量来。也就是说,劳动只能使原材料变性,将原材料转变成产品,而不能对原材料或产品进行变量,从而增加产品的量。

        从唯物论观点来看也正是如此,劳动力、生产工具和原材料这个产品生产事物中,原材料是事物的主要方面,而劳动力和生产工具则是次要方面,它们只在量变过程中提供变性的必要条件,并没有在创造或带来任何物的增量。物的增量由物的主要方面决定,正如小鸡形成是由鸡蛋决定的,温度只是提供孵化的必要条件,小鸡的数量增加由鸡蛋的数量增加决定,而不是由温度这个变性条件在“创造”小鸡。由鸡蛋成为小鸡的变性也只能是建立在鸡蛋这个物质基础上进行,温度不能凭空“创造”出任何小鸡,更无从带来小鸡的增量。

        为此同理,产品的增量由原材料决定,而不是由劳动力耗费或劳动决定,原材料始终是产品增量的唯一源泉,而不是来自劳动。如此一来,所谓“劳动创造”带来以产品为代表的财富增加,这种说辞在唯物论的观点中还能够成立吗?作为次要方面的外在条件的劳动,“劳动创造”还能创造什么?“劳动创造”不就成为一种十足的道德说教了,还能是什么?

        本文的结论只是从事实方面对劳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目的在于厘清科学问题和道德问题,要把道德说教排除在科学研究的范畴之外。如果马辩士认为这是在反对或“诋毁”劳动,那么就请马辩士首先考虑自身的智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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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 2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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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 22:02:35
龚民 发表于 2018-5-2 21:32
不劳动你吃啥、穿啥、住啥?不劳动只想消费还有何道德?残疾人都还想开网店自食其力!
请参阅本文最后一段,看来不是多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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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8:17:07
马氏所言的劳动力自身价值与再生劳动力生活资料的价值等量,而所谓的劳动价值是指使用劳动力后带来的结果。而按本文分析,这个结果直观的是产品,马氏接着将产品与生活资料在量上进行比较,产生一个量差,再以量差去体现两者的价值量大小,即“劳动价值大于劳动力价值”。可是,产品量是原材料带来的,而不是劳动力的使用所为,正如甜酒的量是糯米带来的,而不是酵母所为,道理一样。两者的比较本来就不存在内在的逻辑可比性,可马氏却来个霸王硬上弓,把无关的两者去做比较,并以此推导出一个劳资关系所谓“无偿占有”这种量差的道义问题来,真是滑稽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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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23:17:31
陈才天 发表于 2018-5-5 20:08
劳动创造商品价值是符合逻辑的,也是符合事实的。但问题在于马氏将商品价值来源规定为劳动的唯一性,这样就 ...
在马氏的概念规定里,商品价值就是劳动力耗费价值,说自己创造自己,无异于毫无意义的同义反复。

此外,马氏对价值用劳动来这样规定,谈不上符不符合什么,他要如此,谁能阻拦?所以,马氏的问题还不在概念规定这里。劳动价值论的问题在于没有实证,证明劳动力耗费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唯一尺度,所谓的“波动论”也就沦为一种信念,而不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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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6 23:01:09
陈才天 发表于 2018-5-6 21:28
你说的内容虽说也是劳动价值论问题。也有讨论的意义,但争议会更大。并且总体上看,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来源 ...
本人指出劳动价值论的问题目前没人能够做出否定,看不出对此存在什么争议。至于商品价值还包含其它什么内容,应该一一做出区别,切勿把不是马氏的东西推给马氏,然后就开始无的放矢的批判。

本人对官方学术界那种为了饭碗而进行的吹拍从来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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