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8-5-31 08:29 
原来真的需要查呀,哈哈。
(1)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 商品的两个因素,这一节中讲,商品的价值量只由 生产耗费的劳动时间 这一个因素决定,和产品的有用性无关。但是,请想一下,连劳动产品是否是商品都要用产品有用性的大小 来决定,讲产品有用性的大小对商品的价值量没有影响,这是明显不合理的。
(2)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同一节中又讲“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这是在用 有用性的大小 来决定产品的价值量.
根据这句话,我们来看看:当产品的有用性的大小大于零时,有用性的大小 是否是决定产品价值量的因素:
“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 有用性=0,价值量=0,同理,有用性只有一点点,价值量只有一点点。
可见,根据马克思的这句话,当有用性大于零时,有用性的大小是决定产品价值量的一个因素。
在同一节中,马克思一面讲 价值量只由 劳动时间 这一个因素所决定,一面又讲 价值量 由有用性的大小决定。这是矛盾的。 自相矛盾的理论是错误的理论。
(3)我们再通过一个问题看看 当产品有用性大于零时,只用劳动时间一个因素,是否能合理的决定产品的价值量:
问题:一个只有一点点用的劳动产品,它的价值量是只有一点点,还是等于=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时间?
合理的答案 显而易见是 ”价值量是只有一点点” ,只用劳动时间这一个因素是达不到这个合理价值量,因为劳动量可以是任意值,这些值大部分都大于一点点。要达到这个合理价值量,要用有用性的大小 和 劳动时间 这2个因素才行(例如:你在35楼做的,用有用性的大小决定容器的大小)。
在这个问题答案的基础上,还可以 在加上一点点有用性 继续问,一个只有2点点用的劳动产品,它的价值量是只有2点点,还是等于=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时间?
如此循环往复,可以一直往上跑的。
所以,当产品有用性大于零时,只用劳动时间一个因素,来决定产品价值量是不行的。起码要再加上”有用性的大小”这个因素。这样就是2个因素了,不是劳动价值论主张的一个因素了,因此,劳动价值论中的决定产品价值量的部分是错误的。
以上意见,抛砖引玉。谢谢各位阅读。
本人工作很忙,不能再写长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