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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9

需求价值论


价值问题是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本文从“需求”的角度对价值、主观价值、客观价值以及社会经济的价值体系进行自己的分析论证。通过“需求”来看待价值,这在经济学中尚无先例,本文首开先河,意在为读者呈现一种全新的主观价值理论。
三百年前,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弟提出了“劳动价值”的说法,后来的经济学的大师们亚当.斯密、李嘉图等人又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思想,最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系统的完善了“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并将这一思想推到最高峰。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劳动价值论”曾经是经济学中占有统治地位的理论。
在十九世纪末,杰文斯、门格尔创立了“效用价值论”,向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效用价值论”经过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维塞尔等人的丰富和发展,不断在西方经济学界扩大影响,并逐渐成为经济学的主流。
在经济学界,这两种主要的客观价值理论尽管声名显赫,但质疑之声一直以来是不绝于耳。笔者认为,问题就在于这些理论对价值的认识存有偏差,它们都没有在价值概念中区分个人和社会、主观和客观,将个人主观价值和社会客观价值混为一谈。“劳动价值论”把价值规定为“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只是从社会和客观的角度定义价值,完全否定了人的主观意识对于价值的决定作用。“效用价值论”虽然抓住了人的因素,但可惜他们找到了进入价值理论的大门却只是在门口徘徊张望,最终他们只见“效用”的入口,却找不到价值的出口,看不清里面的主观价值和外面的客观价值如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实际上价值的出口就是“需求”,“需求价值论”正是从这里打开了认识价值的大门。
1、需求与欲望
在经济学中,“欲望”一词是由“效用价值论”的学者们提出来的,他们的本意是想通过“欲望”来解释人的主观意念对于价值的决定作用,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上,这无疑是一个创举。门格尔及其他的追随者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与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分庭抗礼的“效用价值论”。但是,“欲望”这个东西,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它都是一个纯主观的概念,由于它不受任何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可以随心所欲大小无度,存在无法计量的致命缺陷,因此,要将它做为价值存在的依据,从根本上讲是不可行的。“欲望”不能在“价值论”中充当主角,于是“效用价值论”的学者们便用“效用”取代“欲望”来充当价值的基础。可是,“效用”最终也同样栽进无法计量的泥潭中不能自拔。
在经济学中,“使用价值”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可它却不能成为商品交换的依据,原因是不同的“使用价值”相互之间不具有可比性。那么,同为一物的“效用价值”也有相同的尴尬,不同的“效用价值”相互之间也不具有可比性。其实不管从那个角度去审视,“效用价值”和“使用价值”都是一对双胞胎。它们就是一根绳子的两头,这根绳子就是“人与物”的关系。当一个“人”与一个“物”建立起所有关系后,从物的客观角度去看,物对于人具有“使用价值”,如果从人的主观感受的角度去看,物有“效用价值”。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两种价值会有一些区别,可它们本质上是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还是同一个东西。不同物品的“使用价值”无法比较,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比较方法。如果它们的“效用价值”可以比较,那么“使用价值”的不能比较问题也就不存在了!人们只要将物品 “效用价值”计量、比较的结果,当成是“使用价值”的计量、比较的结果,问题就解决了。!但是这样一来,不同物品的“使用价值”无法比较的结论也就不复存在了。简单地说,一件棉衣保暖的“效用价值”和一个面包用来充饥的“效用价值”是没办法进行比较的。通过个人主观感受得到的“效用”根本找不到统一的客观的计量标准。把一个无法计量的东西当作价值,自然会在如何衡量比较的关键问题上说不清道不明。西方经济学家们绞尽脑汁,先后提出各种“边际效用”理论,试图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其中公认的最有创意的是希克斯,他继帕累托之后,发展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他用“偏好尺度”代替“效用函数”,用“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代替“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这一系列看起来很漂亮的代替,事实上只是五十步代替了一百步,只是解决了面包和米饭的比较问题,至于面包和棉衣该如何比较、如何排序,要用他的这些“规律”破解这道难题,还是勉为其难。把“效用价值”做为经济学中商品交换的依据,只不过是坚持“效用价值论”的经济学家的一厢情愿。
“欲望”是人的本性,但不是社会的本性。“效用价值论”的经济学家在用“欲望”来分析社会经济时,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忽略了社会本身所具有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以及社会对于“欲望”的强大约束力。人类社会是有组织、有规范的,不可能也不允许社会成员全都按照个人的“欲望”行事。个人的“欲望”在现实中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几个方面的挤压,一是社会法规的强制规范,二是与社会其它成员个人“欲望”之间的冲突、碰撞,三是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的自我约束。这些限制给本来是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个人 “欲望”戴上了镣铐,将它束缚在一个现实的范围之内。“欲望”经过社会因素的压缩裁剪,变得合理、实际、有界,并因为有界而使自己具有了形体,产生了质的变化,变成了社会的现实——“需求”。
凡是精神领域的产物,就象是一个灵魂,到现实的世界上来就需要有一个真实的化身做依托。对于“欲望”而言,“需求”就是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化身。“欲望”正是经过“投胎转世”为“需求”,于是从精神化身成了现实。
“需求”和“欲望”二者虽然质地上相同,但各自的特性大相径庭。我们可以把“需求”看作是一个由“欲望”的空气充起来的气球,这个气球的外壁就是理性。作为空气的“欲望”,它无拘无束,不可捉摸,它的膨胀会勾起人们的贪婪、导致犯罪、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需求”则不然,它是现实的、客观的、有界的,它体现着社会的理性,能够引导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在社会经济中,真正有意义的、能起统计作用的不是“欲望”,而是“需求”。
2、价值
价值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学的问题,也是其它众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对象。对价值是什么的争论,从古延续至今。这也就难怪经济学界对于价值问题讨论,一直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虽然古典经济学家们普遍对“使用价值”不感兴趣,但“使用价值”是一切价值的基础,研究“价值”问题当然离不开对“使用价值”的探讨。可是古典经济学的各种经典著作,对“使用价值”的来源、性质、特点所言极少,甚至还明确宣称“使用价值”不是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理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中不包含“使用价值”。
实际上这种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既然“使用价值”是一切价值的基础,那它在价值形成的链条中肯定是举足轻重的重要一环,在研究交换价值中自然也是不可或缺。事实上,当人们提到“使用价值”时,价值的概念就已经存在了,否则的话“使用价值”一词便无从谈起。古典经济学将价值定义为劳动价值时,完全忽略了(也可以说是回避了)“使用价值”中“价值”含义的问题,这正是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一个漏洞。

价值是物的社会属性,这应该是无可争议的。所谓物的社会属性,就是物与人(或者是人与物)的关系。事实上无论劳动价值论还是效用价值论,在谈论价值问题时都是在论述物与人的关系,只是各自的角度不同而已。劳动价值论是从人如何生产商品的角度研究价值,得出了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结论。人在生产中将必要劳动时间凝结在商品里,这反映的是生产中人与物的关系。效用价值论则是从消费的角度研究价值,讲述了物的效用对于人的意义,这个效用价值反映的是消费中人与物的关系。所以,物的价值不管它是何种类型,其本质都是人与物关系的产物。


物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属性,与生俱来生来的只有物理、化学、时间、空间等自然属性,物的价值是由人赋予它的,价值的大小也是由人来决定的。尽管人在确定物的价值时要依据物的性质,但是,物无法掌控人对于自己的认识。人是物的主人,物是人的奴隶,物的命运掌握在人的手中,物的价值是人对它的一个评估值,给它挂上的一个标签,价值的大小当然也是由人来决定的。所以,同为一物,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相对于不同的人,它可以被人捧上天价值无量,也可以被人打入冷宫价值为零。
物是客观真实的,是实体,价值是人对物的认识和评估之结果。在如何看待价值的问题上,需要强调的是:价值不是实体,而是对于实体性能的评估值。价值与实体同指向一物,但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可等同看待。实体通过人的认识和评估转化为价值,价值只不过是实体的一个虚拟的“映像”。假如将物比作月亮,人比作水,那么价值就是水中月。水中月不是真实的月亮,也不能称之为“月”,确切的说它只是月的一个影子。实体在上,月影在下,差距何止千里。如果硬要在月影里去探寻真实的月亮的存在,岂不是十分荒谬。
价值源于差别,用于比较。在一个毫无差别的集合内部,价值不会存在。价值的作用是在不同的物体之间进行比较,事物就是通过这种价值大小的比较,分出高低贵贱,确定各种物的的地位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物的价值量是由人度量出来的。度量的方法就是将物放在由人自己选定的一个价值体系中,用这个体系的价值尺度对它进行衡量,得出一个价值量。如果我们用数学的方式来表示,物所处的价值体系就是一个坐标系,物就是这个坐标系中的一个点,这个点的座标值就是物的价值。由于物的价值量一经确定,它的地位以及它和其他物之间的关系也随之明确下来,因此,对于物来说,价值量实际上就是代表了它在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或者说是级别、等级。
物的价值所具有的性质和大小,完全取决于度量它的价值体系。或者说,不同的价值体系会赋予物不同的价值。鲁迅先生在评论《红楼梦》一书时就曾写道:“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一本《红楼梦》被不同的人放进了不同的价值体系,结果得到了完全不同的评价。正是价值的多样性,才使得价值理论的研究群雄并起。每一种价值在它自己的体系中都是如鱼得水,并极力将其它的价值理论统统堵在门外。尽管物有着各种各样的价值,但是,对于社会经济来说,有意义的价值却只有一个,那就是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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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价值论2

3、物的经济价值
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劳动创造财富”的思想之上的。在社会生产中,劳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无可置疑,但可惜的是,劳动不是生产的目的,而只是生产的手段。在经济学的教科书中,我们会看到这样的论述:“社会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的需求。”,这可是得到经济理论界公认的观点。人做任何事,目的都是第一位的,用来达到目的的手段则是次要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人们可以选择各种不同的手段。创造财富,人可以用自己的劳动,也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使用自然力来实现。千百年来,人们想方设法搞发明创造,搞技术革新,努力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就是要用更少的劳动创造更多的财富。时至今日,我们的年劳动时间比起前人大大缩短,但年生产的价值总量却大幅度增加,这与“劳动价值论”的结论恰恰相反。近年来,许多“劳动价值论”的拥护者还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国与美国在经济上的差别,每年投入社会生产的劳动量,中国远大于美国,但美国的年社会生产总值却数倍于中国。这种经济价值量与劳动量呈反比例的现象,“劳动价值论”同样无法解释。种种事实表明,物的经济价值并非如“劳动价值论”所言,而应该是另有出处。
深入剖析“社会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的需求。”这一观点,可以看出,“满足人的需求”有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它表述了社会生产的目的,反映了社会经济的本质。另一方面它也明确地指出了社会生产的产品其经济价值之所在。产品作为社会生产的最终结果,它的经济价值当然是要依据生产目的来评估,经济价值肯定要服从生产目的,违背生产目的产品一定是废品,不会有经济价值。因此,产品要能够“满足人的需求”,或者说产品具有“满足人的需求”的能力,才有经济价值。
对于经济价值问题的研究,有几个重要之点应该引起重视。首先,经济价值有两种不同的形态,分处在思想认识领域和社会现实领域中,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在思想认识领域它是一个概念,属于个人的主观认识,是人对物的一种评估,可以叫它个人主观价值;在社会现实领域它又是一个具体存在,属于社会的客观真实,可以叫它社会客观价值。这两种经济价值的是分处在不同的价值体系之中,其内在本质和表现形式都不相同,所以,在研究价值时必须将个人主观价值和社会客观价值分开来进行研究。二者不加区分,必然会造成在价值看法上的各执一词,带来思想上的混乱。
其次,个人主观价值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人的认识源于客观世界但它并不是客观世界的镜像,而是客观世界的影像经过人的头脑加工后得到的数据。这种加工因人而异,可以惟妙惟肖,也可面目全非。如果仅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在对于价值的认识上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客观因素,而是主观因素。
如果说产品具有的“满足人的需求”的能力,是经济价值的实体,那么人对这种能力的评估结果就是产品的经济价值。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才有了“需求价值论”。

“需求价值论”把经济价值定位在人与物的需求关系上,通过对满足需求能力的评估来确定物的经济价值,用满足社会需求这个最终的目的来解释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用对社会需求满足的状态来衡量社会经济的一切经济活动,是“需求价值论”的核心思想。

在“需求价值论”中,物的个人主观价值所描述的对象是:物具有的满足人需求的能力。物的个人主观价值,就是对这种能力的认识和评估。物的社会客观价值,是物和社会需求的比值,它反映了物对于社会需求满足的程度。
需求对于经济价值的决定作用,是任何价值理论都无法否认的。“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在自己的理论体系中,都明确地将供求关系列为影响价值的重要因素。所谓供求关系,指的就是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关系,由于社会生产必须服从社会需求,所以供求关系其核心还是需求问题。“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把供求关系列为影响价值的重要因素,对于这些理论来说,无疑是一枚苦果。因为,承认供求关系能够改变价值,就是说“劳动”或者“效用”并不是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这岂不是对自己的否定。但是,供求关系对于经济价值的作用是摆在他们面前无法绕过去的一道墙,尽管他们很不情愿,也不得不将其加入自己的理论体系,这也从侧面证明了需求对于价值的有着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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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价值论3

4、个人主观价值
个人主观价值首先是物与人的关系,虽然是与物本身的性质有关,但是,人的主观价值这种社会属性必须是在物与人发生关系之后才能产生。由于物不可能主动与人发生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当然是要由人去主动建立起来。为了说明人与物关系建立的具体过程,我们先来看如下的案例:
一只螃蟹,遇到一个饥饿的人。二者狭路相逢,螃蟹是无路可逃,人又无其他可食之物。虽然该人以前从未吃过螃蟹,而且螃蟹看起来面貌狰狞气势汹汹,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但此人因饥饿难耐又别无选择,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将螃蟹捉住吃掉,成了天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料这一吃,吃出了味道,原来螃蟹是个美味佳肴。消息一经传开,众人争食螃蟹,螃蟹身价由此开始不断飚升。以上的情节,虽纯属虚构,但是合乎情理,不妨权当其真,并就此进行分析。
从此例可见,人与物关系的建立,首先是源于物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即物的有用性。其次是人对物的需求,两者结合在一起时,人便会主动建立起与物的关系。螃蟹身上的肉富含蛋白质,这就是螃蟹的自然属性。饥饿的人需要用食物来填饱肚皮,就有了对食物的需求。当人看到螃蟹时,主动去捉螃蟹、吃螃蟹,于是就建立起了人与螃蟹的关系。在吃螃蟹的过程中,螃蟹富含蛋白质的肉让人感受到了它的美味,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效果应该就是“效用”。这个“效用”不仅改变了人对螃蟹的认识,刺激了吃螃蟹人的食欲,而且还让听到“螃蟹好吃”信息的那些人也谗涎欲滴食欲大增,开始争食螃蟹,于是社会对螃蟹的需求大增。
在这个案例中,螃蟹的价值从曾经的无人问津开始,到众人争食结束,展现出了从无到有的增值过程。就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价值这个幽灵逐渐显露出了原形。对于螃蟹来说,从无人问津到众人相争,这中间最主要的改变就是螃蟹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变化。正是这种地位的提高,带来了需求的增加。因此,我们不难从中悟出这样一个道理:价值是什么?价值在人们心目当中就是所处的地位,在现实当中就是需求。
回顾上例中螃蟹经济价值的变化过程,正是螃蟹肉的美味效用,改变了人的认识,使得螃蟹的经济价值得到大幅度提升。“效用”或者说物的有用性是一种客观因素,它在价值形成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把效用看成经济价值的源泉似乎也顺理成章。这大概就是“效用价值论”看起来要比“劳动价值论”更接近经济价值的本质,更能被理论界接受的原因。不过,虽然在经济价值的形成上“效用”可谓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但它还没达到一言九鼎唯我独尊的地步,除它以外还有许多别的因素也能够影响人的主观价值,“效用”并不是唯一的一个。
经济价值无论是主观价值还是客观价值都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个人主观价值至少是由四种因素共同组成,这四种因素就是“效用”、欲望、判断力和道义。其中的“效用”是客观因素,其它的都是主观因素。“效用”和欲望的含义已不用多言,主要解释一下判断力和道义。判断力是人认识事物的一种能力,与人的知识水平、决断能力、外界影响力有关联。道义指的是个人的道德、信仰和情操。
“效用”是人对于物的作用的直接感受,是产生价值认识的客观基础。除了“效用”之外,欲望、判断力和道义对于个人主观价值的形成也是至关重要,和“效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在某些特定场合,“效用”因素的作用会变得可有可无,反倒是欲望、判断力和道义成了举足轻重的因素,它们中的某一个就能够完全决定经济价值。比如猪肉到了穆斯林地区变得经济价值全无,这种改变与“效用”完全无关,而是宗教的观念、道义的判决主宰了猪肉的经济价值。
欲望对于人的主观价值的形成是必不可少,没有了欲望的支撑和选择,就不会有“效用”。试想那个饥饿的人如果根本上就没有吃螃蟹的欲望,当然就不会有吃螃蟹的举动,螃蟹肉的美味效用也就无从谈起。欲望里面包含着一个形成经济价值的重要因子,这个因子就是“个人的偏好”。“个人的偏好”的存在使得个人欲望和物的“效用”之间产生偏离,并且会直接影响到对经济价值的估量。如果我们用数学的方式来表示,可以把欲望做成一根数轴,把“效用”表示成从数轴原点出发的一个线段,线段与数轴之间存在一个夹角,这个夹角就是“个人的偏好”,它反映了物的“效用”和个人欲望之间的偏离程度。这时的人的主观价值就是“效用”线段在个人欲望数轴上的投影。投影的长度代表了经济价值大小,它取决于代表“效用”的那个线段的长短以及“个人的偏好”夹角的大小。(参见人的主观价值价值投影示意图)由于欲望数轴没有刻度(欲望不可度量),主观价值作为欲望数轴上的一段投影也没有具体的数值,它的大小只是一个模糊量。所以,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评价物的时候,常使用不好、好、非常好等模糊量词语,原因就在于此。
“个人的偏好”是极富个性的,由于每个人的“个人的偏好”都不相同,所有才有“千人千面”“众口难调”的说法。“臭豆腐”这种食品有人对它特别喜爱趋之若鹜,也有不少人闻味作呕避之犹恐不及。同为一物,在两种人眼中的经济价值却大相径庭,有天壤之别。“个人的偏好”造成了个人主观价值千差万别,并使得全社会的个人主观价值群龙无首。
另外,判断力对于个人主观价值来说也是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外在的因素。它所发挥的作用,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最能影响人的判断力的是知识水平,正确的知识能够帮助人对经济价值做出合理地评估,反之,愚昧无知和偏见会使人做出荒谬的决断。其次、外界影响力对个人判断力的干扰控制作用也不可低估,尤其是社会舆论威力巨大,人的判断力常常会被它完全左右。舆论的作用是通过有关“效用”的信息来取代真实的“效用”,这样一来,真实的“效用”反倒成了无用之物。那些听到螃蟹好吃的消息后谗涎欲滴食欲大增的人,经济价值观的改变并不是根据真实的“效用”,而是听信了“螃蟹好吃”的信息后改变了对于螃蟹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效用”有时还比不过道听途说,这样的怪事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如果要让“效用价值论”者对它做出个解释,那可真是要为难他们了。

通常我们把判断力叫做“眼光”,说一个人很有眼光,是说此人看问题很准,对事物有很强的判断能力。在价值形成的图示中,这个“眼光”就是起到灯光的作用,通过这个光将线段投影到数轴上。正确的“眼光”应该是将线段的端点垂直投影到数轴上,这是最准确的判断力。如果判断力产生了偏差,线段的端点投影到数轴上就会偏离正确的位置,造成人的主观价值出现放大或者缩小的扭曲,而且是判断能力越差,人的主观价值变形越大。

在人的主观价值的形成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道义。道义并不参与具体的量度,可它是最终的审判官,拥有绝对的否决权。价值要在“道义”签字画押盖章批准之后,才最终成形。没有它的批准,价值就是一个零。好吃的螃蟹遇到了素食者,或是碰上了佛教徒,价值就会化为乌有。欧洲人不吃螃蟹,也不是对螃蟹的味道无知,而是出于他们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凡此种种,价值都是被道义一票否决,充分显示了在道义名下的各种意识对于经济价值的决断作用,这也使得我们在经济价值研究中对道义因素不能小视。
个人主观价值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一种思想认识,是一种观念。观念的东西要借用客观的形体去表现自己,并通过客观真实去影响外部世界。如果主观价值仅停留在观念形态,不能进入客观世界,那么它的存在对于社会经济毫无意义。主观上形成的经济价值认识,表现在具体行为上就是实际的需求。主观价值通过影响欲望,改变需求来显现自身的存在,同时通过需求的量使自己得到量化。主观价值凭借需求这个躯体,堂而皇之进入客观世界。而在客观世界里,我们却只能看到需求,无法看到那个隐藏在需求中的个人主观价值的真身。此时,对于个人主观价值,我们只能通过需求去揣测它。如果把需求比作是由欲望的空气充起来的“气球”,那么主观价值就是这个“气球”内的压力,它直接控制“气球”的大小,它是实实在在的藏身在个人的需求之中。个人需求进入客观世界后,就和它的对立面社会供给一起构成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就是社会客观价值体系。在这个价值体系中,我们看不到个人主观价值,看到的只有个人需求。
在经济价值的形成中,客观因素固然重要,但相比之下,主观因素的作用要更胜一筹。个人主观价值就是在这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出来的,每种因素都在各自的领域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并在特定的条件下充当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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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价值论4

5、社会客观价值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客观价值体系也是建立在个人主观价值的基础之上的。个人主观价值综合在一起,才形成社会客观价值。
个人主观价值是一个人思想领域的观念,不同的人观念各不相同,把它们综合在一起形成的社会价值观念,不可能包括所有的人的认识,只能是大多数人的共识。然而,这种共识未必正确,有可能还是非常错误,但只要是多数人认可,它就能成为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再者,它只代表了社会上一部分人的观念,必然还有一些人的认识和这种观念相左。三是它只是一个观念,能够对社会客观价值的形成施加一定的影响,但它并不能决定社会客观价值,社会客观价值的最终决定,还要依靠由个人需求组成的社会客观价值体系。
在社会客观价值体系中,个人需求综合在一起就是社会总需求,物的综合则是社会总供给。在社会的角度,需求的主体是一个社会群体,而不是个人,和物发生关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对它的需求是社会的总需求。同样,人面对的也不是一件物,而是同类物的总和即社会总供给。个人在这个体系中没有地位,所有的个人都融汇在特定的群体之中,任何个人的主观价值都不可能改变这个价值体系。
社会客观价值体系对于个人需求的综合不是简单的照单全收汇总了事,而是要进行一定的鉴别和筛选。其标准有三,第一就是个人需求必须符合社会道义标准,第二是个人需求要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第三是具有相应的社会资源。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需求,才是社会的合理需求,才能汇总后成为社会真实的总需求。
物的社会客观价值体现在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关系中,反映了物对于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根据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比值来确定自身的大小。社会的总供给对应的是社会生产,社会总需求对应的是社会消费,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社会客观价值的本质就是社会生产与社会消费的关系即现实社会经济的关系在物身上的投影,它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一个函数。社会生产在不断发展,社会消费也在不断变化,因此,物的社会客观价值也是在随时变动。
在“需求价值论”中,物的社会客观价值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化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这一点与其他的价值理论有着根本的不同。其他的价值理论,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效用价值论”,都认为物有确定的价值,正因为此,这些价值理论对于物的价值变化难于解释。然而,“需求价值论”解释起来却顺理成章,因为社会客观价值本来就是变化的。
社会客观价值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当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历来是经济学价值研究的重点,古典经济学就是从讨论交换价值开始的。经济学家萨伊将社会经济分为生产、分配、消费三大部分,不同的价值理论在这三大部分上也各有侧重。如果说“劳动价值论”是从生产的角度研究交换价值,“效用价值论”是从消费的角度研究物的交换价值,而“需求价值论”则是从分配的角度来研究物的交换价值。不过,“劳动价值论”从商品生产的角度看待商品的交换价值时,对于商品与消费者的关系只字不提。“效用价值论”则是从消费的角度,从商品对于消费者的“效用”上寻找交换价值的存在,而对于商品生产的意义也是根本不予考虑。可交换价值不是单方面的价值,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都能接受的价值,所以,经济理论对交换价值的解释也应该顾及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如果仅仅只是从一个方面看待价值,那就会顾此失彼偏颇在所难免。由于“需求价值论”的社会客观价值是用供求关系构建起来的,所以在诠释交换价值这一点上,要更胜一筹。它兼顾了双方的需求,是全方位的体现了社会经济的状态,因而,这才是交换价值的真实面貌。
社会客观价值体系根据物自身的经济价值大小,给万物排定座次,使社会经济能够有序运行。因此,从对于社会经济的实际意义上看,物的社会客观价值才是经济学主要的研究对象。
把物的社会客观价值表示成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比值,很容易使人误以为“需求价值论”是马歇尔的“供求关系价值论”的翻版,其实,“需求价值论”与马歇尔的“供求关系价值论”全然不同。马歇尔把供求平衡时的商品价格当作商品的经济价值,是将价值和价格混为一谈。而“需求价值论”则把价格和经济价值完全分开,物的社会客观价值量根据社会真实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之比得出,这和价格没有任何关系。“需求价值论”跟马歇尔的“供求关系价值论”,完全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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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价值论5


6、经济价值的计量
对经济价值的计量,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价值反映的是物满足需求的能力,可物有各种各样的能力,究竟是哪一种能力能成为经济价值。这个问题的决定权不在于物而在于人,确切的说是取决于人的需求。人是按照自己的需求决定经济价值的取向,确立衡量物经济价值的价值体系。不仅如此,在这个价值体系中,也是把人的需求做为衡量经济价值的尺度。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个山民在山上挖了一个树根回来,准备用它烧饭。一个郎中路过,看到树根说,这是个药材,烧了可惜,我给你点钱,把它卖给我。这时,一个雕刻家也来到这里,看了又看树根,然后大叫,“哎呀!这个树根的造型太好了,我高价买了!”。同一个树根,对于山民是一般的烧柴,对于郎中是可用的中药,在雕刻家眼中,却是难得遇到的好材料。三个人各自的需求不同,经济价值的取向也不同,估量的经济价值的大小也不同。所以,经济价值虽然计量的是物的某一种能力,但对它的取向选择和计量却是由人按照自己的需求来进行的。又比如一堆粮食有多少,可以用秤称,称出多少斤多少两,也可以用容器去量,量出来几斗几升。用什么来表示粮食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人。人用称重计量,结果就是重量,用容积计量,结果就是体积。同样,经济价值是用“需求”计量的,结果就是“需求价值”。衡量物经济价值的坐标体系是以个人需求或社会需求为坐标轴,以没有需求为零点,用需求被满足的程度为尺度来标示物的经济价值大小。所有的物在这样的体系中,都是一个坐标点,坐标点的值就是它们的需求价值。个人主观价值和社会客观价值也因此被转换成个人需求价值和社会需求价值

需求价值在微观和宏观的两个不同的层面上有很大的差异。个人和社会面对同一个物品有着完全不同的需求表现,个人需求价值和社会需求价值在本质和计量上都相去甚远。

个人需求与物的关系是纯粹的人与物的关系,是物和人的需求之间满足和被满足的关系,这是一种绝对的、真实的关系,并且与个人的主观密切相关。个人需求价值的意义是物品对于个人需求的满足程度,能够完全满足时,物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就是100%,也就是1。在物真实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中,1是最大的值。在满足个人需求这一点上,任何物都是如此。衣服可以保暖,面包可以充饥,汽车可以代步,当它们能够完全满足人的需求时,它们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都是1,它们是等价的。由于个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是单一的,当物不能完全满足个人所有的需求时,它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就会打折扣,变得小于1。人对衣服的需求除了保暖之外,还可能对衣服的颜色、款式有特定的需求。假如一件衣服保暖很好,但颜色、款式不能使消费者满意,那么,它在消费者心中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肯定不会是100%。如果一个物不能满足任何个人需求,该物对人的需求满足程度就是0,即无用之物。所以,从满足个人需求的角度来看物的需求价值,任何物的个人需求价值都是在0~1之间。

个人需求价值的价值量的大小,还与需求的重要程度有关。人有各种需求,也会面对可以满足需求的各种物品。人的不同需求因为其重要程度不同,因而使与需求相对应的物品在人的价值体系中呈现不同的价值量。需求的重要程度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不能用具体的数值来标示,只能是一个模糊量。

把个人需求价值的价值量用公式表示:个人需求价值=需求的重要程度×需求满足程度

个人需求价值是物的真实价值,它是因人、因时、因地不断变化的,不是固定的。这一点与维塞尔所说的“自然价值”或“绝对价值”根本不同。维塞尔等经济学家认为物存在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绝对价值”,显然是把价值这个社会属性当做了自然属性,也就是将水中月当成了真正的月亮。

不同的物品,在“使用”或“效用”的层面上都是无法进行比较的,但是,扬弃了它们的具体内容,把它们都抽象到“需求”的同一高度,于是它们就变成可比的了。正是这种可比性,奠定了物于物之间进行交换的价值基础。从原始的物与物的交换,到现代商业的货币交换,都是建立在相互满足对方需求的这个基本点上。没有这一点,任何交换都不会进行,“交换价值”也就无从谈起。

物放到了社会的角度上,就成了社会需求与物的关系,物的经济价值也就变为社会需求价值。社会关系是个人关系的总和,因此,社会需求价值反映的是物的总量对社会总需求的需求满足程度,它的大小可以用社会需求量总量与物的总量之比来表示。写成公式就是:

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物的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

社会需求价值忽略了不同物体之间的差异,也忽略了个人满足程度的差异,把物对于个人的需求价值都简化为01,也就是一个特定的人对于一个特定的物,要么是有需求,要么是没有需求。社会需求价值也是一种模糊量,它反映的是一种相对的、虚拟的、统计学的关系,虽然如此,我们还必须承认它代表的是一种真实的社会客观存在。

社会需求的满足是通过社会分配这个中间环节,将社会生产的产品分配到消费者手中来实现的。完美的社会分配,就是要把社会生产的产品分配到社会上真正需要它的人手中。社会经济最理想的状态,是社会生产的产品总量与社会需求相等,人可各得所需,物可各尽其用,即无短缺,也无浪费,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的平衡。显然,在理想的平衡状态,社会需求量总量等于物的总量,此时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等于1,实现了物的社会需求价值与物的真实价值相等。然而,要达到这种理想的平衡状态,那是要到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

自有人类以来直至今日,人类社会一直是处于物质相对短缺的状态。这种短缺不仅仅是因为社会生产水平不高,还在于人的需求不断的增长。生产的增加需要成本和时间,但需求的增长却是什么成本都不需要!这就使得生产与需求的平衡难上加难,社会分配也因此难以摆脱僧多粥少的局面。物质的相对短缺,表明社会需求总量总是大于物质总量,根据“社会需求价值=物的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的公式,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必是大于1的数值。物品的社会需求价值越大,说明物品的紧缺程度越高。中国古代就有“物以稀为贵”的说法,这和“需求价值论”完全吻合。

不同物品的社会需求状况不同,生产情况也不同,使得各种物品的社会需求量与物质总量都不相同,于是形成了物品的社会需求价值千差万别,各不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的大小,并不代表物的使用价值的大小,只是物在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状态函数。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大,表示一个物要面对很多个需求,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小,表示需要它的人很少。社会需求价值只是反映物的一种社会状态,并不代表它 “满足人的需求能力”的大小。无论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多么大,或者说一个物不管它面对多少需求,都不能改变这样一个现实,一个物只能满足一个需求,不可能同时满足多个需求。物可以面对多个需求,可一旦名花有主,除了那个得到满足的需求之外,其它多余的需求便会游离释放出来,回到社会的需求总量中去。从本质上讲,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只是一个物的社会需求状态函数,是物的真实需求价值在社会上的一个幻像、一种虚拟。从社会的角度看,忽略了人的个体之间的差异后,物的真实需求价值永远是1,但社会需求价值却因为社会需求总量大于物质总量却可以是大于1的任何数,所以,事实上物的社会需求价值总是背离自己的真实价值。解决这一矛盾不仅是社会经济的现实任务,更是社会经济的长远目标。

当物的社会需求价值远大于1时,表明物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为了解决物质短缺的问题,必须努力发展社会生产,不断增加社会的物质总量。在社会需求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分母不变),物质总量的不断增加(分子增大),会使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商)不断下降,逐渐向1靠拢。

一旦物的总量大于社会需求总量,二者之比就会小于1,也就是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小于1,此时会出现一个需求与多个物品相对应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个需求只要一个物品即可满足,其余的物品就会无用武之地成为多余,那么物品的浪费将无法避免。

只有在社会生产高度发展,达到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状态,那时所有物的社会需求价值才可能等于自己的真实价值,也就是所有物品的需求价值都为1,相互之间不再有价值差别,价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真正到了这一天,商品和商品经济就会寿终正寝,到了它们退出历史舞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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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9 19:27:49

需求价值论6

7、价值与价格

需求价值论将价值和价格看作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认为它们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前者是物与人的关系,后者是人与人的关系,各自代表着不同的社会关系,有着不同的衡量尺度,从而在根本上把价值和价格完全划分为不同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探讨。

列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地方(商品交换商品),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此,列宁不仅批评了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见物不见人,同时也指出了商品交换价值的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列宁的话可谓一针见血,切中时弊,给价值与价格的研究指出了一个正确的方向。

从表面上看,商品交换是一个人和人之间按一定的规则用自己的物品换取对方物品的过程,可实际上物品交换物品只是交换的表象,本质上是互相满足对方的需求。一个简单的常识,就是交换并非是两个人都有物就可以交换,进行交换的前提必须是交换双方对于对方的物品有需求,交换才可能进行,有任何一方对对方的物品不感兴趣或认为它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就不可能与对方进行交换。一次交换能够成功实施,必然是交换双方互相满足了对方的需求。以物换物是这样,货币交易也是如此。买卖双方是一个对物有需求,一个对金钱有需求,交易的结果是使买卖双方的需求都得到满足。所以,商品交换的本质不是进行物的交换,而是互相满足需求。

当我们对商品交换的本质有了以上的认识之后,再来看社会上的各种交易,尤其是大量存在着的各种非法的、反道德的、不正常的交易,比如:权钱交易、买官卖官、肉体交易、贩卖活人等非商品领域的交易,所有的不解和诧异便会烟消云散。商品交换的规则可以出现在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唯一的前提就是在这个领域里存在未能满足的个人需求,换句话说就是,只要有未能满足的需求就会有交易的存在。

经济学对于交换的研究,历来都是局限在物与物的交换上,似乎不是物就没有价值,未免有点片面。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除了物质的以外,还有精神的、生理的等各种需求。在“需求价值论”看来,能够满足任何一种需求都具有价值,都可以成为进行交换的对象。由此我们可以对社会的非生产性劳动的价值问题,包括第三产业,即各种服务性行业的劳动价值问题,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他们的劳动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这就是劳动的交换价值所在。

一旦我们放开了眼界,跳出了物的范围,从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全方位的研究交换的价值问题,就像上面提到的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问题,就会发现,只把交换价值归于物的提法,实在是太过狭隘。

交换价值来源于需求,价格则来源于商品交换。从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来看,没有商品交换就不会有价格的存在,这即包括商品交换诞生之前的史前社会,也包括未来商品交换灭绝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商品交换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的私有制,私有制将物品与需求者割裂开来,形成一个人有需求,另一个人有物品的局面。有需求的人要想得到物品,就必须向物品所有者提供他所需要的物品,双方进行交换。如果不能提供对方所需要的物品,需求者就得不到物品,自己的需求也就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在现实的商品社会中,人的需求分成了两类,能够实现的需求与不能实现的需求。能够实现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无法实现的需求是无效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无效需求不是无意义的需求,无效需求从需求的角度看,它是真实的、客观的,只是因为拿不出对方所需要的物品,而使需求无法实现。一个饥饿的乞丐,看着商店的食品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他的需求是无法实现的需求,但他对食品的需求可是绝对真实的。上面提到的,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这里的社会需求总量是社会的真实需求,其中也包括无法实现的需求。就如社会对食品的需求,乞丐的需求也在其中,因为他是这个社会的一分子,尽管他身无分文。

有效需求对于社会经济的意义重大,因为是它构建了社会的商品交换。经济学所说的有效需求是指“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这里面的需求是指自身的需求,支付能力是相对他人的需求。支付能力就是物具有的满足他人需求的能力。在实际的商品交易中,支付能力的代表就是金钱,金钱也是卖方需要的物品。商品交易的过程,就是实现物品从所有者手中向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者手中转移的过程。当物品与支付能力(金钱)联系在一起时,价格便产生了,价格形式所表示的就是单位物品与支付能力(金钱)的比值。在宏观上,一种物品的平均价格,用公式表示就是:物的平均价格=物的社会支付总量÷物的总量

不同物品的社会总量不同,对应的社会支付总量也不同,因而形成物品价格的千差万别。物品的社会总量取决于社会生产的状况,物的社会支付总量则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状况和需求状况。消费者按照自己的需求来决定对各种物品的支付,这些个人的支付汇总在一起,就是物的社会支付总量。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职业的人其收入状况和需求状况都不同,而且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差别巨大,所以同一物品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相对不同的消费者,得到的支付总量有多有少,因此,物的价格在不同的情况下也呈现出大小不一、起伏不定的状况。物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异,成为社会物品流通的原动力,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则由于流通得到重新配置和分配。

真实需求、有效需求、支付能力,是社会商品经济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

人对物的真实需求集中起来是物的社会需求。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的比值形成社会需求价值。社会需求价值对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有效需求是真实需求中的一部分,它演变出物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社会总的支付能力决定着物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关系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切身利益,它的变化会随时影响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的配置格局。

  

行文至此,已对需求价值理论作了初步的介绍。如果你能接受并相信一切物品的社会经济价值都是用需求度量产生出来的,那么,你就会赞同以下的结论:什么是物的经济价值,社会需求就是物的经济价值,社会对物的需求越大,经济价值也就越大;社会对物没有需求,那它就毫无经济价值。
社会经济就是建立在“需求价值”上的一个客观价值体系。这个体系的座标是以社会需求的大小为刻度,所有的事物都以社会对自己的需求量为坐标,在这个价值体系中确立自身的地位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组建起整个庞大的经济帝国。
这就是需求价值理论对社会经济问题的解读。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 ..维塞尔(奥)著/陈国庆译   自然价值     商务印书馆19826月版.
3.大卫.李嘉图/周洁译《政治经济学及税赋原理》
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

4.汤在新:《近代西方经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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