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价值论
价值是物的社会属性,这应该是无可争议的。所谓物的社会属性,就是物与人(或者是人与物)的关系。事实上无论劳动价值论还是效用价值论,在谈论价值问题时都是在论述物与人的关系,只是各自的角度不同而已。劳动价值论是从人如何生产商品的角度研究价值,得出了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结论。人在生产中将必要劳动时间凝结在商品里,这反映的是生产中人与物的关系。效用价值论则是从消费的角度研究价值,讲述了物的效用对于人的意义,这个效用价值反映的是消费中人与物的关系。所以,物的价值不管它是何种类型,其本质都是人与物关系的产物。
“需求价值论”把经济价值定位在人与物的需求关系上,通过对满足需求能力的评估来确定物的经济价值,用满足社会需求这个最终的目的来解释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用对社会需求满足的状态来衡量社会经济的一切经济活动,是“需求价值论”的核心思想。
在“需求价值论”中,物的个人主观价值所描述的对象是:物具有的满足人需求的能力。物的个人主观价值,就是对这种能力的认识和评估。物的社会客观价值,是物和社会需求的比值,它反映了物对于社会需求满足的程度。通常我们把判断力叫做“眼光”,说一个人很有眼光,是说此人看问题很准,对事物有很强的判断能力。在价值形成的图示中,这个“眼光”就是起到灯光的作用,通过这个光将线段投影到数轴上。正确的“眼光”应该是将线段的端点垂直投影到数轴上,这是最准确的判断力。如果判断力产生了偏差,线段的端点投影到数轴上就会偏离正确的位置,造成人的主观价值出现放大或者缩小的扭曲,而且是判断能力越差,人的主观价值变形越大。
在人的主观价值的形成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道义。道义并不参与具体的量度,可它是最终的审判官,拥有绝对的否决权。价值要在“道义”签字画押盖章批准之后,才最终成形。没有它的批准,价值就是一个零。好吃的螃蟹遇到了素食者,或是碰上了佛教徒,价值就会化为乌有。欧洲人不吃螃蟹,也不是对螃蟹的味道无知,而是出于他们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凡此种种,价值都是被道义一票否决,充分显示了在道义名下的各种意识对于经济价值的决断作用,这也使得我们在经济价值研究中对道义因素不能小视。需求价值在微观和宏观的两个不同的层面上有很大的差异。个人和社会面对同一个物品有着完全不同的需求表现,个人需求价值和社会需求价值在本质和计量上都相去甚远。
个人需求与物的关系是纯粹的人与物的关系,是物和人的需求之间满足和被满足的关系,这是一种绝对的、真实的关系,并且与个人的主观密切相关。个人需求价值的意义是物品对于个人需求的满足程度,能够完全满足时,物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就是100%,也就是1。在物真实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中,1是最大的值。在满足个人需求这一点上,任何物都是如此。衣服可以保暖,面包可以充饥,汽车可以代步,当它们能够完全满足人的需求时,它们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都是1,它们是等价的。由于个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是单一的,当物不能完全满足个人所有的需求时,它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就会打折扣,变得小于1。人对衣服的需求除了保暖之外,还可能对衣服的颜色、款式有特定的需求。假如一件衣服保暖很好,但颜色、款式不能使消费者满意,那么,它在消费者心中的个人需求满足程度肯定不会是100%。如果一个物不能满足任何个人需求,该物对人的需求满足程度就是0,即无用之物。所以,从满足个人需求的角度来看物的需求价值,任何物的个人需求价值都是在0~1之间。
个人需求价值的价值量的大小,还与需求的重要程度有关。人有各种需求,也会面对可以满足需求的各种物品。人的不同需求因为其重要程度不同,因而使与需求相对应的物品在人的价值体系中呈现不同的价值量。需求的重要程度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不能用具体的数值来标示,只能是一个模糊量。
把个人需求价值的价值量用公式表示:个人需求价值=需求的重要程度×需求满足程度
个人需求价值是物的真实价值,它是因人、因时、因地不断变化的,不是固定的。这一点与维塞尔所说的“自然价值”或“绝对价值”根本不同。维塞尔等经济学家认为物存在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绝对价值”,显然是把价值这个社会属性当做了自然属性,也就是将水中月当成了真正的月亮。
不同的物品,在“使用”或“效用”的层面上都是无法进行比较的,但是,扬弃了它们的具体内容,把它们都抽象到“需求”的同一高度,于是它们就变成可比的了。正是这种可比性,奠定了物于物之间进行交换的价值基础。从原始的物与物的交换,到现代商业的货币交换,都是建立在相互满足对方需求的这个基本点上。没有这一点,任何交换都不会进行,“交换价值”也就无从谈起。
物放到了社会的角度上,就成了社会需求与物的关系,物的经济价值也就变为社会需求价值。社会关系是个人关系的总和,因此,社会需求价值反映的是物的总量对社会总需求的需求满足程度,它的大小可以用社会需求量总量与物的总量之比来表示。写成公式就是:
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物的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
社会需求价值忽略了不同物体之间的差异,也忽略了个人满足程度的差异,把物对于个人的需求价值都简化为0与1,也就是一个特定的人对于一个特定的物,要么是有需求,要么是没有需求。社会需求价值也是一种模糊量,它反映的是一种相对的、虚拟的、统计学的关系,虽然如此,我们还必须承认它代表的是一种真实的社会客观存在。
社会需求的满足是通过社会分配这个中间环节,将社会生产的产品分配到消费者手中来实现的。完美的社会分配,就是要把社会生产的产品分配到社会上真正需要它的人手中。社会经济最理想的状态,是社会生产的产品总量与社会需求相等,人可各得所需,物可各尽其用,即无短缺,也无浪费,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的平衡。显然,在理想的平衡状态,社会需求量总量等于物的总量,此时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等于1,实现了物的社会需求价值与物的真实价值相等。然而,要达到这种理想的平衡状态,那是要到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
自有人类以来直至今日,人类社会一直是处于物质相对短缺的状态。这种短缺不仅仅是因为社会生产水平不高,还在于人的需求不断的增长。生产的增加需要成本和时间,但需求的增长却是什么成本都不需要!这就使得生产与需求的平衡难上加难,社会分配也因此难以摆脱僧多粥少的局面。物质的相对短缺,表明社会需求总量总是大于物质总量,根据“社会需求价值=物的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的公式,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必是大于1的数值。物品的社会需求价值越大,说明物品的紧缺程度越高。中国古代就有“物以稀为贵”的说法,这和“需求价值论”完全吻合。
不同物品的社会需求状况不同,生产情况也不同,使得各种物品的社会需求量与物质总量都不相同,于是形成了物品的社会需求价值千差万别,各不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的大小,并不代表物的使用价值的大小,只是物在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状态函数。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大,表示一个物要面对很多个需求,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小,表示需要它的人很少。社会需求价值只是反映物的一种社会状态,并不代表它 “满足人的需求能力”的大小。无论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多么大,或者说一个物不管它面对多少需求,都不能改变这样一个现实,一个物只能满足一个需求,不可能同时满足多个需求。物可以面对多个需求,可一旦名花有主,除了那个得到满足的需求之外,其它多余的需求便会游离释放出来,回到社会的需求总量中去。从本质上讲,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只是一个物的社会需求状态函数,是物的真实需求价值在社会上的一个幻像、一种虚拟。从社会的角度看,忽略了人的个体之间的差异后,物的真实需求价值永远是1,但社会需求价值却因为社会需求总量大于物质总量却可以是大于1的任何数,所以,事实上物的社会需求价值总是背离自己的真实价值。解决这一矛盾不仅是社会经济的现实任务,更是社会经济的长远目标。
当物的社会需求价值远大于1时,表明物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为了解决物质短缺的问题,必须努力发展社会生产,不断增加社会的物质总量。在社会需求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分母不变),物质总量的不断增加(分子增大),会使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商)不断下降,逐渐向1靠拢。
一旦物的总量大于社会需求总量,二者之比就会小于1,也就是物的社会需求价值小于1,此时会出现一个需求与多个物品相对应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个需求只要一个物品即可满足,其余的物品就会无用武之地成为多余,那么物品的浪费将无法避免。
只有在社会生产高度发展,达到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状态,那时所有物的社会需求价值才可能等于自己的真实价值,也就是所有物品的需求价值都为1,相互之间不再有价值差别,价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真正到了这一天,商品和商品经济就会寿终正寝,到了它们退出历史舞台的一天。
7、价值与价格
需求价值论将价值和价格看作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认为它们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前者是物与人的关系,后者是人与人的关系,各自代表着不同的社会关系,有着不同的衡量尺度,从而在根本上把价值和价格完全划分为不同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探讨。
列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地方(商品交换商品),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此,列宁不仅批评了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见物不见人,同时也指出了商品交换价值的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列宁的话可谓一针见血,切中时弊,给价值与价格的研究指出了一个正确的方向。
从表面上看,商品交换是一个人和人之间按一定的规则用自己的物品换取对方物品的过程,可实际上物品交换物品只是交换的表象,本质上是互相满足对方的需求。一个简单的常识,就是交换并非是两个人都有物就可以交换,进行交换的前提必须是交换双方对于对方的物品有需求,交换才可能进行,有任何一方对对方的物品不感兴趣或认为它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就不可能与对方进行交换。一次交换能够成功实施,必然是交换双方互相满足了对方的需求。以物换物是这样,货币交易也是如此。买卖双方是一个对物有需求,一个对金钱有需求,交易的结果是使买卖双方的需求都得到满足。所以,商品交换的本质不是进行物的交换,而是互相满足需求。
当我们对商品交换的本质有了以上的认识之后,再来看社会上的各种交易,尤其是大量存在着的各种非法的、反道德的、不正常的交易,比如:权钱交易、买官卖官、肉体交易、贩卖活人等非商品领域的交易,所有的不解和诧异便会烟消云散。商品交换的规则可以出现在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唯一的前提就是在这个领域里存在未能满足的个人需求,换句话说就是,只要有未能满足的需求就会有交易的存在。
经济学对于交换的研究,历来都是局限在物与物的交换上,似乎不是物就没有价值,未免有点片面。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除了物质的以外,还有精神的、生理的等各种需求。在“需求价值论”看来,能够满足任何一种需求都具有价值,都可以成为进行交换的对象。由此我们可以对社会的非生产性劳动的价值问题,包括第三产业,即各种服务性行业的劳动价值问题,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他们的劳动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这就是劳动的交换价值所在。
一旦我们放开了眼界,跳出了物的范围,从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全方位的研究交换的价值问题,就像上面提到的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问题,就会发现,只把交换价值归于物的提法,实在是太过狭隘。
交换价值来源于需求,价格则来源于商品交换。从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来看,没有商品交换就不会有价格的存在,这即包括商品交换诞生之前的史前社会,也包括未来商品交换灭绝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商品交换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的私有制,私有制将物品与需求者割裂开来,形成一个人有需求,另一个人有物品的局面。有需求的人要想得到物品,就必须向物品所有者提供他所需要的物品,双方进行交换。如果不能提供对方所需要的物品,需求者就得不到物品,自己的需求也就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在现实的商品社会中,人的需求分成了两类,能够实现的需求与不能实现的需求。能够实现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无法实现的需求是无效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无效需求不是无意义的需求,无效需求从需求的角度看,它是真实的、客观的,只是因为拿不出对方所需要的物品,而使需求无法实现。一个饥饿的乞丐,看着商店的食品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他的需求是无法实现的需求,但他对食品的需求可是绝对真实的。上面提到的,物的社会需求价值=社会需求总量÷物的总量,这里的社会需求总量是社会的真实需求,其中也包括无法实现的需求。就如社会对食品的需求,乞丐的需求也在其中,因为他是这个社会的一分子,尽管他身无分文。
有效需求对于社会经济的意义重大,因为是它构建了社会的商品交换。经济学所说的有效需求是指“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这里面的需求是指自身的需求,支付能力是相对他人的需求。支付能力就是物具有的满足他人需求的能力。在实际的商品交易中,支付能力的代表就是金钱,金钱也是卖方需要的物品。商品交易的过程,就是实现物品从所有者手中向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者手中转移的过程。当物品与支付能力(金钱)联系在一起时,价格便产生了,价格形式所表示的就是单位物品与支付能力(金钱)的比值。在宏观上,一种物品的平均价格,用公式表示就是:物的平均价格=物的社会支付总量÷物的总量
不同物品的社会总量不同,对应的社会支付总量也不同,因而形成物品价格的千差万别。物品的社会总量取决于社会生产的状况,物的社会支付总量则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状况和需求状况。消费者按照自己的需求来决定对各种物品的支付,这些个人的支付汇总在一起,就是物的社会支付总量。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职业的人其收入状况和需求状况都不同,而且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差别巨大,所以同一物品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相对不同的消费者,得到的支付总量有多有少,因此,物的价格在不同的情况下也呈现出大小不一、起伏不定的状况。物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异,成为社会物品流通的原动力,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则由于流通得到重新配置和分配。
真实需求、有效需求、支付能力,是社会商品经济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
人对物的真实需求集中起来是物的社会需求。社会需求总量与物的总量的比值形成社会需求价值。社会需求价值对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有效需求是真实需求中的一部分,它演变出物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社会总的支付能力决定着物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关系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切身利益,它的变化会随时影响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的配置格局。
结 语
行文至此,已对需求价值理论作了初步的介绍。如果你能接受并相信一切物品的社会经济价值都是用需求度量产生出来的,那么,你就会赞同以下的结论:什么是物的经济价值,社会需求就是物的经济价值,社会对物的需求越大,经济价值也就越大;社会对物没有需求,那它就毫无经济价值。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2-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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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行文至此,已对需求价值理论作了初步的介绍。如果你能接受并相信一切物品的社会经济价值都是用需求度量产生出来的,那么,你就会赞同以下的结论:什么是物的经济价值,社会需求就是物的经济价值,社会对物的需求越大,经济价值也就越大;社会对物没有需求,那它就毫无经济价值。
社会经济就是建立在“需求价值”上的一个客观价值体系。这个体系的座标是以社会需求的大小为刻度,所有的事物都以社会对自己的需求量为坐标,在这个价值体系中确立自身的地位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组建起整个庞大的经济帝国。
这就是需求价值理论对社会经济问题的解读。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43524&page=1
相比之下:社会对氧气和水的需求最大,可价值(价格)最低;对金银珠宝的需求最小,可价值(价格)最高。——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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