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读可别后悔呀 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会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 一些病人取药后拿着说明书,指着其中不良反应一项质问:这药有这么多副作用,你为什么还建议我用?在医院也经常接到消费者的质问,说药厂不负责任,生产有那么多副作用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包装盒内必须有说明书,进口药必须有中英文对照的说明书。说明书一般包括化学名称、结构式、性状、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规格、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等内容。这样硬性规定说明书内容的目的是指导医生和病人正确安全用药。药品是先在动物体内进行实验,再经过人体临床试验,然后再在医生的指导下给病人使用,经过试验证明其对治疗某种疾病确有疗效,且副作用小,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评合格后才可以生产、销售、使用。 有的人会问,为什么试验合格的药品还有副作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通常都有副作用的一面,有的药品在对某种疾病有很好的治疗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毒副作用。在临床试验时,一方面不同个体的身体素质不同,其出现的反应也不同,比如恶心、呕吐和头痛等症状。它的发生率虽然很低,但在说明书里却必须要注明,以提醒患者注意。所以,标注药品不良反应是国家对病患者实事求是负责任的表现。 当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药品的使用也由过去的盲目应用到使用前能够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以免发生副作用,应该说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患者有病后心急,看到药品说明书中标有不良反应时,就质问店员或向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药品是经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把关才上市的,既然它能与患者见面,说明是经过严格检验的,确能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出现说明书中标明的不良反应的概率是非常低的,也是因人而异的。只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正确用药,就不必过分担心药品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阅读说明书的正确方式应该是先看适应症,再看注意事项,最后看不良反应。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一些患者在没有医师处方的情况下到药店要求购买处方药,然后不在医师、药师的指导下,仅凭药品说明书用药,这样会造成很大的隐患。因为有些药品在以前临床使用时,不良反应并没有完全显示出来;还有些不良反应可能只有一例,而没有写在说明书上,所以从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的角度来说,应该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用药,特别是处方药。 由此看来,我们的消费者既不要因副作用而惧怕用药,影响治疗,也不能因无此副作用而擅自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