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会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在某个大学或者我们自己的大学里面时不时就会有某某同学患癌症或白血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由于家庭经济原因,无力支持高昂医疗费用,因此,校园里就出现了一个个的募捐站,爱心站,让同学或者老师捐钱献爱心。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虽然有一些确实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勉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维持治疗,但是大多数还是力不从心。类似这样的社会上也发生过很多,很多地市都有这样的情况。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这样做呢:这一部分人应该属于弱势群体,我们可以为之设立一种专项基金。这种基金由政府出头牵线,首先做的是筹集原始资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例如可以通通过社会募捐,特别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垄断企业这些部门优先;再次,政府要做的就是找合适的职业基金经理人,并且要给与其合适的基金报酬以激励之;最后,政府要做的就是对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情况”,严格审查,通过审查确定其符合接受基金捐赠,而后请各方专家为其确定捐赠的具体基金金额。这一系列的过程都需要由政府组织,因为这样的弱势群体属于社会一部分,他们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情”也需要社会来资助,政府就是主要角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系列的过程政府必须受到公众和社会的全方位监督,才可以保证其有效进行。我想真的如果按照这样的方法去做的话,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会少点这样的类似的不幸事情,也是不是让那些不幸的家庭或者个人减少了精神上的和身体上的各种压力,我们的社会是不是相和谐社会会迈进一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