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是救世主
——评近期政府的房市干预政策
继国务院九日“营业税优惠政策”调整、十四日“国四条”出台、十七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出手打击开发商囤地之后,十八日住建部约见200副市长。最近政府对于房市紧锣密鼓的的干预,似乎让一大批蜗居的房奴看到了希望:就连总理都说房价太高了,政府能不让房价降下来吗?
我的答案可能要让大家失望了,短期内部分城市房价可能出现下跌,但是房价上涨的长期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如果土地政策甚至政治制度没有大的改变。为什么会这样呢?既然是政府给了大家希望,我们就从政府对于房价的态度开始分析吧。首先,政府抑制房价的表态是被迫的,而不是自愿的,因为抑制房价不符合政府的利益。关于政府从高房价中的收益,学者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在此,我只列举两点:卖地收入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极为重要,有些城市的卖地收入已经占了其财政收入的40%以上;政府官员需要房地产支持经济增长作为自己晋升的筹码。总之,房价涨了,房地产欣欣向荣了,政府是有好处的,官员是有好处的,不论这些好处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既然抑制房价不符合政府的利益,那么政府为什么还要声明遏制房价呢?答案是用口头承诺来平息老百姓对高房价的怨声载道,至于会不会出台有效的措施则是另一回事了。
得益于政府保增长的政策(减税收、降利率、放贷款、给土地),房市在09年狠狠地火了一把,量价齐升,呈现出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大好形势,不过在房价步步高升的同时,老百姓的怨言也越积越多,学者的抱怨也是与日俱增,于是,我们英明神武的温总理也坐不住了,各部门也急了。不过,急归急,煮熟的鸭子不能飞了,既得利益不能损害,腰包里的钱是不能往外掏的。一边民众的期望,一边是自己口袋里的现金,两者都不能丢,于是,政府中的某些聪明人士就想出了这么个折中的办法:喊口号息民怨而不实际行动。这种行为也是能够理解的,就好比有人要你拿钱出来做善事,尽管你不乐意,但迫于舆论压力,你也会喊喊口号,表现得乐善好施,至于履行则是后话了。为什么说政府没有履行做善事的诺言呢?
我们可以从最近三次政策调整进行分析,不过,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些政策,我们有必要先了解房价的构成。一般来说,住房的价格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构成部分: 1, 土地成本。占房价的30%左右。 2, 税收。20%左右。 3, 施工材料,人工,管理费用等。40%左右。 4, 利润。10%左右。
当然,以上各组数据都是大致的数据,各公司、各楼盘会稍有不同,但是一般都相差不大。其中,土地成本和税收都被政府拿去了,也就是说,房价成本的50%是政府加上去的。相应的,要降低房价,必须要压缩这四个部分的开支。那么我们来看看最近的政策是不是在压缩支出呢。
9号,调整营业税优惠政策,调整之前出售2年以上的二手房免营业税,调整之后,要自住5年以上才免营业税。名义上说是要打击房地产投机。看似用压缩需求来控制价格,其实质是在增加税收,增加成本,而这增加的成本最终又会反映在增加的房价上。为什么税收会由买房者承担呢?这要用需求曲线的斜率还分析税负转嫁了,比较麻烦,学了经济学的一般都懂,没学的一会功夫也解释不清,我在此就不浪费时间了。我们只要要知道政府在增加税收就够了。
14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四条旨在“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的政策。国务院就是国务院,四条政策是高屋建瓴,全面概括,从供给、需求、监管几个角度出发基本上概括了所有可能降低房价的措施,并且符合经济学理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几条都是纲领性、指导性意见,不具有可操作性。
17号,五部委又行动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了五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而此前各地方土地出让大多执行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首付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打击开发商囤地,不过实际上也提高了拿地的门槛和成本,也使政府提前获得现金。由此可见,三个政策,名义上都是针对高房价的,实际上增加了开发商土地和税收成本。不但没有降低房价中政府所拿的那一大头(50%),反而提高了政府卖地收入和税收。至此,我们可以说政府没有牺牲自己的利益,通过减少税收或者降低卖地的价格来降低房价,而只希望通过压缩开发商那10%的利润来降低房价,而所有的税收、土地成本最终又会通过价格转嫁到所有的房奴身上。可见,政府不是救世主,尽管其对高房价表现得义愤填膺,但是并不愿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降低房价,并非那帮智囊的经济学造诣不够,实在是因为要拿钱出来会心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