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8-9-2 11:56 
这里有牵扯出相应的两个问题:
1、他取得的利益是从哪里来的?
按理,不管一个人取得的利益从哪里来,只要他把他取得利益所产生的耗费完全由他自己承担,就是没问题的。一个人在地上白拣得一块黄金,如果他不承担黄金生产的整个耗费,那么他实际上是:获得了黄金但却把获得黄金所产生的耗费留给了别人。因此我们可以说:无论他是从什么地方获得黄金的,以什么方式获得,只要他在获得黄金的同时承担全部因生产黄金所产生的耗费,就是没问题的。
同样,一个人从某地挖矿发了财,但却把周边的生态破坏了,此时修复生态的全部耗费要由他承担,如果他不承担修复生态的耗费,则这种破坏了的生态要么由别人的耗费来承担,要么在此生活的人由于生态的破坏而承受生活上的贫穷、病痛等等的耗费。
所以,耗费补偿的平衡是人类经济上的一个核心主题,是人类经济上的“守恒定律”。问题在于,社会上的这种耗费与补偿往往是错开的,因此我们要追究,到底是谁成为倒霉鬼在承担别人的耗费而自己又不能再转嫁出这种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