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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8-9-25 15:20:0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5 14:42
你难道不知道有的奴隶是罪犯吗?
有的奴隶是罪犯就可以推出奴隶是罪犯?那每个阶层的人都有罪犯,是不是可以推出各个阶层的人都罪犯?进而推出全社会的人都是罪犯?

再提醒一次:既然你说“你却把罪犯也说是人民”,那么就请你拿出这样的证据来,我的原话是什么,出处在哪里?!
拿不出来你就是无耻的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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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15:44:57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5 15:20
有的奴隶是罪犯就可以推出奴隶是罪犯?那每个阶层的人都有罪犯,是不是可以推出各个阶层的人都罪犯?进而 ...
大前提:奴隶是人民
小前提:这些罪犯是奴隶
结论:这些罪犯是人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逻辑有问题吗?非要你说罪犯是人民才行?逻辑就有这样的力量证明你的观点。
你为什么非要说奴隶是人民呢?不知道奴隶中罪犯很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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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16:26:5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5 15:44
大前提:奴隶是人民
小前提:这些罪犯是奴隶
结论:这些罪犯是人民。

我的“奴隶是人民”中的奴隶是一个集合概念,指的是人民这个类中由一个小的集合构成的分子。而你的“这些罪犯是奴隶”中的奴隶只能是一个普遍概念。所以,你这个推理就包括了四个概念:集合概念的奴隶、普遍概念的奴隶、人民和罪犯。

这就像我说“大兴安岭森林是森林”,你就以此为大前提说,“小前提:这些松树是大兴安岭森林中的树木;结论:这些松树是森林。”你不觉得你这个推理很荒唐吗?

所以,你翻来覆去地犯四概念逻辑错误,足见反逻辑思维已经植入了你的基因了。

按照你的这种逻辑,你要是讲工人、农民、企业家等等是人民,实际上也是在讲罪犯是人民?


从来源看,罪犯只是奴隶的一个来源,历史上还有大量的奴隶来源于战俘或因债务的破产。而从奴隶的延续看,更大量的奴隶都是父母是奴隶而成为奴隶的。难道在你看来,罪犯的孩子也统统是罪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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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17:34:07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5 14:22
你能不能把你的问题分开?

第一,奴隶属于人民,这当然是我的观点。如果你认为不对,那么就请你证明为 ...
复制代码
那你是承认肯定了这两个的说法了?而我认为,这都是不妥当的。
1、不受限制与约束的自由并不是自由或自由主义的意思,因为自由的意义在于不能破坏自由。而你的不受限制与约束的所谓自由,必定侵犯到自由(体现在别人那里的自由),从而必定构成对这种自由的反制。一句话,自由可以,但必须不构成对自由的侵犯,否则就不可能自由。
2、人民是拥有公民权利的人民,而不是只有人型就算人民。因此,能够执行公民权利的,才是人民。而由于奴隶是没有有公民权利的人,所以奴隶不是人民。就象,能够执行男人功能的才算是男人,由于太监无法执行男人功能,所以太监不是男人。你不会把一切具有男人形状的东西都称为男人吧?这么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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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18:08:28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5 06:55
你这个不要脸的蠢货,你连个证明观点的推理过程都没有,除了干嚎还有什么本事?!

快递员说“你家里 ...
你这个不要脸的蠢货:

你给我推推理:“选举法第三条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你给我外延一个我看看: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是不是公民?

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有没有选举权?





你这个蠢货已经蠢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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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18:37:09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5 16:26
我的“奴隶是人民”中的奴隶是一个集合概念,指的是人民这个类中由一个小的集合构成的分子。而你的“这 ...
在本推理中,奴隶是普遍概念,不是集合概念,你难道不知道集合概念不能进行演绎推理吗?

这一个奴隶主的奴隶都是罪犯,你认为这些奴隶是人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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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20:03:44
hhj 发表于 2018-9-25 17:34
那你是承认肯定了这两个的说法了?而我认为,这都是不妥当的。
1、不受限制与约束的自由并不是自由或自由 ...
第一,你并没有否定自由是“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约束”,只是说这种“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约束”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第二,公民是法律概念,而不是经济学概念。经济学上的人民应该指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例如,生产者、消费者、劳动者,等等。在生理学上,具有xy染色体的人就是男人。不然,你是不是该说男人功能还未成熟和已经退化的男人都不是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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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20:06:19
qi509 发表于 2018-9-25 18:08
你这个不要脸的蠢货:

你给我推推理:“选举法第三条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 ...
你这个不要脸的蠢货,你连个证明观点的推理过程都没有,除了干嚎还有什么本事?!

快递员说“你家里没人”,你说你一直在家,怎么能说家里没人。
快递员就说,“我说的是人,你说的却是你,我说前门楼子,你说胯骨轴子,你这不是驴唇不对马嘴的胡搅吗?”你将如何以对?!

哈哈哈哈!你这个蠢货,蠢得一外延看看连自己是人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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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20:24:1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5 18:37
在本推理中,奴隶是普遍概念,不是集合概念,你难道不知道集合概念不能进行演绎推理吗?

这一个奴隶主 ...
哈哈!你在说“所有人民的特殊情况还是人的集合”时不是很明白的吗?
因为人民首先是集合概念,所以,人民在作为普遍概念时,它的分子依然只能是人的集合。所以,“奴隶是人民”中的奴隶也只能是奴隶的集合,否则就不能成为人民的分子。
你现在说这里的奴隶是普遍概念,不就是在掴你自己的嘴吗?

你不是说有一定民事责任的人才是人民吗?而许多罪犯都是具有民事责任的人,那么按照你的逻辑,你就是在讲罪犯是人民,对不对?!
所以,“你却把罪犯也说是人民”,说的就是你自己!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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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21:36:21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5 20:06
你这个不要脸的蠢货,你连个证明观点的推理过程都没有,除了干嚎还有什么本事?!

快递员说“你家里没 ...
蠢货你还胡搅什么!?

按照你的逻辑:“选举法第三条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你给我外延一个我看看: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是不是公民?

这些罪犯有没有选举权?


你这个蠢货已经蠢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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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21:49:26
qi509 发表于 2018-9-25 21:36
蠢货你还胡搅什么!?

按照你的逻辑:“选举法第三条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 ...
你这个不要脸的蠢货,你连个证明观点的推理过程都没有,除了干嚎还有什么本事?!

快递员说“你家里没人”,你说你一直在家,怎么能说家里没人。
快递员就说,“我说的是人,你说的却是你,我说前门楼子,你说胯骨轴子,你这不是驴唇不对马嘴的胡搅吗?”你将如何以对?!

哈哈哈哈!你这个蠢货,蠢得一外延看看连自己是人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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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22:08:32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5 20:24
哈哈!你在说“所有人民的特殊情况还是人的集合”时不是很明白的吗?
因为人民首先是集合概念,所以, ...
人民表示所有人(是有一定民事权利的所有人,例如不包括罪犯等),这是qi先生自由经济定义中的意义。
人民并不表示所有人民,这是你的错误理解。所有人民无法演绎推理到某个私人,qi先生的人民必须能演绎推理到某个私人。
演绎逻辑如下:
大前提: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公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
小前提:张三是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公民
结论:张三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
你能用所有人民推出张三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吗?你只能推出美国人民等可以自由的用生产资料谋生。
你不知自己错在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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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5 22:12:47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5 20:24
哈哈!你在说“所有人民的特殊情况还是人的集合”时不是很明白的吗?
因为人民首先是集合概念,所以, ...
你不是说有一定民事责任的人才是人民吗?而许多罪犯都是具有民事责任的人,那么按照你的逻辑,你就是在讲罪犯是人民,对不对?!
————————————————————————
一定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你偷换概念太明显了。罪犯不是具有一定民事能力的人,虽然他可能还有点民事权利。你把一定这个限制词换掉了,所以,是你的逻辑,罪犯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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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09:07:25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5 22:08
人民表示所有人(是有一定民事权利的所有人,例如不包括罪犯等),这是qi先生自由经济定义中的意义。
人 ...
大前提: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公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
小前提:雇佣工人是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公民
结论:雇佣工人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

如果雇佣工人因为谋生的需要,他就可以自由的使用企业的工作场地(生产资料)做饭、睡觉、存放生活用品,甚至养猫养狗、宴请亲戚朋友吗?
当然不能!并且也没有其他的生产资料可以供他这样的自由使用。
所以,雇佣工人根本就不能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所以,上述三段论的结论是错误的。

上述这个形式正确、小前提也正确的三段论,推出的结论却是错误的,导致这种错误论错误的唯一原因当然就是大前提本身是错误的。

你从这样一个本身错误的大前提中竟然可以推出“张三是可以使用生产资料谋生”来,那么你也一定可以从“天鹅都是白色的”推出“黑天鹅是白色的”!
那么请问,还有什么胡说八道的东西你不能用三段论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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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09:21:19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5 22:12
你不是说有一定民事责任的人才是人民吗?而许多罪犯都是具有民事责任的人,那么按照你的逻辑,你就是在讲 ...
罪犯也是有民事权利与责任的。例如,服刑期间可以合法地购买生活用品,私人财物受法律保护,损坏别人的财物要依法赔偿,等等。
这些难道不是“一定”的民事权利与责任吗?

换句话说,你那个没有交代确切涵义的“一定”的民事权利和责任的确切涵义到底是什么?
如果不是“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那么你的“一定”的民事权利和责任就根本无法把罪犯从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的公民中排除出去。

因此,你所谓的“一定”的民事权利和责任只能是“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但这样一来,“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公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实际上就成了“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的公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同义反复。

因为你这个同义反复已经被我揭穿过了,所以你就改变了手法,用一个含混不清的“一定”的民事权利和责任来替代。换句话说,你明明知道概念的清晰是逻辑的基本要求,但你却依然要故意使用这种含混不清的语言来掩盖你的同义反复。这足以证明,你是一个多么卑鄙的小人!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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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09:38:46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09:21
罪犯也是有民事权利与责任的。例如,服刑期间可以合法地购买生活用品,私人财物受法律保护,损坏别人的财 ...
有一定民事权利与可以自由的行使这一定的民事权利中的某一项权利,这是一回事吗?
例如,某公民有自主投资企业的权利,有自主给他人劳动的权利,等等。
现在说公民可以自由的投资企业,难道不可以?

可以自由行使某权利的人的一定的民事权利,一定包括可以自由行使的某权利。
罪犯的一定民事权利,不包括不可以自由行使的某权利——例如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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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09:46:50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09:07
大前提: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公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
小前提:雇佣工人是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公民
结 ...
你总是证明你不懂自由的意义。自由不是随便是自主决定。
例如,有生产资料A、B、C、D等等,生产资料所有者同意某人使用,某人可以自主的决定使用A或B或C等等。
不是说所有者不同意,他也可以随便使用——那不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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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0:07:1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6 09:38
有一定民事权利与可以自由的行使这一定的民事权利中的某一项权利,这是一回事吗?
例如,某公民有自主 ...
“一定的”本来就是泛指的,本身并无确定的必须包括“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的意思。

你现在把不能“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的人排除在“一定的”民事权利和责任的公民之外,你就是偷换了“一定的”概念,采用移花接木、瞒天过海的手法把你的“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塞进了“一定的”民事权利和责任之内,从而再次将“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的公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谋生”的同义反复来充当你的论据。

你这点雕虫小技怎么还敢来班门弄斧?真是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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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0:13:2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6 09:46
你总是证明你不懂自由的意义。自由不是随便是自主决定。
例如,有生产资料A、B、C、D等等,生产资料所有 ...
你要不要脸,你都已经讲要经“所有者”同意了,那还是某人可以“自由使用”吗?

但是,你自己的生产资料、你自己就是所有者,你当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用了,这才是自由使用。

废了那么多时间,连个自由的基本概念都搞不懂,真是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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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1:15:44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10:07
“一定的”本来就是泛指的,本身并无确定的必须包括“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的意思。

你现在把不能“ ...
有权利才可以自由行使权利,你明白吗?你被判刑了,你能行使自由人可以行使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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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1:18:42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10:13
你要不要脸,你都已经讲要经“所有者”同意了,那还是某人可以“自由使用”吗?

但是,你自己的生产资 ...
是你自己错误理解自由概念,把自主决定,理解为任意所为。
不自由是指ZF指挥使用你不得不使用,自己无法选择。
你自己区分一下自由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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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2:08:0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6 11:15
有权利才可以自由行使权利,你明白吗?你被判刑了,你能行使自由人可以行使的权利吗?
你笨不笨啊?判了刑只是剥夺了部分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并没有剥夺私人财产,怎么就不能有民事权利?难道狱警就可以随意没收犯人的私人财物吗?

我已经说了,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还有选举权呢,怎么就叫不能行使自由人可以行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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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2:13:39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6 11:18
是你自己错误理解自由概念,把自主决定,理解为任意所为。
不自由是指ZF指挥使用你不得不使用,自己无法 ...
你只有首先懂得了什么是自由,然后你才有可能知道什么是自由经济,而不是倒过来,用你自己理解的自由经济去解释什么是自由。

按照你的逻辑,奴隶经过奴隶主的同意,也可以在奴隶主的庄园内吃饭、睡觉、劳动、散步,甚至结婚生子,这里根本就不需要ZF的指挥。那是不是奴隶也有自主决定自身行动的自由,奴隶也是有人身自由的?

与自由经济不同的还有垄断经济,你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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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2:20: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12:08
你笨不笨啊?判了刑只是剥夺了部分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并没有剥夺私人财产,怎么就不能有民事权利?难道狱 ...
有一定民事权利的私人(也可以是法人,下同)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经济形态是自由经济。
这里的关键词是私人自主决定。大千世界,经济活动多种多样,一个人想从事什么经济活动,是自主决定,不是其他人或ZF强加的,这就是私人自主决定的意义。
不是任何私人都可以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一定是有一定民事权利的人才能自主从事某种经济活动。这是显而易见、不言而喻的。有人把私人理解为任意一个人,那是大错特错。
这样,私人前“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定语就可以省略。
私人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经济形态是自由经济。
奴隶社会,奴隶属于限制民事权利的人,奴隶不在私人的范围之内。
任何社会,儿童属于限制民事权利的人,儿童不在私人的范围之内。
任何社会,罪犯属于限制民事权利的人,罪犯不在私人的范围之内。
私人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不意味着私人随意干什么都行,不能从事侵犯他人利益或法律不允许的经济活动。有人把自由经济中的自由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意所为。这是对自由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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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2:20:36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12:13
你只有首先懂得了什么是自由,然后你才有可能知道什么是自由经济,而不是倒过来,用你自己理解的自由经济 ...
有一定民事权利的私人(也可以是法人,下同)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经济形态是自由经济。
这里的关键词是私人自主决定。大千世界,经济活动多种多样,一个人想从事什么经济活动,是自主决定,不是其他人或ZF强加的,这就是私人自主决定的意义。
不是任何私人都可以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一定是有一定民事权利的人才能自主从事某种经济活动。这是显而易见、不言而喻的。有人把私人理解为任意一个人,那是大错特错。
这样,私人前“有一定民事权利的”定语就可以省略。
私人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经济形态是自由经济。
奴隶社会,奴隶属于限制民事权利的人,奴隶不在私人的范围之内。
任何社会,儿童属于限制民事权利的人,儿童不在私人的范围之内。
任何社会,罪犯属于限制民事权利的人,罪犯不在私人的范围之内。
私人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不意味着私人随意干什么都行,不能从事侵犯他人利益或法律不允许的经济活动。有人把自由经济中的自由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意所为。这是对自由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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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2:49:2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6 12:20
有一定民事权利的私人(也可以是法人,下同)自主决定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经济形态是自由经济。
这里的关 ...
你能不能保持思维的同一性?私人自主决定与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是一回事吗?

你可以自主地决定是不是出去打工,给谁打工,这就是自主决定,就是自主从事选择打工这种经济活动。但是,你没有生产资料,你就不能自主地决定生产资料是不是可以被你使用,也不能决定生产资料的使用目的,这就是你不能自主决定使用生产资料。

关于私人,你在说的天花乱坠、吐沫星子乱飞也没用,你拿不出约定俗成的解释和出处,你所说的一切都不过是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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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3:05:40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12:49
你能不能保持思维的同一性?私人自主决定与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是一回事吗?

你可以自主地决定是不是出 ...
那是我给出的自由经济的最一般的定义,明确私人、自主决定、经济活动三个要件。
比qi先生的定义更清楚更一般化,比S先生的定义简洁。
你如果认为有问题,可以去反驳。那篇文章是《再议自由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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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3:15:59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9-26 13:05
那是我给出的自由经济的最一般的定义,明确私人、自主决定、经济活动三个要件。
比qi先生的定义更清楚更 ...
那是你的胡说八道。
既然是定义自由经济,那么就应该只有自由经济才是需要定义的,其他用来定义自由经济的词语都应当采用约定俗称的解释。
例如,私人是一个与公家相对的概念,而不是与没有民事权利的人相对的概念。因此,你既然采用这个词语,那么你就应当按照这个词语本身的涵义来运用,而不应该赋予它其他的什么意义。

否则,让你来定义太阳,你就可以说太阳是一颗围绕地球旋转的玻璃球。因为你这里说的太阳就是那个月亮,玻璃球就是球形天体。那你还有什么不可以通过定义来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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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3:26:38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13:15
那是你的胡说八道。
既然是定义自由经济,那么就应该只有自由经济才是需要定义的,其他用来定义自由经济 ...
既然从事的是经济活动,那前提是要有权利。这权利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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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6 13:29:03
wzwswswz 发表于 2018-9-26 13:15
那是你的胡说八道。
既然是定义自由经济,那么就应该只有自由经济才是需要定义的,其他用来定义自由经济 ...
私人才与自主决定相关,你这都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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