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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7
2018-10-24
今天读了雷建炎《马克思批判“公平的”按劳分配——老雷答Zjm0328》的帖子,觉得雷建炎对马克思的按劳分配观点知道得太少了。即使读了《哥达纲领批判》,但其理解吸收的内容也非常有限。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中,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对按劳分配的有关问题作了部分说明;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比较系统地说明了按劳分配问题。这些说明主要可归纳为四点:
1,马克思明确地论述了按劳分配的权利属性
按劳分配,顾名思义,它所体现的是“谁劳动,谁所有”、“谁劳动,谁受益”的权利,这与“谁投资,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所有权相对立的一种权利,即劳动所有者的劳动所有权。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不止一次地说明了按劳分配权利的性质:他说,“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生产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它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它一切都撇开了。”很显然,在这里马克思指明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按劳分配就是劳动所有者的基本权利--即劳动所有权!而体现劳动所有者的劳动所有权,同时也是对资产所有权--即资产所有者凭借生产资料占有权获取劳动成果的权利的否定。换句话说,劳动所有权和资产所有权是相互对立、互为排斥的两种权利,把按劳分配说成是资产阶级权利是十分荒谬的。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谈及按劳分配原理时,说的是“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资产阶级法权”和“资产阶级权利”是两回事,两者是不同的,而且在这里指的是“按照原则”,是指平等的权利实际上包含了不平等这点而言,“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权利两者主体不同,性质不同,但就平等中包含某种不平等而言仍然是相同的,这应该是马克思的原意,但人们却把这里的“资产阶级法权”误作“资产阶级权利”,形成了“按劳分配就是资产阶级权利的荒谬论点,因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发生了方向性的偏差。
2,马克思论述了按劳分配企业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
    --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用了很多文字论述了按劳分配企业生产结果--即”集体劳动所得“的分配模式,这就是集体劳动所得=生产资料消耗补偿+各种公共需要项目(含扩大再生产追加)扣除+个人消费品。很显然这一模式与产权模式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区别,已经是体现“誰劳动谁所有”的劳动所有权模式,而且其价值构成--即“生产资料消耗价值量+公共需要价值量+个人需要价值量”与产权模式的价值构成也有了本质的区别:在这里,劳动者的劳动要么是满足不同范围的公共需要,要么是满足个体消费需要,都是必要劳动,再无剩余可言。社会主义是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生产方式,她不需要也不可能采用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一旦真正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以及对立的劳资关系也就自然消失了,在社会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将是劳动者相互关系和劳动者不同范围的利益关系。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一旦实现了按劳分配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公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消耗首先得到补偿,企业是不会发生亏损的;而且由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随着企业经营状况自然波动,企业也必然会有健全有效的经营机制和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的。但可惜的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对马克思着重说明的这一按劳分配模式,却未为人们理解和重视。
3,马克思说明了按劳分配的过程与基本形式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一方面详细说明了按劳分配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说明了如何从企业生产结果中分解出“个人消费品”来,另一方面他又说明“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取和他们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比较完整地说明了按劳分配过程。
对于按劳分配的基本形式,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作了对比性的说明,指出这种形式“不是货币”“不流通的”而且是直接以劳动时间为单位的“纸的凭证”(《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二十三卷95-96页)。对此,理论界认为马克思提出的按劳分配形式适用于产品经济而不适合于商品经济,因此,我们现在采用货币工资的做法是正确的。这种观点恰恰是错误的。按资分配是与商品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而作为按资分配形式的的股份却偏偏就是一种“不是货币”的“纸的凭证”。这一铁的事实告诉我们,分配形式和经济形式并没有直接联系,关键是分配的基本形式能不能体现分配的基本要求。
如果我们把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过程和形式的说明连起来看,按劳分配的基本形式决不应该是货币工资。因为工资是直接的货币量,工资预先确定,职工的收入也就预定,这种预定性割断了劳动者收入与劳动成果的相互联系,从而也违背了“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基本要求。
4,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规律的论述和说明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谈到按劳分配条件下劳动时间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是劳动消耗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适当比例的调节。这无非是说,同一种计酬方式,不仅决定着消费品的分配,同时也决定着生产状态。但是,人们却忽略了这一要点,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只把按劳分配当作个人消费品的一个原则来对待,而另一方面又把有计划按比例当作另一个规律来对待。结果一方面在宏观上形成了所谓的计划经济模式,在微观上则形成了病态的公有制经济模式,这正是社会主义实践在世界范围内发生重大挫折的关键所在。按劳分配中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主要规律,它既在分配中起作用,也必然同时在生产中起作用;既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也必然在宏观经济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离开了按劳分配规律的客观作用,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只是一种病态经济,又怎能不失败呢?
                                                                                      江苏常州  钟建民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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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 18:50:25
leijy 发表于 2018-10-25 00:33
你说一千道一万。马克思没有说“按劳分配”!纯粹列宁及俄奴的自以为是,指鹿为马,狐假虎威!
还是那句话,你对马克思的按劳分配观点知道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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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 2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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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 2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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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08:35:51
leijy 发表于 2018-10-25 20:04
农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资本家劳动得到利润。工人劳动得到工资。ZF官员劳动得到俸禄。
国家 ...
“看不见的手”说的是市场调节,按资分配或按劳分配是与社会生产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两者的存在并不互相排斥。还是那句话,对按劳分配你知道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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