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o11 发表于 2010-1-13 16:21 
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12 19:00 
没有区别于“有用性”这一定义的第二种价值概念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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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性”,是一个主观性的价值判断;
但商品的价值(用货币表示),是一个客观存在。至少在
许多时候,是不以楼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用货币尺度计量的商品价值,在商品的物理化学属性没有任何变化的时候,也会因为判断者不同而不同,对同一判断者也会因随时间而变。
你公司生产的食品,价格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而且有的人接受,有人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