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20 09:16 
马克思的价值是指商品价值,那么就能说明非商品就没有价值了?我是很佩服你的逻辑说平的。
有用的劳动产品
有用且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
商品有价值,我们能推出不用于交换有用的劳动产品就没价值么?
你还是没有在逻辑上理清,因为你混淆了两个概念。
第一个概念是“马克思定义的价值”,不妨称为Marxian Value(MV),MV是资本论中的价值概念,仅仅存在于商品之中。商品有价值,这里面的价值概念是MV。
第二个概念是,你所理解的价值,是所有劳动产品中凝结的劳动所代表的东西,称为general value(GV)。“
我们能推出不用于交换有用的劳动产品就没价值么”,这句话里面的价值概念是GV。
hohai_abc,你的观点不就是MV可以扩展到GV嘛!这样MV=GV,两个概念就等价了。这个扩展是可以尝试的。但是,你必须注意一下几点:
1、马克思没有做这样的扩展。如果你不认为这样,请找出到资本论原文来支持你的看法。
只要马克思自己做了这种扩展,一定会在资本论中有所体现,你也一定可以找到支持你的证据。
2、资本论中有没有忽略“非商品的劳动产品”?
没有。尽管资本论研究的是商品,但是,马克思的视野并不局限于商品,关于非商品的劳动产品同样有一些论述。我在前面帖子的引文中已经指出了,马克思认为一些劳动产品不是商品,这就证明非商品的劳动产品并没有从马克思眼中消失。
3、马克思为什么不把MV定义在劳动产品上,而是要定义在商品上?
马克思不是笨蛋,如果将价值定义在劳动产品上(GV),那么在一个没有交换的奴隶社会中,如何论述简单价值形式、扩大价值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更不用说货币形式。这些等价形式都是以交换为基础。在一个没有交换的奴隶社会,怎么会出现价值规律?所以马克思只能将价值定义在商品上,采用MV。
4、如果hohai_abc你要尝试扩展,你必须要解决马克思难以解决的逻辑困境。
你可以看看,一旦采用GV,资本论里面的论述还有多少是可以成立的?
各种价值形式成立吗?
流通过程的规律成立吗?都没交换了,还流通什么!
资本总公式矛盾成立吗?
最重要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成立吗?
剩余价值规律成立吗?
。。。。。。
你如果扩展了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却没有解决马克思的逻辑困境,则后面以交换为基础的一系列规律 都化为乌有,基本上涉及到了资本论中所有重要的规律。
你将价值定义在劳动产品上,本质上推翻了资本论。
可惜你:一不知道,二不看原著,三没有认识到逻辑矛盾,四还认为自己是对的。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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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只是跟你讨论“马克思是怎么认为的”。你要弄清楚马克思这样做的原因(很遗憾的是,像你这样的很多马粉,连马克思的意思都没有弄清楚,就大谈特谈劳动价值论,不是有点可悲嘛?建议你多看原著。)。
从我个人观点看,(注意,在这里才是我的观点)采用MV是不合理的。采用GV的本质意义在哪里呢?在于抛弃劳动的社会平均评价,改为某个团体的内部评价。最小的团体就是一个人——自己。为什么马克思对价值量的决定要采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就是要采取社会评价方式。一旦脱离这个评价方式,必将面临一个逻辑矛盾(资本论第一卷里有原文论述,自己看吧)。
但是,以内部评价作为价值标准,立刻就会发现,评价的不是有没有劳动,而是有没有使用价值。你说的妻子做的面条给丈夫吃,有没有价值?内部评价如果认为有价值,一定是根据使用价值。如果妻子花费很大劳动找到一堆狗屎给丈夫吃,你说有没有价值呢?肯定不会再说有价值吧!因此,内部评价的依据是使用价值。对于没有劳动凝结的物品,团体内部也可以给与评价。这样内部评价的价值量确定就可以不以劳动为基础。
但是内部评价会碰到合谋问题。如果一个团体所有人串谋,都认为丈夫吃的狗屎有价值,那怎么办?如果将使用价值的内部评价方式,扩展为使用价值的社会评价方式,就可以避免这个合谋问题。毕竟要使整个社会的人都用同一种立场来看问题,交易成本几乎是无穷大,因此不可行。但是,对于使用价值的社会评价方法,本质上就是西方经济学的价格理论。
有空看看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吧,你会对马克思有正确的认识,而不是盲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