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llqq 发表于 2019-4-25 11:25 
人死了,其活劳动就不存在了,还问什么?
就是说人死了,就不能劳动了?那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凭什么人 ...
你回答不了问题,却有脸百般找借口,你这不是无赖是什么?你的哪位老师告诉你,区分一般概念和特别概念是在“卖弄学问”?你这不是在胡扯由头是什么?
回答现实问题是一回事,首先区分概念则是另回事,你懂不懂这点基本规矩?至于马氏关于劳动的政经意义,那是下一步的问题,你用后者回答前者,你如果不是混帐,那必然是逻辑混乱,此外还能是什么?
你连基本概念都没搞清楚,劳动价值来源于劳动行为的抽象,前者是意识,后者是实体。从来不存在什么具体行为的“死劳动”,那是马氏“物化劳动”的比喻,实际是指生产工具代表的生产资料。为此,哪里存在什么生产工具“劳动”或“死劳动”去指人的劳动呢?你这不是首先是非不清是什么?
乔布斯分得多少,由他生前劳动的劳动量决定,他的劳动分为两块,一是作为经理人的劳动,一是作为投资人的劳动。他死了,你所看到的是他作为经理人的劳动终止了,其实作为投资人的劳动也早在投入资本的那一刻起就终止了,可是两者劳动量的认定却有不同,经理人的劳动量一般以企业工资科目的数目确定,而投资人的劳动量却是以投入资本的份额确定,不受投资人的寿命影响,只要投资股份留在企业,还为企业所用,那么投资人的劳动量就没有止境,直至股份退出为止。
换句话说,投资人是以投资劳动参与企业分配的,其投资资本本身不仅仅是用作生产工具,同时还在充当衡量计量其劳动量的手段和工具。投资劳动的回报既包含对所投资本的“价值转移”,还同时包括其投资劳动的劳动收入,企业对这些劳动量的认定和劳动报酬的相应分配均与投资人本人的死活无关。
为此,马氏从来不承认投资劳动,认为那是作为投资人的资本家凭资本所有权在“按资分配”,无偿的索取和占有“剩余价值”,这纯粹是只看表象,不看实质的张口胡言。事实上,作为纯粹投资人的资本家,他们的劳动在于投资分析,资源调配,以及行使生产决策和监督,这些劳动均为以智力智慧代表的复杂劳动,这些是社会行业分工,专业分工,围绕生产活动的行为怎么就“不是劳动”了呢?这是马氏以“人格化”的手法加以掩盖和抹杀就能否定得了吗?
关于人与动物的行为为什么前者叫劳动,而后者叫觅食,是因为两者的行为当中,人有的内容,动物则没有,从而形成区别。这有何不清楚?可以说这也是学术界普遍认识的标准,与你承不承认,认不认识没有丝毫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