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犹如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激昂号角,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乘势而上、开拓进取,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的积累增多,对促进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迫切。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们必须着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的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加强“三农”这个基本立足点,把握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这个重要着力点,把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这个战略着眼点,把握城乡联动这个关键切入点,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出重大而坚定的步伐。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有序开展土地整治,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二是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试点。要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加快落实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三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统筹研究进城落户后城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推动农产品出口信贷创新,并且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和农业资源开发合作,不断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
来源:《金融时报》2010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