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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9-6-16 16:06:08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6-16 15:00
机器工作创造价值
机器工作创造价值的意义是机器工作中生产了某种商品,这种商品市场价值实现后产生了新 ...
生产商品不等于创造价值!
风调雨顺,粮食增产,但是粮食反倒便宜了,即价值减少了。
你能说因为风调雨顺增加了商品,就创造了价值吗?那遭受自然灾害使粮食变贵了你也可以说自然灾害创造了价值。

所以,这里需要的是定量分析,看看这些价值的量到底是因为什么发生变化,而不是简单地描述现象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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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6:21:1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6 16:06
生产商品不等于创造价值!
风调雨顺,粮食增产,但是粮食反倒便宜了,即价值减少了。
你能说因为风调雨 ...
以增加值增加作为判断是否创造价值的标准。大部分机器是创造价值的,一定有那么几个机器不创造价值。黑天鹅是存在的。但人们习惯了用全称判断。
例如:人是可以劳动的。但是有的人却丧失了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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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7:05:33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6-16 16:21
以增加值增加作为判断是否创造价值的标准。大部分机器是创造价值的,一定有那么几个机器不创造价值。黑天 ...
又要胡说八道了!增加值本身包括了机器是折旧,你忘了?如果其他部分不变,机器的折旧增加,增加值当然就增加了。那你的意思机器创造的价值就是机器的折旧?

最关键的是,增加值的增加只是一个事实,事实本身并不能证明它到底是由什么创造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设计机器是一种更复杂的劳动,因而增加值的增加完全可能来自于类似这样的劳动。
这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也是一个事实一样,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太阳在围绕地球旋转。
按照你的逻辑,我们只要以是否东升西落为标准,就可以证明太阳围绕地球旋转了?
你到底懂不懂什么是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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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7:20:20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6 17:05
又要胡说八道了!增加值本身包括了机器是折旧,你忘了?如果其他部分不变,机器的折旧增加,增加值当然就 ...
机器创造增加值的多少,实际中很难计量。
不只是折旧,要比折旧多的。税收中的一部分也有机器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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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8:07:0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6-16 17:20
机器创造增加值的多少,实际中很难计量。
不只是折旧,要比折旧多的。税收中的一部分也有机器创造的。
那你就是猜测,而不是证明。用你的猜测来反对我的观点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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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8:11:49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6 18:07
那你就是猜测,而不是证明。用你的猜测来反对我的观点是无效的。
可以定性,但不可以定量。那需要一些技术手段。折旧、税收、利润都有机器的贡献,具体多少,那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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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8:30:1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6-16 18:11
可以定性,但不可以定量。那需要一些技术手段。折旧、税收、利润都有机器的贡献,具体多少,那是需要具体 ...
你不能定量就不能推翻我的“机器不创造价值”,因为我的定量分析证明了机器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无正相关关系,所以,机器不创造价值。由定量到定性,合乎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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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8:52:45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6 18:30
你不能定量就不能推翻我的“机器不创造价值”,因为我的定量分析证明了机器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无正相关关 ...
你的价值意义理解错误,所有的证明都没有意义,不但没有意义,而且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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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19:43:3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6 11:45
任何概念都有其确定的内涵,即概念所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这种内涵和即属性绝不会因为概念的具体应用而发 ...
剩余价值理论是有关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的理论。不是有关奴隶主和奴隶关系的理论 。这是常识。有人根据剩余价值理论认为资本家剥削工人(也有人根据生产要素理论认为资本家没有剥削工人),但是,不能根据剩余价值理论认为奴隶主剥削奴隶。
你没有上过大学,没有上过大学程度的辩证唯物主义课程,不了解事物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个性和共性的关系;特别是不了解“要把握抽象的度”;所以,老是胡乱抽象,不当类比。
你不懂英文,看不懂当前最新的逻辑著作,井底之蛙,愚昧落后(不要忘了,剩余价值理论和形式逻辑也是西方发明的)。当初,形式逻辑也没有学好,缺乏形式逻辑的基本常识(例如,不了解3段论的规则,不知道“只知道结论,是推不出大,小前提的”)。
另外,请仔细看清楚对方的回复,不要乱说。要实事求是。

请问:目前为最多专业人员认可的有关“论证结构”的理论是什么?你连对方论证(讲的道理)的结构都不会分析,你是不可能有效反驳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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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20:55:51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6-16 18:52
你的价值意义理解错误,所有的证明都没有意义,不但没有意义,而且很荒唐。
你理解的价值的意义根本就是错误的。
如果你不愿意改正你的错误,那么要讨论我的观点,就必须按照我的本意来讨论:价值如果用货币来表示,量纲就是“元”,而不是“元/件”。你不能把我说的价值改成你说的价值,然后来讨论我的观点,否则就叫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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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21:28:59
sdhb 发表于 2019-6-16 19:43
剩余价值理论是有关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的理论。不是有关奴隶主和奴隶关系的理论 。这是常识 ...
剩余价值理论是有关资本家和工人的,但剥削和赚钱者两个词却不是仅限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因此,只有当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具有了赚钱、剥削的普遍属性后,才能说资本家赚钱和资本家剥削工人。如果没有那样一种属性,就不能说资本家赚钱、资本家剥削工人。

举例来讲,要证明“这个三角形的a边与b边之和大于c边”,我们就可以用这样一个三段论来证明:
大前提:所有三角形的两边之和都大于第三边;
小前提:这个三角形的a边与b边之和是三角形的两边之和;
结论:这个三角形的a边与b边之和大于第三边(c边)。

这里要证明的虽然是“这个三角形”的两边之和与第三边的关系,但因为“这个三角形”的两边之和与第三边的关系是所有三角形的普遍属性,所以才可以根据这种普遍属性来证明。
而按照你的逻辑,因为这里要证明的只是“这个三角形”的两边之和与第三边的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就只适用于这个三角形,而不具有所有三角形都具有普遍性。所以用这个大前提来推理就是“胡乱抽象,不当类比”。

另外,这个三段论也证明了,虽然没有提供大前提和小前提,但是懂得逻辑推理的人,在具备一定条件下情况下,完全有能力从结论推出大前提和小前提。这是小学生都会的数学证明方法:数学中的许多证明哪个不是需要学生自己去寻找大前提和小前提的?

所以,你虽然混了一个大学文凭,但实际的逻辑能力连小学生都达不到,也就只能靠编造谣言、卖弄无知、说大话、放空炮、虚张声势来维持你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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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21:41:19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6 21:28
剩余价值理论是有关资本家和工人的,但剥削和赚钱者两个词却不是仅限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因此,只有当 ...
1. 因为剩余价值理论只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把剩余价值理论用于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和奴隶是错误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和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是不同的。因为,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在剩余价值理论所覆盖的范围之外,所以,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是不能用来证明剩余价值理论的对错的。 如使用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来证明剩余价值理论的对错,则违反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因为,你没有学习过大学程度的唯物辩证法课程,你不懂。所以,你需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将来可以避免这方面的错误。
2.a。 “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不能正确推出其它2句的”,这是形式逻辑中,有关3段论的一个规则,你不同意,这说明了你没有学好形式逻辑。知道了3段论3句中的2句,才能知道 大项,小项和中项 是什么,这样才有可能把另外没有写出来的一句写出来。只知道一句,因为只知道 大项,小项和中项中的2项,未知的一项是没有办法准确决定的,所以,写不出另外2句。这是常识。

你不同意形式逻辑的规则,你去和形式逻辑的创始人去辩论,不要和我辩论。


你的三角的例子,说的是已知大前提集合的情况;而现实生活和工作所碰到的一般都不是这样的情况;而且,结论(一个陈述)有可能是用非形式逻辑的方法得到的。
b。 形式逻辑只是理性思维的一部分。对于用非形式逻辑的理性思维所得到的结论,因为,这些结论本来就不是用3段论得到的,所以,是不可能推出3段论的大,小前提的,因为,他们本来就不存在。

3. 你连形式逻辑都没有学好,所以,你没有判断我的逻辑水平的能力。
4. 你说我:“只能靠编造谣言、卖弄无知、说大话、放空炮、虚张声势来维持你的存在了。” 均为无端指控。不要造谣污蔑。
5. 你不懂英文,没有上过大学,这是事实。
6. 没有上过大学,冒充大学生,这是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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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6 23:03:13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6 20:55
你理解的价值的意义根本就是错误的。
如果你不愿意改正你的错误,那么要讨论我的观点,就必须按照我的本 ...
是批判你的错误观点搜一下价值创造。看看这里的价值是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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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05:11
sdhb 发表于 2019-6-16 21:41
1. 因为剩余价值理论只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把剩余价值理论用于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和奴隶 ...
你把我的三段论在看看清楚:
第一,我不是用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作为推出“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大前提,而是把两者中的共性“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作为大前提的。这个大前提的范围完全覆盖了资本家与工人关系范围,而不是超出了后者的覆盖范围。

第二,我用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证明了由“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根本推不出“A赔钱是B剥削A”的结论,从而证明了你用“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也是推不出“资本家赔钱是工人剥削资本家”结论的,即你的这个结论是不成立的。

第三,鉴于你根本不懂共性个性的辩证关系,我再好好教教你:一方面,个性不同于共性,任何个性都具有不同于同类事物中其他个性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共性又是不同个性所共有的性质,任何个性都与同类个性具有共性。因此,没有共性的个性是不存在的。
资本家赚钱以及剥削工人固然有其不同于其他赚钱和剥削的个性,但也一定有与其他赚钱以及剥削的共同性质,即“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否则,就不能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使用“赚钱”和“剥削”这两个具有共性的词汇。
但是,用“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根本推不出“A赔钱是B剥削A”,这说明“A赔钱是B剥削A”绝不是所有“赚钱”以及“剥削”的共性,前者与后者之间根本不存在推出的逻辑关系。因此,用“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也推不出“资本家赔钱是工人剥削资本家”结论的,即你的这个结论是不成立的。
这就像因为人都不是植物一样,你就不能用“某某(个性)是人(共性)”来推出“某某是植物”。你能说你这里“人”和“植物”仅仅限于某某的范围,仅仅是个性,所以就能用“某某是人”来推出“某某是植物”吗?

所以,你虽然混了个大学文凭,但实际上连小学毕业的水平都达不到,还好意思腆着脸说辩证法。真不知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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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10:1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0:05
你把我的三段论在看看清楚:
第一,我不是用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作为推出“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 ...
不要忘了还有 工人剥削资本家。这样,工人,资本家和奴隶主都是一类。你的大前提是推不出来的。因为,剩余价值理论是解释资本主义的理论。你把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引进来,等于讲剩余价值理论也解释奴隶社会了。这显然是不对的。

你读书太少,还去多读点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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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11:33
sdhb 发表于 2019-6-16 21:41
1. 因为剩余价值理论只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把剩余价值理论用于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和奴隶 ...
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只要知道了结论,就可以推出大小前提。这是连小学生都会实际应用的逻辑常识。不然,许多只给结论、不给大小前提的数学证明题,小学生怎么都能证出来呢!

所以,我三角形的例子充分证明了,“只知道结论,是推不出大,小前提的”就是你卖弄无知的有一明证!证明了你连小学生的逻辑能力都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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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14:48
sdhb 发表于 2019-6-16 21:41
1. 因为剩余价值理论只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把剩余价值理论用于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和奴隶 ...
你不懂英文,没有上过大学,这是事实。
6. 没有上过大学,冒充大学生,这是欺骗行为。
这就是你只能靠编造谣言、卖弄无知、说大话、放空炮、虚张声势来维持你的存在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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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15:43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0:11
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只要知道了结论,就可以推出大小前提。这是连小学生都会实际应用的逻辑常识。不然 ...
你的三角的例子,说的是已知大前提集合的情况;而现实生活和工作所碰到的一般都不是这样的情况;而且,结论(一个陈述)有可能是用非形式逻辑的方法得到的。
和三角一样,中小学的习题都是已知大前提集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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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17:4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0:14
这就是你只能靠编造谣言、卖弄无知、说大话、放空炮、虚张声势来维持你的存在明证!
4. 你说我:“只能靠编造谣言、卖弄无知、说大话、放空炮、虚张声势来维持你的存在了。” 均为无端指控。不要造谣污蔑。
5. 你不懂英文,没有上过大学,这是事实。
6. 没有上过大学,冒充大学生,这是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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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18:3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0:11
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只要知道了结论,就可以推出大小前提。这是连小学生都会实际应用的逻辑常识。不然 ...
“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不能正确推不出其它2句的”,这是形式逻辑中,有关3段论的一个规则,你不同意,这说明了你没有学好形式逻辑。知道了3段论3句中的2句,才能知道 大项,小项和中项 是什么,这样才有可能把另外没有写出来的一句写出来。只知道一句,因为只知道 大项,小项和中项中的2项,未知的一项是没有办法准确决定的,所以,写不出另外2句。这是常识。
你不同意形式逻辑的规则,你去和形式逻辑的创始人去辩论,不要和我辩论。

你说:“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请问,这个一定条件到底是什么?


结论有可能是用非形式逻辑的方法得到的,你怎么区分结论是由形式逻辑还是非形式逻辑得到的? 如果,无法区分,结论根本就3段论没有大,小前提。例如我论证的结论。你是无法推出正确的大前提的,因为客观上,大前提本来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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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22:46
sdhb 发表于 2019-6-17 10:10
不要忘了还有 工人剥削资本家。这样,工人,资本家和奴隶主都是一类。你的大前提是推不出来的。因为,剩余 ...
“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具有“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共性。而从后者根本推不出“A赔钱是B剥削A”,所以,“A赔钱是B剥削A”这种共性是不存在的。
因此,从“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当然也就推不出“资本家赔钱是工人剥削资本家”了,也就是说,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根本就不没有前者赔钱是后者剥削前者的性质。
连被剥削的性质都没有,怎么能与工人、奴隶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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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25:0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6-16 23:03
是批判你的错误观点搜一下价值创造。看看这里的价值是什么意义。
地球人单位商品价值的量纲用货币表示都是“元”之类,而根本都不是“元/件”。所以,你的单位商品价值根本就不是地球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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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0:28:4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0:22
“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具有“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共性。而从后者根本推不出“A赔钱是B剥削 ...
不要忘了,剩余价值理论这个前提。你的所谓的“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A只能是资本家,B只能是工人。“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等于“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你是不能引进奴隶主和奴隶的。本来就不是从3段论推出来的结论,当然是不能得出正确的大前提的。因为,大前提根本不存在。瞎搞什么。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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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1:14:47
sdhb 发表于 2019-6-17 10:15
你的三角的例子,说的是已知大前提集合的情况;而现实生活和工作所碰到的一般都不是这样的情况;而且,结 ...
你的意思是这个结论的大小前提,只要对于人类这个集合来说是已知的,那就是已知的。
那么,你“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对于人类这个集合来说就是已知的,而只是你不知道。
所以,你不能用你不知道,就说人类这个集合也不知道。

所以,我用“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推出“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根本就不是“只知道结论,是推不出大,小前提的”。所以,你就是犯了稻草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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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1:24:55
sdhb 发表于 2019-6-17 10:18
“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不能正确推不出其它2句的”,这是形式逻辑中,有关3段论的一个规则,你不同意,这 ...
“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不能正确推不出其它2句的”
这句话就是一个典型的病句:“不能正确推不出”,双重否定就是肯定,就是“能正确推出”!
所以,“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能正确推出其它2句的”,这就是你所说的三段论的一条规则!

这句话如果是你自己从英文翻译的,那就证明你或者根本就不懂英文,所以大学文凭就是混出来的;或者就是你毫无逻辑表达能力,从而证明你虽然混了大学文凭,但实际上连小学生的逻辑能力都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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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1:32:41
sdhb 发表于 2019-6-17 10:28
不要忘了,剩余价值理论这个前提。你的所谓的“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A只能是资本家,B只能是工人。 ...
再说一遍,赚钱和剥削都是普遍性概念,并非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所特有。
所以,“A赚钱是A剥削与之对应的B”就并非只能“资本家赚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

并且,说资本家剥削不是因为在剩余价值理论这个前提下,才说是剥削,而是因为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具有剥削所反映的那种普遍性质,所以才说剥削。赚钱也是如此。
好比,说某某是人,难道不是因为它具有人这个概念所反映的普遍性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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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1:32:5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1:24
这句话就是一个典型的病句:“不能正确推不出”,双重否定就是肯定,就是“能正确推出”!
所以,“ ...
抱歉打错字了。多打了一个“不”
应该是““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不能正确推出其它2句的”。
“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不能正确推出其它2句的”,这是形式逻辑中,有关3段论的一个规则,你不同意,这说明了你没有学好形式逻辑。知道了3段论3句中的2句,才能知道 大项,小项和中项 是什么,这样才有可能把另外没有写出来的一句写出来。只知道一句,因为只知道 大项,小项和中项中的2项,未知的一项是没有办法准确决定的,所以,写不出另外2句。这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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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1:35:45
sdhb 发表于 2019-6-17 11:32
抱歉打错字了。多打了一个“不”
应该是““只知道3段论的一句,是不能正确推出其它2句的”。
这句话你说了不止一次了,所以,那根本就不能用打错了字来解释,而是你逻辑能力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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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1:39:20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1:14
你的意思是这个结论的大小前提,只要对于人类这个集合来说是已知的,那就是已知的。
那么,你“A赚钱是A ...
我的论证,不是3段论。其结论是没有3段论大前提的。 用你的所谓方法,得到的所谓的大前提是错的。这个你所谓的大前提只是我的结论的等价的表达。内涵和外延都是一样的。
你举的三角,中学生的习题的例子,那些是中学生的练习题。这些练习题是人编出来给学生练习,巩固学过公式,公理等等用的,大前提是已知的(就是刚学过的公理,公式)。 你这个中学生,大学没读过,没有做过科研。把中学做习题的一套搬到真实世界来了。真实的世界里有许多陈述是从非形式逻辑方法得到的,是新的东西。这些都是不能从已知的3段论大前提推出来的。凡是,能从已知的3段论大前提推出来的都不是新东西。懂吗?

读书太少,真是可怕。
总算老天保佑我,加上我的努力,我考上大学。我如果愚昧无知,我自己到外面去,找块石头撞死算了。
前2天,高考,社会总动员,全力保障。为什么? 就是不上大学,没有知识太不好了,太可怕了,这是社会共识。确实如此,没有知识的人,一辈子只有中学水平,这么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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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11:51:2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6-17 11:35
这句话你说了不止一次了,所以,那根本就不能用打错了字来解释,而是你逻辑能力的真实写照。
你已经输到脱裤,连这种稻草也要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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