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9-6-26 13:49 
荒唐的正是你自己。
从交换的实际过程来看,一定是先签约,后交换。而签约一定是交换双方的签约,否则, ...
没啥荒唐的,企业是法人,是一种特殊的靠一系列制度支撑的主体。
投资者把钱投资于企业,企业付给他资本报酬,这一交换在逻辑上是成立的。
当然你可以说,那企业不也是投资者所有的吗?那不成了自己和自己交换吗?
这也没啥稀奇,一个投资者,自己又在投资的企业劳动领工资,那么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他雇佣他自己,他买他自己的劳动力。
大脑要灵活,思路要灵活,不要僵化死板。同一个人,可以有多种角色,是可以拆开看待的。
做几何题的时候,有时候可以做辅助线;做数学题的时候,可以设置中间变量,同样,在经济分析时,把企业拿出来作为一个主体,会让逻辑更加清晰。——实践中也是如此,我们已经把企业当做一个与自然人独立的个体了——法人。
石开石的错误在于,他把分配和交换当做了水火不容的关系,因为是交换,他就否定分配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