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很懒,没有把这篇文章独立整理,仅仅把一部分内容原样粘贴在这里,前后文接不上的,请搜索“经济学中的乘数理论的幻象B”)
从购买力的角度分析,在表25-6-2中,虽然银行业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可以达到10000和9000,但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并非购买力,因此按貌似“乘数理论”算出来的,其实是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理论上限,仅此而已,注意这个理论上限是不受年份限制的,即,1000美元流通1年、100年、1万年,仍然无法突破这个理论上限。但这个理论上限并非累计存款和累计贷款,累计值是可以突破这个理论上限的。如果考察这1000美元的购买力,则会发现,它的购买力始终只有1000美元,而不会是10000美元。1000美元,留下100美元的准备金(新钞需不需要准备金?不知道,先假设也要),900美元贷出,此时,购买力是1000美元,900美元交易后存入,留存90美元准备金,贷出810美元,900美元存入时,持有者的购买力暂停,将购买力转移到贷得810美元的人手上,则此时的购买力为100+90+810=1000美元。存款准备金是预备用来随时取现的,因此应该计算购买力。再往后分析,同理。每一次存入,都意味着持有人的购买力的暂停和向新的贷款人的转移。提现则是相反的过程,1000美元存款被提出,已经不能提取当初存入的那些特定编号的钞票,但势必造成另外的人新存入的1000美元不能再按“乘数理论”来“扩增”,甚至也不能按90%的比例产生仅一次的新的贷款。1000美元的钞票,始终只有1000美元的购买力,而银行中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10倍的扩增,仅仅是购买力的转移的账单,而绝非购买力的扩增,并不是所谓的“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过程”。购买力的转移与房屋出租导致住宿权的转移、车辆出租导致运输能力的转移是类似的。这种购买力的转移,增加了钞票的使用效率,这就和房屋的出租、滴滴出行的车辆的出租是完全相同的性质,都是将闲置的资源(钞票、房屋、车辆)暂时租给需要的人,钞票的购买力1000美元每年365天、房屋的服务能力每年365天、车辆的服务能力每年365天,都是不变的。任何一张钞票,或一套房,或一辆车,一年最多租出365天(闰年366天)。三者并无本质区别,都是资产的出租,利息和租金是一回事,利息就是资金这种资产的租。我们从来不说房屋出租创造了房屋,车辆出租创造了车辆,凭什么说货币出租就创造了货币呢?而且钞票的流转完全可以不经过银行,如果某张钞票(或硬币)在民间一年流转了50次,能说创造了50倍的钞票吗?如果流通几十年,流转五万次(并且不受准备金率限制)呢?该怎么说?能说创造了五万倍的货币吗?为什么一过银行手,就创造货币了?而且民间有很多的借贷关系是不通过银行的,不管有没有中介,我们也从来不说创造货币。那么这种货币的“扩增”会造成通货膨胀吗?不会,流转再多次也不会。从这个表中还可以看出,任何单个银行或整个银行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会大致保持0.9:1的比例关系,这正好说明了银行收到任何一笔数量的存款,只能按90%的比例贷出,不可能再“衍生”更多。任何银行都只能将实际发生的存贷款入账,而不可能将想象的后续存贷款入账。很显然,从购买力的角度看,表25-6-1、表25-6也是一样的。
我们再从存、贷款可能产生的利息的角度来分析。我看到过几个小视频,说银行通过货币乘数,1万元的存款可以产生十倍的贷款,银行的盈利能力也达10倍。在表25-6、表25-6-1、表25-6-2中,表中的存贷过程理论上是可以很快发生,比如说在人为有意操作下,是可能在一天或几天之内产生多重的存贷款,从而使各银行总的存、贷款余额接近极限值的,那么从银行业的角度看,一笔1000美元的存款在银行业产生了10倍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似乎使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了10倍的扩增。但是,账不是这么算的。任何单个银行,一笔1000美元的存款只能贷出90%即900美元,一笔900美元的存款只能贷出90%即810美元,一笔810美元的存款只能贷出90%即729美元,等等,每一次存款、贷款的组合都是各自独立的,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是总共10000美元的总存款产生了90%即9000美元的贷款,而不是所谓1000美元的“初始”存款产生了后续的10000美元的存款和9000美元的贷款,从而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了10倍的扩增。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仍然是只有存款数量90%的贷款量产生的利息差。难道有哪家银行能让不论是一笔1000美元的存款,或是多笔累计1000美元的存款,产生9000美元的贷款吗?哪家银行会出现这样的账单?????
到底该如何理解表25-6、表25-6-1、表25-6-2中貌似“初始”的1000美元在后续的存贷过程中产生的貌似10倍的数量“扩增”呢?其实非常简单,但是我写本段居然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思考这个“扩增”究竟是怎么回事,它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在这里,准备金率的存在导致后续每级的存贷数量按比例缩减,反而迷惑了人。其实,每一次存入和贷出,就是一笔资金(或一张钞票、或一枚硬币)的重复使用的次数,因为准备金率的限制,导致这笔资金在经无数次使用后仍然会使总交易额收敛于一个极限,在10%时极限为10倍。如果假设法律规定,银行有权在储户提现时可以不立即兑现,储户要想提现必须提前预约以使银行有时间准备资金,那么,银行就可以放心地把每次存入的资金立即全部贷出,则1000美元的存入就可以贷出1000美元,交易后再存入1000,再贷出1000,交易后再存入1000,再贷出1000……这样,如果有10个回合的存贷,就相当于通过银行这个中介,使资金被重复使用了10次,可达成1000*10=10000美元的交易。如果有80个回合的存贷,就相当于通过银行这个中介,使资金被重复使用了80次,可达成1000*80=80000美元的交易。没有了准备金率的限制,反而使表中的存贷的意义更明了了,其实就是资金被重复使用的次数与资金额的累加,如果使用次数无限,“创造”的货币将是无穷大。如果这笔资金不通过银行,也可以在民间交易80次乃至无数次,也产生80000美元乃至无穷大的交易额。但银行对接的永远是暂时闲置的资金和急需的资金,因此使货币使用效率提高了。上段说:“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是总共10000美元的总存款产生了90%即9000美元的贷款,而不是所谓1000美元的“初始”存款产生了后续的10000美元的存款和9000美元的贷款,从而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了10倍的扩增。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仍然是只有存款数量90%的贷款量产生的利息差。”如果没有准备金率的限制,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1000美元“初始”存款,可能产生无穷多次、无穷大量的存款额和贷款额,这是不是说银行的赚钱能力无穷大呢?答案居然是否定的。银行的赚钱能力,不取决于存贷次数或因之产生的总的存贷款余额,而取决于存贷期限。一笔资金的存入及其贷出,如果存期是一年,贷期也是一年,那银行就能赚一年的利息差。如果一笔资金,一年内发生存贷12次,每次一个月,那银行也只能赚一年的利息差。如果一笔资金,一年内发生存贷52次,每次一周,那银行也还是只能赚一年的利息差。如果一笔资金每年存贷100个回合,100年存贷1万个回合,产生1万倍的资金量,有意义吗?不还是得耐心撕掉100本日历才能赚到100年的利息差吗?也就是说,任凭银行如何积极努力又勤奋,它的盈利能力和总的存款额、贷款额的余额或累计量没有关系,反而只能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赚取利息差,着急没用,得看日历。所以,在分析银行的存贷过程中(例如前面的三个表),存款余额、贷款余额或者累计存款额、累计贷款额这些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存贷期才是关键。短的存贷期的反复折腾,可以一年把余额弄到接近10倍的上限(假设无限制也则无上限),但和一年只弄一次,赚的钱其实是一样的。那么,从银行的赚钱能力角度看,在有准备金率限制时,10倍的扩增也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从资金使用次数讲,越多的次数意味着解决了更多频次的需求,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在存贷期限不一致时,存款期限是主要约束条件,任何一笔存款提现,都立即停止了其存款额90%的贷款发放能力。再对比租房、租车的场景,是不是相当类似?利息和租金是一回事,利息就是资金这种资产的租(利息理论说是因为不耐、确定性偏好、未来不确定性和风险补偿、资源有自然增长趋势等等各种角度的原因,产生了利息,而分析租却从来不提不耐、确定性偏好、未来不确定性和风险补偿、资源有自然增长趋势等等这些因素。其实没必要弄这么复杂,单单从资产(资金)出租的角度,就可以解释利息,利息就资金这种资产的定价,是资产的时间之价,是不转让资产所有权、只转让使用权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