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才能更好地产生继续改革的动力呢? 
  一方面是要改变官员的认识。改革并非一定要剥夺官员的利益的,而是要使他们认识到,继续改革,选取一种既利己也利人的方法会更有效,也更能持久。 
  当然,光强调改变认识并不够。最有效的方法,可能是逐步控制这些现存的机制的效用,使得官员不能光“进入”市场,享受市场的利益,而又可以“豁免”和“退出”市场。必须要党政官员成为社会实际生活和群众生活的内在因子,“与民同进退”。只有这样,党政官员才能感受得到市场社会的压力,才能懂得为什么要进行社会改革和如何进行社会改革,才能有真正的动力来实施改革。 
  按照有些专家的说法,这样做“从更高的一个层次来说,也才能促成执政党的全面转型。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行执政党已经确立的新‘三民主义’,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或者说,这样做是执政党长治久安所必需的。” 
  若以这样的思路,我们是否能动态地不断改进有关的体制、制度及其所形成的机制,来改进和形成真正有效的继续改革动力呢?(当然,这种改进、改革也可能不会一蹴而就,也有摸索的过程,且同样会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如果持之以恒,还是应该会找到较好的办法,形成较好的机制的吧?) 
  说到改进机制,让人想到用制度形成机制,发挥有效管理作用的一个史例: 
  18世纪,英国为解决本土监狱人满为患和增加殖民地当地劳动力,决定向澳洲运送判了刑的罪犯,并将运送工作由私人船主承包。起初,运送罪犯的条件和美国从非洲运送黑人差不多,船上拥挤不堪,条件极差,平均死亡率为12%,有的死亡率高达37%。 
  面对这样的局面,怎么办? 
  可以由政府进行干预,例如政府以法律规定最低饮食和医疗标准,并由官员到船上监督实施这些规定。但,政府的这种干预,并不是万能的。派官员到运送罪犯的船上去执法是一件苦差事,不给高薪没人肯干。面对贪婪成性又有点海盗作风的船主,督查官员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与船主同流合污,分享利润;一是坚决执法,但自己或亲人的生命将受威胁——如果在无法无天的海上把那些不识相的官员干掉,扔到海里,诡称他们暴病而亡,对船主并不是什么难事。而面对船主的利诱和威迫,官员还会选择与船主合作。当猫与鼠合作时,鼠们会更胆大妄为了。…… 
  不过,当时既没乞求船主们发善心,也没派什么官员,而是实施了一个十分简单的制度:政府不按上船时运送的人数付费,而按下船时实际到达的人数付承运费。 
  当按上船时人数付费时,船主拼命多装人,而且不给罪犯吃饱,把省下来的食物在澳洲卖掉再赚一笔,因为有多少人能活着到澳洲与船主无关。而当按实际到达的人数付费时,能运到多少人至关重要了。这时船主就要多给每个人一点生存空间,要保证他们在长时间海上航行后仍能活下来,要让他们吃饱,还配备医生,带点常用药。这种按到达人数付费的制度一经实施,效果立竿见影。普遍实施时,按到达人数及其健康状况支付费用,甚至还有奖金。这样,运往澳洲罪犯的死亡率下降到1%~1.5%。 
  可见,一种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而一种好的制度甚至会使坏人也做好事。制度未必能改变人的趋利,但可以用人的趋利性去引导他做好事。 
  在继续改革中,在我们今天还需要市场机制、需要物质利益激励来促进发展时,是不是更应该认真考察各种制度、体制所形成的机制的正负效果、不断扬长避短地改进机制(含与政府官员有关的制度和激励机制)?并将其作为继续改革的一个十分重要、关键的任务呢? 
  (附注:本篇写作时参阅了网上有关方面的文字,仅此说明与致谢。) 
  文磬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