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我不知道用的对错,但是我的意思应该能讲明白。
当国企领导在职期间,可以通过经营企业、使得企业获取利润而获得个人职位上的提升,即作为政治企业家,“国有企业获利”这一企业经济目标和“个人职位提升”的个人目标能够实现激励兼容。如果将这种情况看作多目标决策问题的话,显然个人目标的权重要高于企业目标。企业获利仅是个人职位升迁的一种手段,是一个次要目标。私营企业主或者说“经济企业家”的目标是单一的,就是为了企业利润的增长。
在国企领导退职前,个人职位上的提升目标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个人只能转而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其手中的权力是占有经济租金的最好手段,因而才会出现59岁现象。
请指教,特别是帮我修改一下这里哪些术语用的不对,谢谢

我也觉得六楼的同学讲的挺对,关键是要实现制度的自我实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7 20:23:2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