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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8
我国目前的行政裁决制度,还存在名称不统一、性质不确定、程序不完备、救济途径不一致等各方面的问题,行政裁决制度的价值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和发挥。我国应尽快制定《行政裁决法》,明确行政裁决的准司法性质,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机构,规定统一规范的裁决程序和救济途径,理顺行政裁决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相互关系,以建立完善、高效、公正的行政裁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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