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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7
据3月6日出版的《健康报》报道:李文志说,国家卫生部调查组一共去了三次,前后二十八人。其实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但是结果迟迟没有公布,因为调查结果和当初报道的差距太大。

  医院目前的处理结果是:纪检委书记撤职,院长停职检查,血库主任撤职,心外科重症监护室主任撤职。

  李文志说,初步调查结果是:患者住院六十八天,花了一百三十二万元人民币,调查组查出违规收费二十万元, 医院存在的问题是管理混乱、涂改病历、分解收费。当初媒体热炒的“一天注射一百多瓶盐水,输九十四次血”,是用来血液滤过和透析的,是合理的。其他费用都是患者个人自己买药和请专家的。患者从高干病房转到心外科I重症监护室以后,北京的专家、护士长来会诊了一百多人次。

至此,可以说有关天价医药费用的事情可谓告一段落,但我以为,需要反思的事情却也很多:

1、曾几何时,当初该事件刚刚曝光之时,从中央到地方各路媒体诸侯可谓口径一致,群起而攻之,但现在调查结果出台了,有关的后续报道和深度分析则又几乎销声匿迹。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当初的报道是否有炒作之嫌、浑水摸鱼之意。

2、需要考虑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并不规范的市场经济大国,媒体这些拥有话语权优势的部门和经济体,其行为的迅速市场化、经济化是否缺乏必要的相关约束。说而不必负责的问题实事存在,那么作为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是否显得有些过于迟缓。要知道,面对有偏颇、甚至不真实的报道,能够有时间、有实力采取维权措施的人和单位确实只有少数,那么大多数的群体的正当利益就应该被如此损害么?由此产生的腐败、掠夺有该如何解释和应对?

3、强调教育、医疗行业的公共性同时,我们是否应该关注一下各类媒体行业的属性上是否也应当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尤其当一些国有的、政宣性质的媒体部门,客观讲在报道之初,在评论和引导舆论等方面存在偏颇之处的时候,那么关于这一事件的后续报道在哪里,是否应当有足够的勇气澄清现实!

4、我当然也对我国的医疗卫生现状痛心疾首,也希望有改变现状的好思路、好办法!发表以上文字,并不说明我对医疗部门有所偏爱,只是在如今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希望大家看待问题要保持足够的独立思考能力,不要被一些改头换面的经济行为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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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8 11:55:00
媒体抓住“哈尔滨天价医疗费”目的是让人们注意医疗方面“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其初衷并不错。这是舆论的责任,如果都要求媒体等事情一清二楚后再报道,一是不符合新闻本身的属性,二也是对新闻的一种苛求。——我也见了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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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8 12:23:00
这事要不是被媒体炒热不一定会有人管,为什么老百姓的事非得闹大了才有人管,据报道咱们国家可是拥有全世界最大公务员群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8 12:23: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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