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 | 适用退税率 |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 |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
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 |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 | 适用免退税办法的 | 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
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 | 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
[tr][/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