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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公
正
2004.7.17
公正,一直是文学作品的重要题材,反映了民众的关注。国家的历史相袭数千年,司法的职能始终没有改变。公正,一直是司法的灵魂。所以,司法改革必须围绕公正做文章。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一个条件,前提必须是司法部门和法官大人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恐怕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却是私有制社会无法实现的条件。翻开人类的文明史,自古至今,司法权有过真正独立的吗?封建社会,司法权和行政权是合二而一的;资本主义国家,司法权离不开国会和民众的监督;社会主义国家,是党国制的政治体制,对社会和民众承担责任的是党,你能让党承担责任而没有权力吗?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提司法独立不是骗人,就是异想天开。
公正,是民众对司法的基本要求,你独不独立并不重要。现在司法都如此黑暗,离开党的领导和监督岂不更为黑暗?群众监督,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又一个条件。在社会主义国家,只有既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又不断完善群众监督,才能维护司法公正,走出司法改革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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