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休闲区 十二区 休闲灌水
2778 2
2006-03-12
[Point=50][/Point]
爱情资本论

公平

  因为知道我在写关于恋爱的文章,所以我的朋友经常也会说一些他们遇到的问题,一方面给我提供素材,一方面则是想听我的看法。
  先来说第一个女孩子的故事,她还没有恋爱。正有两个男孩子在追求她,各自有各自的好处,这样自然是很难取舍的。所以她就分别和那两个男孩子接触,也没有敲定恋爱关系,只是会有一些约会。她问我,这样瞒着对方,同时和两个男孩子交往是不是算脚踏两头船,是不是不太好,对那两个男孩子不太公平。
  第二个女孩子则是已经是处于恋爱了,不过恋爱之外,她又发现对另外一个男孩子很心动,她和那个男孩子处于一种很微妙的暧昧之中。他也问我,这样对于自己的男朋友应该不算不公平吧,她的理由是“谁说恋爱了就只能喜欢自己的男朋友,不能喜欢另外一个人”。
  公平,真是巧,竟然先后会有两个人抱着对于恋爱的道德追求,来和我探讨公平的问题。我一直以为,这个“让爱做主”的时代,所有人对于道德的愧疚已经在“爱”的名义下被掩饰得荡然无存了呢——虽然我觉得“让爱做主”是这个时代最可笑的一句话,为了爱杀人你认为是正确的可以接受的吗?相信大多数人不会,可是为什么为了爱不忠就是正确的可以接受的呢?说到底,这不过是胆怯却又无法抑制自己欲望的人得一个美丽的借口而已。
  言归正传,既然被问到公平,那么我们就来谈公平。先来说我对于两个朋友问题的回答。
  对于第一个朋友,我的回答是:公平,你对于这两个男生没有任何不公平。既然你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有恋爱关系,那就只是处于被追求的阶段,是有着充分的自由的,不需要做出任何的保证,也不需要付出任何的“被占有”作为代价的。对于追求女生的男人,对于同时存在其他的竞争者,而且女孩子会在众多追求者中不断比较最后挑选最好的这个事实是必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的。如果他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那么只能怪他自己对于“追求”这两个字认识不清楚,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如果他认识到这个问题却还觉得你这么做不好,那只能怪他自己不能“愿赌服输”,这样男人更不能要。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那个女孩子没有错,没有不公平。如果因此最后有男孩子受到了伤害,那是他自找的,追求女孩子和混江湖一样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怨不得别人。
  至于第二个朋友,我的回答是:不公平,很不公平。我其实是赞同那个女孩子的解释理由的,的确我也不认为你恋爱了,就不能去喜欢其他的人甚至想去占有其他的人,但是这并不等于那个女孩子这么做是对的。因为这只是女孩子自己的想法,当她和男朋友开始的时候,未曾把自己的想法和男朋友够通过,那么他的男朋友自然是按照普通的惯例,认为恋爱中的人是应该只能去喜欢和占有对方,不能再去喜欢和占有第三方的。虽然两人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什么一致,但是这种没有达成一致实际上就是代表接受常态的大多数人遵循的方式。这个前提下,女孩子如果以自己不是这么认为作为借口,也不能更改当初与男朋友实际上有相反想法的默认契约这个事实,所以对他男朋友,这样是不公平的。
  既然说了两个例子,接下来总要上升一点,从理论上来谈谈恋爱中怎样是公平的,怎样又是不公平的。
  在这个系列一开始,我就已经说了,恋爱是一种契约,双方以被对方占有为代价达到占有对方这个目的的契约。而作为契约,最重要的基本精神就在于“契约的签订和修改,必须经过契约双方的认可,但是契约的结束只需要经过任何一方的认可即可”。恋爱作为一种契约,自然也就不能例外,只要符合这种精神的,我们就不能说这种行为对对方不公平,反之亦然。
  现在说第一部分,“契约的签订和修改,必须经过契约双方的认可”。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些恋爱关系,往往会看不下去,认为某人这么做不公平。比如某个男人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脚踏两头船,而那两个女人都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谁都不愿意放弃。对于这种状况,相信很多人是会嗤之以鼻的。但是在我看来,那个男人也许在两个女人都知道真实状况之前这么做是有失公平的,但是一旦两个女人都知道了现状而且愿意维持下去之后,那么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说到底,公平不公平是契约双方的意愿而定,而不是我们这些旁人来判断的。我们觉得脚踏两头船不好,可是如果当事人为了占有对方愿意放弃“独占”的权利,那么我们又有什么权利去干涉别人呢?说到底,无论恋爱中人的行为有多么的让我们无法接受——比如允许对方有其他的性伙伴,比如允许对方和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诸如此类,只要当事人双方事先讲清楚,并且认可这个契约,那么就不存在双方谁对谁不公平的问题了。
  当然,恋爱毕竟不是谈判,往往不会对于恋爱中的许多细节像法律条文这样的进行事先的约定。那么这个时候怎么办?其实前面也已经说了,没有契约本身其实也就是一种契约,这种契约就是认同这个社会广为接受的一些规则作为双方的恋爱规则——这就像没有额外的合同就以某类默认合同为准一样。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经常会谈到的所谓“恋爱的道德”才会派上用处,对于一些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细节进行评判,看看究竟双方谁违反了社会公认的一些契约。比如前面说的的第二个女孩子的例子,只要恋爱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对方可以有其他的喜欢占有对象,那么我们按照社会认可的“恋爱的道德”,恋爱是一种排他性的占有,这个时候如果你想去占有第三个人就是违反了默认的契约,就对契约的对方不公平了。
  不过,一旦双方针对之前疏忽细节达成了新的契约,那么无论契约的内容如何让外人不能接受,只要双方认可,此刻便又没有了所谓社会“恋爱的道德”插手的地方了。比如那个女孩子如果和男朋友讲清楚希望和另外一个异性保持暧昧的关系,而他的男朋友也同意的话,那么也就立刻无所谓任何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了。
  说完上半句,接着我们来说下半句“契约的结束只需要经过任何一方的认可即可”。事实上,分手的时候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最痛苦的时候——一般至少应该有一方是痛苦的,毕竟把分手当作双方解脱的还是少数。这个时候,往往也是互相埋怨对方对于自己不公平最多的时候,特别是那些突然遭到抛弃,处于痛苦的一方。对于这些人的遭遇,我当然万分的同情,我也认同他们可以在为人的道德上指责对方有所欠缺,但是在恋爱这个问题本身上,我却认为没有任何理由指责对方不公平。我必须再三提醒大家,恋爱是一个以被对方占有为手段达到占有对方这个目的的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中,双方都付出成本,并且都认为收益大于成本,才会维持这个契约的稳定。但是也正是这样,任何一方当认为收益小于成本的时候,都有权利中止这种契约,而且事实上当恋爱中的一方终止的这个契约的时候,虽然他(她)不再允许对方占有自己,但是同时也不再要求占有对方了。不付出也不索求,这样无所谓什么公平不公平。真正不公平的是两种,一种是分手后不愿意被对方占有却仍旧要占有对方,要对方做这做那而不管对方是否愿意的人——因为你已经没有了这种权利;另一种是死拖着不放不愿意分手的人——对方要分手肯定是觉得付出大于得到,你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做着赔本的买卖来维系这份恋爱契约以满足你自己的需求。
  恋爱就是一种契约,当然如果你喜欢说得难听一些,也可以说是一场买卖。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就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同理突然一方不愿买或者不愿卖了,那也是对方的自由,同样没有什么不公平的。


改变
  “我为你改变了那么多,可是你又为我改变过些什么呢”,类似这样的话,我们在一对恋人分手的时候是经常可以听到的。当“改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分手理由时,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花点精力去探讨的问题了。是的,本篇的主题就是“改变”。
  什么是“恋爱”中的“改变”?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因为恋爱你不得不放弃一些原有的行为,或者是因为恋爱而不得不进行的一些之前不进行的行为。其实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改变看作是恋爱投入的成本,前者是放弃了原有的“作为”的自由,而后者则是放弃了原有的“不作为”的自由。而付出这样的成本,目的自然是为了得到恋人的欢心——以及其因此而衍生出来的行动——这恰恰是你从恋爱中希望得到的。
  所以,对于那些因为对方不愿意改变而提出分手的人们,笔者始终是持坚定的支持态度的——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恋爱是必须付出一定成本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恋爱也是同样的道理。
  很可惜的是,偏偏这个如此浅显的道理却是很多人并不明白的。当一对恋人有些摩擦的时候,我们往往可以听到这样一种意见“你们之间有摩擦,需要双方改变去适应对方,也许是因为你们本来就不合适。试试看去寻找新的对象,那个真正合适你的人应该是不需要你改变自己去适应的”每次听到类似的言论,我总是觉得有些啼笑皆非。我是不相信天下有不需要你改变,不需要你付出成本的恋爱对象的——至少你要改变你单身的状态;更何况,即使天底下真的有这样的人,人海茫茫,从50亿的人口中找到他(她)也未必容易,其间不断尝试一段段恋情从而搜寻那个人的成本恐怕是远远高于在目前这段恋情中略微做些改变迁就对方的成本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任何一段恋情,无论需要你改变什么,都是应当的,都是应当维持下去的。这个系列一开篇就说过,恋爱不过是一个通过被对方占有来达到占有对方这个目的的契约,被对方占有,为对方改变是成本;而占有对方,对方为你改变是收益;既有有成本有收益,那自然要分析成本和收益,衡量一下改变是否值得。开头那段分手常用语,说穿了就是觉得自己付出的成本(为对方改变)没有收到应有的回报(对方为己改变),觉得这段恋爱投入产出不划算,而决定终止。
  至于成本和收益是否划算,这完全是一个个人内心判断的问题;当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仅在做着类似的判断,当我们选择更多的时候,还需作进行成本与成本之间,收益与收益之间的判断。
  眼前有两个可以选择的恋爱对象,从各方面条件来看都差不多,自己对于双方的喜欢程度也差不多,此时取谁舍谁就要看自己需要在这段恋爱中付出多少了。有的人是无私奉献型的,在一段恋爱中可以因为对方的快乐而感到满足,和这样的人恋爱,无疑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而有的人是比较粘人的,他需要你二十四小时的陪伴,随传随到,这样的恋爱无疑成本就高了许多。如果各方面条件差不多,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成本小一点的,那么同样的收益就显得更加划算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过分粘人的人要进入恋爱状态不太容易——对方投入与其恋爱的成本太高,相应的也就降低了自身给予对方的收益。
  眼前还有两个可以选择的对象,对于恋爱的态度都差不多,或者都是无私奉献的,或者都是粘人的,但是两个人其他方面的条件截然不同,一个事业有成,可以让你尽情享受物质生活;一个平庸无奇,甚至还需要你去养活对方,相信大多数正常人是会选取前者的,毕竟付出了同样的成本,总是希望从恋爱中得到的收益要高一些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个社会中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成功人士恋爱总是要容易一点——他们能够给予恋爱对象更高的回报,所以也能够要求略微高一些的代价。
  当然,其实最困难的还是比较两个投入成本不同,能够从恋爱中得到收益也不同的恋爱对象,这种抉择,绝对不比任何一项商业活动容易。所以能够正确选择,选择一段美好恋爱的人,都是有智慧的。
  其实,成本收益的比较,无论是一个人的比较,还是不同人之间的比较,都还只是此层次的考量。要知道,成本与收益并不是那么严格划分的,能够明白这个道理,才能够真正的作出明智的决定。
  我且问你,假设有一个你心仪的女子要你改掉多年改不掉的陋习——吸烟,为了得到这个女子,你狠下心终于把烟戒了。对你而言,戒烟究竟是成本还是收益?从恋爱的角度来看,这是你为了恋爱而作的改变,无疑是成本;可是从你个人来看,你多年没有改掉的陋习现在克服了,对你整个人生来说,无疑是收益。
  再换一个对立的情况,假设有一个你心仪的女子喜欢抽烟的男子,觉得那样的男人才有男人味道。而你基于健康的理由对于抽烟向来是反感的。可是为了得到那个心仪的女子,你不得不学习抽烟。从恋爱的角度来看,这是你为了恋爱而作的改变,无疑是成本;从你个人的角度来看,吸烟是你所不喜欢的,对你整个人生来说,无疑还是成本。
  看了这两个相反的例子,你应该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吧?
  是的,恋爱中的改变是无可避免的,是我们为了恋爱而必须付出的成本。但是,我们却可以选择一些不仅仅是成本的改变——那些对于恋爱来说是成本,但是对于我们人生来说却是收益的改变。
  我相信,一段真正好的恋爱,重要的特质就在于此。
  当然,什么是一段好的恋爱,那是下篇要讨论的问题。

不变之变

  好友在网上告诉我,说他和那个维持了一年异地恋的女友分手了,他提出来的。问他分手的理由,他说那个女孩还有半年就毕业了,到时候到底是来上海还是如何是非常令人头痛的问题,仔细思考了再三,还是分手算了吧。我揣摸好友的想法,应该是害怕那个女孩千辛万苦来了上海,可是两个人如果最后没有善终,那么对那个女孩的人生道路恐怕影响就会太大。对于这种按照最坏打算进行决策的思维方式,我是不太喜欢和认同的,但是我对于我的好友至少能够考虑这个问题还是感到高兴的。
  但是,对于他的举动,我仍旧是不支持甚至有些感到不太妥当的。对于我的意见,好友感到很奇怪,因为在半年前我是众人之中最早而且最坚定的劝说他放弃这段感情的人,为何他今日按照我所说的做了,我却反而不支持了呢?
  道理很简单,不是分手不对,而是时间不对。女孩今年夏天就要毕业,这个事实早在半年前好友就是明白的,在这半年中他们彼此之间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可以导致分手的变化,显然毕业的压力是唯一的原因——那么我就要问,半年前你为什么不去想这个问题,偏偏到了问题临近才去想,然后又作出了这样一个巨大的改变,那过去的半年时间于人于己岂不是白白浪费掉了——人生不过数十载,我们有什么权力去白白浪费别人的半年时间。
  是的,在这个问题上,我和绝大多数人是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的。在很多的人眼中,比起上面的那种分手原因,找到一个更好的恋爱对象或者因为恋爱对象发生了某些变化(当然大多数时间是负面的)而提出的分手往往让很多人所不满——甚至会为此扣上一个道德的帽子,比如嫌贫爱富,比如不能共患难啊,之类的。但是我的态度却截然想法,后面的种种行为在我看来虽然个人未必会去这么实践,但是就理性看待的角度来说是可以完全接受的,而前面的那种分手理由,在我看来就实在让人难以忍受——那才是一种真正的不负责任呢。
  在前几篇文章中,我已经提出过,恋爱是一种契约,彼此通过被对方占有来达到占有对方的一种契约。当然,和我们社会生活中所看到的许多契约不同,这个恋爱的契约是不成文的,也正因为是不成文的,所以其中存在很多隐含前提,本文要谈到的一个隐含前提我称之为“预期不变”前提。所谓“预期不变”前提,就是当我们在考虑是否要与否认开始一段恋爱的时候,除了考虑当下彼此之间的恋爱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够满意以外,当然还要考虑到时间的变迁,可是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我们根本无从得知未来是如何的,所以我们只能按照我们有限的能力去猜测一个预期,并且参照预期中的彼此来进行判断——在这个越发规律的社会,我们对于一个人的发展大致上是可以做一些预期的,至少可以按照一个正常人的发展轨迹去做预期的。那么这些预期包括什么呢?每个人必定会有所不同,但我相信大多数情况下,正常人活到正常人的寿命,不会意外死亡;正常人始终保持正常人的健康状态,随着年龄正常衰退;工作事业稳步上升;诸如此类。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却往往不正确的预期——在可见的将来不会出现更好的恋爱对象(约是年轻人,越会坚信这个预期)。上述谈到的潜在预期,未必所有的人都认同这个前提,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同,至少部分认同。
  有这个潜在预期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呢?很简单,当有超出预期的变化发生的时候,其实事先双方认同的这个恋爱的契约关系就面临一个修正——与其用这个比较温和的带有改良派味道的“修正”,我更愿意以比较革命的角度称之为“终止之后考虑是否重新认同”——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有预期之外的变化发生之后,其实两个人之间的恋爱契约便已经隐含的终止了,只不过恋爱的双方可以针对新的改变之后的情况决定是否把这个契约继续延续下去。说了半天,那么这个超出预期的变化究竟指什么呢?其实非常广泛,比如你出了一场车祸,少了一只手或者一只脚;比如你突然要背井离乡,可能几年之后才能回来;又比如你突然飞黄腾达,事业像坐直升飞机那样直线上升;又比如你突然中了彩票,有了百万家财;或者更多发生的一种改变——你又发现了一个更好的恋爱对象。
  谁都不能否认,这些改变(似乎除了最后一个,当然那是来自年轻人的武断自信)无疑不是正常的人生发展轨迹之外的,自然也就是恋爱双方事先没有考虑到——如果真的把这些预期外的变化都考虑到,恐怕也只有真正至善的爱情才能导致一场恋爱了。
  所以,当面临到这些预期之外的变化,当事人有任何的决定都是理所当然的:选择继续这段契约的人我们无须夸奖——他们既然愿意继续,当然是认为这段契约仍旧能够给他们带来足够的好处抵消变化之后带来的负面问题;对于那些放弃这段契约的人我们也无须因此就认为别人懦弱而谴责——预期之外的改变本来就不是他们当初作出开始恋爱决策时候考虑到的,他们根本就没有义务为了这些预期之外的改变而继续坚持契约——在现代的商业契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一句话“因为任何不可抗拒因素……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是的,在恋爱中,所有预期外的改变,都是不可抗的因素,我们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作为凡人我们是无法抗拒命运的弄人的。
  记得张小娴在一篇题为《我们毕竟相隔了天涯》的文章中有下面这样的文字
  “一对情侣决定天各一方的时候,就是一场赌博。起初的时候,我会思念你,但是所
有的思念也需要在适当的时候被抚慰。无休止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你说:“你等我四年吧!”
  好,我等你四年,不过,你最好不要问我这四年里会不会爱上别人。所有的等待都是有代价的,你要我等待,就不能霸占我的自由。假如我要你等我,我也会如此。
  我知道你会回来找我,这样已经足够了。在我们约定重逢的那一天之前,你可以去爱任何人。如果最后还是觉得我最好,那就回到我身边吧!”
  是的,因为天各一方而需要的等待是有代价的,而且是应该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为恋爱契约的修改而付出的。
  说完了预期外的改变,那么也就要回到本文题目中谈到的“不变之变”。所谓“不变”者,也就是并没有出现任何我们预期之外的改变,一切都按照我们原有的预期在发展,而“不变之变”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对于恋爱契约的放弃或者改变。
  如果说预期之外的改变是我们的契约输给了命运,那么“不变之变”就是我们的契约书给了卑劣的人性——一切一切的前提都没有任何改变,当初同意这个契约,今天突然相当了当天忽略的问题,所以就要反悔放弃这个契约,这是一种何等儿戏的态度——是的,我们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即使面对现有的前提我们可能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思考清楚整个现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可问题就在于,大多数的人不是没有这个能力去作出判断,而只是因为懒惰、因为胆怯、因为不负责任而不愿意去针对前提作出充分的考虑,一定要到预期之内的改变面临的时候,他们才被迫去做一个抉择,一个往往是于人于己都无好处的决定——当然对自己可能是两个坏的选择中次坏的一个。这样的选择,不过是人生中的一种浪费,浪费了彼此以往的时间,辜负了对方所作的决择。
  古语说,天作孽,人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我想,所谓“不变之变”应该就是后者吧!

角色关系

  恋爱是一种两个相互喜欢的人为了达到互相占有目的的一种契约,这个定义在本系列中已经重复了好多次。也有不少篇章分析过基于这种契约的恋人之间的关系,绝大多数时候,恋爱双方是一种人际关系,但是本篇要谈得却是一个特殊的情况,恋爱的双方只是一种角色关系,或者至少有一方是这么认为的。
  没头没脑的抛出一个“角色关系”和“人际关系”的概念,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知道我想说的是什么。所以不免要暂时扯开去说些闲话,便于接下来的分析。
  想象一下,我们去消费场所购物,自然要和接待你的售货员发生互动。可是在这个互动的过程中,我们是否会关心接待你的售货员在工作之外爱好什么、性格如何,又有过怎样的经历呢?正常情况下是不会的——当然你对那个售货员产生了兴趣则是例外。事实上,我们作为顾客与售货员作为服务生之间的互动并不是一种人际互动,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只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角色互动,顾客这个角色和售货员这个角色之间的互动。作为顾客,只要售货员能够按照角色所要求的扮演好这个角色,售货员本身作为人的特性我们并不会关心,甚至由售货员甲或者售货员乙来为我们服务都没有区别——只要他们都同样的按照售货员的角色与我们发生互动;反过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售货员并不会关心顾客作为人的诸多特性,而只是与作为顾客的那个角色发生互动,无论是谁,只要扮演顾客这个角色的时候,好的售货员应该态度都是一样的。
  这样的一种角色关系实际上占据着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互动,理解这种互动对于我们很好的理解我们的社会生活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往往会听到一些离开岗位的领导者感叹“人走茶凉”,以往毕恭毕敬的下属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言听计从了。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奇怪,在科层官僚制的体制下,绝大多数上下级的互动只不过是一个高级别与一个低级别职位之间的角色互动,所有低职位者对于高职位者的服从、尊敬不过都是基于职位,给予职位所代表的这个角色的,至于在这个职位上,反而是一个次要的问题。所以“人走必须茶凉”,因为昔日的下属必须对于今日的上级继续扮演好作为下级的这个角色。
  如果我们的恋爱也变成一种角色的关系,我们之间的互动仅仅只是因为我们彼此扮演着恋人的角色,而未必是因为我们彼此喜欢希望占有对方,这又会怎样?
  不要觉得我是痴人说梦,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在现实生活中是可以观察到大量的实例的。
  回忆一下,可曾有看到过我们身边的某人,不断地从一段恋情换到另一段恋情,两段恋情之间甚至都没有间隔。可曾有奇怪过,为什么这些人可以那么容易的喜欢一个人,并且那么快的就可以和别人开始一段恋情?
  我却要说,也许他们在一段恋情到另一段恋情的更换之间,根本没有不喜欢某人,也没有喜欢某人,他们喜欢的只是那种恋爱的感觉,那种在恋爱中占有别人同时也给别人占有的感觉。
  绝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需要某些东西支撑的,有的人选择的是理想,有的人选择的是宗教,自然也有的人会去选择恋爱,那种占有对方并且给别人占有的关系——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有人会有这样的选择,虽然这其实是一件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的事情,不过我却相信绝大多数做出这样选择的人,往往都是那些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选择作为人生支撑的人——尤其是那些从小依赖父母长大,没有多少能力也没有多少野心的女孩子——比起理想或者宗教这些颇为辛苦的支撑,找个男朋友,把与他之间的恋爱关系作为一种暂时的人生支撑,无疑是一件容易而且省事的事情。
  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恋爱是一种手段,是一种为了达成占有喜欢的某人这个目的,而不得不采取的手段——不被对方占有又怎么能够占有对方呢?但是对于上面所说的那些以恋爱作为人生支撑的那些人而言,恋爱却不是手段,不是为了占有自己喜欢的人的一种手段,而成为了目的,他们需要的就是一段恋爱,一段可以投入并且沉浸于其中恋爱,至于恋爱的对象是不是真的自己喜欢,恐怕不是一个问题或者至多只是一个次要问题——当然恋爱的对象能够很好的扮演这个角色还是重要的前提。
  为了避免误解,还需需要对于“能够很好的扮演这个角色”做一个简单的解释,以免产生误会。前面说过,那些把恋爱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的人,恋爱的对象是否自己喜欢并不重要,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对于恋爱的对象没有任何要求。每个人其实对于自己的恋爱对象往往有一个基本的要求,比如容貌如何,学识如何,收入如何,诸如此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只不过对于绝大多数人,这些要求只是一个基本的标准,真正要成为恋爱的对象,还必须加上自己喜欢对方才行——喜欢虽然是一种自私的占有欲望,但同样也是一种奇妙的情感。但是对于那些将恋爱作为目的的人来说,他们只需要的是对方满足自己最基本的标准,而无需自己喜欢上对方即可与对方开始一段恋情。
  既然谈到了上面这个问题,其实我们也就应当明白了,为什么那些把恋爱作为目的,喜欢恋爱的感觉而不是恋爱对象的人往往很容易得能够开始一段恋情。从逻辑上来说,一个人对于恋爱对象的要求越低,那么在日常的生活中能够找到合适对象的人数也就会越多,相应的也就越容易开始一段恋爱。而在众多的对于恋爱对象要求中,是否喜欢对方往往是制约一段恋爱开始的重要因素,可是对于那些以恋爱作为目的的人来说,一旦没有了这样一个重要的条件,那自然是比常人多了很多的选择,从而更容易的开始一段恋爱。
  对于他们而言,从一段恋情到另一段恋情的更替也是同样的道理。曾经看到过某个男人或者女人经历着一段非常糟糕的恋情,在绝大多数人看来,结束这段恋爱都应该是一个正常的决策。可是那个男人或者女人却竭力维系这段恋爱,甚至在恋爱对象都希望结束这段恋爱的时候仍然努力的维系这段恋爱——这样做不是因为这个男人或者女人多么的喜欢恋爱的对象,只不过因为他们需要一段恋爱的存在,恋爱本身的意义远远大于恋爱的对象,所以恋爱的好坏反而是一个次要的问题。所以,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恋爱,决定一段恋爱的结束——往往也同时是另一段恋爱的开始,不是不喜欢某人,也不是喜欢上某人,而只是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恋爱对象,一个代替原有恋爱对象的替代品——至于是否喜欢这个恋爱对象,仍旧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既然是如此,对于他们而言,恋爱的更替自然是一件更加容易的事情了。
  你或许会问,这样的人作为恋爱对象,这样的一种角色关系而不是人际关系的恋爱,是不是太过令人沮丧,太过令人遗憾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知道对方并不爱自己,愿意为自己无私付出,已经是一件颇为沮丧的事情;可是相比较之下,恐怕知道对方甚至都不喜欢自己这个人,而只是把自己作为一场恋爱演出的合作扮演者要来得更为沮丧吧?
  其实换一个角度来想,这样的恋爱对象,这样的恋爱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既然对方不是因为喜欢你,而只是因为喜欢恋爱的感觉,喜欢被人喜欢的感觉而和你开始一段恋爱,那么自然也不会有一天因为不再喜欢你而结束这段恋爱。所以对你而言,你所需要做的不是努力让对方继续喜欢你,而只需要让对方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这比起控制喜欢这种复杂的情感来说,恐怕是要容易上许多的。



早恋

  早恋,我们通常的理解是“过早的恋爱”,一个往往给家长和老师扣上贬义色彩的词汇,不过在这里我却做了别解,理解为我们一生众多次恋爱中比较早期的那些恋爱——是的,虽然我不否认有些人因为幸运或者因为草率或者其他原因,第一次恋爱的结果就是走入婚姻的殿堂,但是摆在我们眼前的事实就是大多数人是需要经历许多次恋爱的——甚至还未必能因此达到婚姻的状态。
  对于那些早期的恋爱,经常看到一些有点年纪的男男女女会对此有所回忆,这种回忆以两种态度为主。
  第一种是留恋,他们的评价往往是类似“现在真是越来越现实了,恋爱只是为了一些实际的东西,想想当年那段不现实,为了爱情愿意投入一切的日子,真是怀念啊”这样的,这种态度往往一方面是觉得自己越发的被迫变得势利,一方面又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于是便以当年也曾经没有那么现实过作为宽慰的借口。
  第二种则是唾弃,他们的评价往往是类似“当年实在是年轻,实在是太傻了,太不切实际,不够现实啊”这样的。在觉得自己变得势利方面,这种人与第一种人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他们对于这种变化却持正面的评价,相反对于当初的年少轻狂却有些唾弃,于是便以“少不更事”来作为借口。
  无论是哪一种态度,都不是我所喜欢的。不喜欢倒不是在于态度本身,而是在于他们的借口。认为年轻的时候不够现实不够理性,这种对于年轻时恋爱种种行为的解释是我所不喜欢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希望是用力兴去解释恋爱中诸多行为的人来说,如果人年轻的时候不太理性,而到年纪大了却逐渐理性起来,这无疑限制了理性在解释年轻人恋爱行为上的能力——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事实上,与其把年轻时候恋爱行为与成年一些之后恋爱行为的差异归咎于人的理性程度,而放弃对于使用理性进行解释的坚持,那还不如多想想年轻人恋爱和更成年一些恋爱时具体情况的改变,利用这些改变结合理性的大前提,来对于诸多行为进行解释呢。
  是的,我相信大多数人的早期几次恋爱经历是不成功的,甚至可以说是糟糕的,但是这与理性不理性无关。
  我们前面说过,从理性角度来看,一次恋爱的开始,是考虑了恋爱契约中占有对方所带来的收益与被对方占有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之后的一个决策,必须收益大于成本,我们才会愿意开始这段恋爱。
  但是问题就在于,因为是刚刚开始接触恋爱这种互动方式,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对于恋爱的收益和成本的判断往往是有偏差的,而这种偏差导致了我们做了错误的决定。
  先来看收益方面,我首先要强调的一个偏差来源于恋爱的新鲜感。毫无疑问,对于初次或者第二次恋爱的人来说,恋爱这种互动方式是一种完全新的互动方式——虽然现代都市人通过书本、电视获得的间接经验已经到了泛滥的程度,但是毕竟亲身体会是有所不同的。而这种新鲜感是会妨碍我们对于恋爱本身收益的判断的。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现象,人的感觉本来就是容易犯错的——记得曾经看到过这样的一个试验,将一个人蒙住双眼之后,告诉他将会有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在他的某个部位。事实上,放上去的其实只是一块比较冻得铁块,但是试验者却会在不久之后出现类似烫伤的痕迹。这个试验其实是一个心理暗示的试验,但是其利用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人在极大突然的刺激下,对于极冷和极热其实根本无法区分清楚,因此才会受到暗示,“冻”出烫伤来。同样的道理,在刚刚开始的几次恋爱中,恋爱本身的新鲜感起了主导的作用,使得我们对于恋爱本身的好坏反而缺乏了一个判断的能力。
  至于收益方面的第二个偏差则是来自于对于恋爱本身的渴求。其实这个问题我在《角色关系》中已经提及过,由于传媒的大肆渲染,所以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便迫不及待的去要尝试恋爱,甚至渴望恋爱的心态超过了渴望与某个特定人恋爱的心态,在这样的一种心态主导下,决定我们恋爱行为决策收益部分的其实就是恋爱互动本身带来的收益加上占有对方带来的收益。但是问题就在于,这种对于恋爱本身的渴求主要存在于没有开始恋爱之前,而伴随着恋爱的持续,这种渴求就会持续下降,进而也导致我们从恋爱互动本身中可以获得的收益持续下降。
  当然,我们对于恋爱行为的决策,偏差不仅来自于收益,同样也来自于成本。
  所谓成本,也就是我们为了恋爱必须放弃的东西,它的表现非常多样。
  金钱、时间、工作、喜好、品位,这些往往是我们为了恋爱不得不放弃的东西,但是似乎因为我们年轻,这些的成本看起来要小一点:因为我们年轻,我们的恋爱方式会比较简单,甚至于两个人在一起说说话就很满足了,所以我们恋爱的金钱成本往往很低;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有的是大把大把的时间投入两人的卿卿我我中,而这些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几乎是没有成本的——闲着也是闲着;诸如此类,年轻让我们恋爱的成本好低好低。
  但是,恋爱成本不会永远那么低下去,随着我们的长大,我们恋爱方式的日益多元化,为此付出的金钱也越来越多;随着长大,时间对我们来说越来越宝贵,这也意味着用来恋爱的时间成本越来越高;随着我们长大,工作、已经固定的喜好和品位这些对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为了恋爱而改变这些的成本也变得越来越高。恋爱的成本随着年龄而水涨船高,如果收益如果不因此而同步增长的话,恋爱的性价比无疑就越来越低,而成本终究有超过收益的时候,那时候也就是恋情即将结束的时候。
  其实,除了这些我们常见的恋爱成本以外,另外一些恋爱的成本也在发生的概念,那就是另外一些社会关系。我在系列的刚刚开始就说过了,恋爱是一种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两个人之间还有很多种关系,比如亲情,比如友情。然而正像《融合》一篇中所说得那样,有的时候,我们的恋爱对象往往会迫使我们放弃或者去疏远一些原有的社会关系,比如朋友关系,比如同事关系,甚至父母关系。这些关系无疑都是我们重要的社会资源,而且这些社会资源也会像恋爱关系那样成为社会资本——如果你开始用心维护并且希望从中获取进一步收益的时候。然而遗憾的是,过于年轻的我们,往往根本没有这样一种自觉的意识,把这些社会关系看作是一种资本,把因为恋爱而疏远这些关系看作是一种成本。是的,如果我们忽略了那么大的一块恋爱成本,我们是很容易已开始就做出错误决策的。
  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当我们越发意识到朋友关系、同事关系、父母关系对于我们的重要性之后,当一段恋爱可以导致我们失去或者疏远这些关系的时候,我们就会花费更多的心思去考量恋爱的成本和收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越来越在开始一段恋爱之前考虑亲朋好友的意见——这不仅是在从他们那里获得建议,实际上也是在评估因为恋爱可能导致的其他社会资本的损失啊。
  是的,因为我们年轻,因为我们对于恋爱缺乏经验,因为我们对于其他的社会生活缺乏经验,我们会对于一段恋爱的成本收益错处错误的判断,因而开始一段糟糕的恋爱;
  但是,同样因为我们年轻,同样因为我们对于恋爱缺乏经验,所以当我们面对一段糟糕的恋爱时,可能不懂得明智的去结束这段恋爱。
  没错,从理论上来看,当我们恋爱的收益小于成本的时候,我们是应该选择结束这段恋爱。但是问题就在于,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恋爱的结束,也就是我们所说得分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是说你想分就能分的,有时候甚至是需要付出巨大成本——这个成本可能是对方打了你一巴掌,可能是对方恶意中伤你,甚至也可能是为你而自杀。如果说分手的成本大于维持现在糟糕恋爱状态的损失,那么我们仍旧不会选择分手,而会选择继续维持下去。
  但问题就在于,不分手之间,我们是几乎不可能知道分手的成本是什么的——除了一些太过明显的成本,比如归还对方借与的东西,从对方家中搬走或者是诸如此类的以外,我们最不能确认的就是对方的反应以及这种反应可能对于自己造成的伤害,而这些却是需要我们去估计的。
  所以,我一向相信,一个比较成熟的恋爱参与者,至少应该经历过两次失败的恋爱,一次是甩了对方,一次是被对方甩了。只有在经历过这两种不同的方式之下,才有可能对于这两种分手的成本有一个比较准确地估计,从而做出比较合理的判断。是的,当我们没有经历过这两种分手的话,是存在把这两种分手妖魔化的可能的。事实上,我在我的两个朋友身上看到过这样的例子。一个朋友的女友多次做了一些让其无法忍受的事情,可是他却反复迁就退让,问他为什么,他说怕生气女朋友便甩了他,而被人甩的经历是他之前没有经历过的,他对此感到害怕,尤其是那种被甩所带来的失败感——当然,最后被甩还是发生了,他对此的评价是:原来被人甩也不过如此,没有怎么可怕;另外一个朋友则正好相反,自己经过许多年的努力越发成功,可是女友还是当年那个样子,陋习反而越来越多了。朋友心中早就想过提出分手,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对象。可是这样的想法却很久都没有得到实施,他自己的解释是觉得似乎道义上不太好,怕对方要死要活的,这样的僵局就忍耐的了好久,朋友终于还是有忍耐不住决定提出分手的那一天,虽然为了那一天提前作了很多的预防准备,可是当真正提出分手之后,他才发现结果远没有他想得那么恐怕,只能后悔当初把后果估计得太严重了。
  我相信,我的那两位朋友,在下一次面对类似的情况下,应该会很快地做出明智的抉择了——不是因为他们变得胆子大了,而是因为他们有了类似的经验之后,能够对于不同分手情况的成本作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从而决定自己要不要分手了。
  相信读者也已经看出来了,对于大多数人的早期的恋爱,我是始终抱有一种悲观的态度的,虽然我们那个时候也是理性的,可是提供给我们进行决策的信息却往往是不准确地——因此有一些错误的恋爱决策也是难免的事情了。
  当然,态度虽然是悲观的,但是却绝不等于我就认同大家应该年纪大了一些再开始恋爱的想法——恰恰想法,我始终相信恋爱要趁早。原因很简单,失败的恋爱总是要付出损失的,早输比起晚输来要好,毕竟越早经历失败的恋爱,那么付出的损失也就越少——年轻的我们甚至连可以输的东西都很少
  是的,在年龄的面前,我们变得越发输不起了。

一见钟情

  在前面几篇谈恋爱中的理性行为,有读者质疑,其中的一个反例就是“一见钟情”,在她们看来,这种不经过深思熟虑而是靠当场反应的一种决定,是不应该有理性的成分在内,而是由感性引导的。
  一见钟情真是与理性绝缘吗?在我看来,并非如此。
  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首先陷入一个老套但是却又必不可缺的步骤,对于“一见钟情”的定义,毕竟不同人对于这个问题有自己不同的理解的——未必和词典上的定义是一致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一见钟情”至少有两个层次的情况,第一个也就是字面上的,某人A看到了某人B,立刻觉得对方是适合的恋爱对象;第二中就要更深一部,除了觉得对方是适合的恋爱对象以外,而且希望对方能够成为自己事实上的恋爱对象——某种极端的情况就是两者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那么恋爱便立即开始了。
  虽然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不过分析起来其实差别不大,这里暂且合并起来讨论,如果涉及到具体情况的时候再分开讨论。
  那么究竟一见钟情,无论是觉得对方合适还是进一步希望对方就是,这样的一种快速决定是否就是由感性决定,而不是交给理性判断呢?
  先暂且搁置一下这个问题,来看一个似乎无关的问题。由某甲决定要投资开一家店赚钱,他做了好多的前期调查,包括产品本身的、目标人群的、店铺位置的,诸如此类等等的,最后决定在某地开一个售卖某类商品的商而店。对于某家的这种行为,我认为是一种理性的决策,而且相信就某家看来开店是一件有利润的决策,对于这个判断,你是否会反对?我相信大多数人不会?
  那么换一个人,某乙,在他面前有三个苹果,完全一抹一样的大小,或者更干脆一些,没有任何差异。现在允许他从中挑选一个或者两个拿走,某乙毫不犹豫地挑选了两个苹果,而放弃了一个苹果的选择。对于某乙的这种行为,我同样认识是一种理性的决策,而且是最最明显的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对于这个判断,你是否会反对?我相信更多人不会反对。
  举了两个看似无关的例子,我只是希望说明:一个人决定的理性与否,与决定所花的时间是无关的。某甲花了远远多过某乙的时间来进行决定,这决不说明某甲的深思熟虑比起某乙来要来的更加理性。唯一能够说明的只是:某甲的决策比起某乙来的更加困难——分析清楚开店的诸多利弊,并且加以权衡可是远远超过分清楚一个苹果和两个苹果哪个多并且选择多的那个的。
  同样的道理,在我看来,“一见钟情”里面的“一见”这个如此之短的决定时间并不能反映决定本身的理性与否,有的只是只不过是因为我们要决定的内容不同而已。
  想想我们经常听到见到的一见钟情的故事吧,尤其是那些男生版的,其中有多少是因为对方的美貌而一见钟情的?想想王雨嫣之于段誉,陈圆圆之于“百胜刀王”胡逸之,阿珂之于韦小宝,这个比例恐怕是一直居高不下的吧。当然,除了美貌,经常发生在一见钟情故事中的还有诸如“气质”,“动作”,“味道”这些东西。
  是否发现,上述说的这些元素往往是我们很容易就观察到的,而一些比较难观察的因素,比如“知识”,又或者是一些需要长期观察才能够判定的因素,比如“孝顺”、“忠诚”几乎很少会出现在一见钟情的故事里面。
  是的,奥秘就在这里面。每个人对于恋爱对象的偏好是不同的,有的人强调外貌、体形,有的人强调性格、品性,而有的人强调家世背景或者财富,我们会认为是合适恋爱对象甚至希望成为事实上我们恋爱对象的,必然是那些符合我们偏好的——也就是说,我们会理性的选择那些符合偏好可使我们满足程度最大化的对象。
  但是判断对方是否满足我们的偏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不同的偏好需要的判断时间也是完全不同的。我们能够一见钟情,不过是因为我们的偏好恰恰是那些我们可以快速判断的,比如外貌,比如身高,诸如此类,从而加快了我们的决定速度。
  当然,与我上面所说的第一种“一见钟情”相比,那么第二种,也就是立刻决定希望对方成为现实中恋爱对象的决定,除了有第一种“一见钟情”的理由——偏好容易判断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则与我们在《早恋》中说得十分类似——没有评估清楚或者疏漏评估了某些成本和收益。
  是的,仅仅是“一见钟情”并不可怕,但是因为双方“一见钟情”而立刻开始的恋爱则是可怕的糟糕的——当然这个可怕以及糟糕只是针对我们大多数人希望能够长长久久甚至导致婚姻的恋爱——但是在某一些特殊的恋爱形势下,这种“一见钟情”导致的立刻开始恋爱则是有益的甚至的必需的。当然,作为特殊情况,会稍微晚一点来分析。
  我的确相信绝大多数“一见钟情”导致的恋爱往往是糟糕的——这个糟糕可以体现在当事人的主观评价,恋爱维持时间,是否结婚——如果是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的话,诸如此类。请不要告诉我你知道的某某和某某是一见钟情开始恋爱的,而且他们现在还幸福美满的生活着,所以你的结论是不对的。请明白,我说的只是一个概率论上的判断,“一见钟情”导致的恋爱比更长期互动和观察之后开始的恋爱早高的可能性要更大,而不是决定论的认为所有“一见钟情”导致的恋爱都必然是糟糕的。
  之所以我相信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就在于一个互动中很简单的事实,我们根据我们脑海中对方的形象而不是事实上的对方来决定是否开始与对方的恋爱关系,但是我们开始了恋爱之后,我们却不得不与事实上的对方展开互动,那个事实上的对方可能部分是符合我们脑海中的对方,但是更可能更多的部分是不符合的。这并不是奇怪的事情,我们在社会互动中,总会根据我们以为的对方脑海中我的形象以及我希望的对方脑海中的形象来调整自己与对方的互动,我们只希望塑造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形象,而不是展现所有真实的形象给对方看。你可以说这是虚伪,这是欺骗,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这么互动的。当然,我们毕竟是不能一手遮天的,我们可以塑造的那个形象与我们实际的形象背离的部分,伴随着彼此互动频率和深度的进一步发展,是会被对方逐渐认识清楚的——越是强关系,我们脑海中的对方与事实中的对方就来的更加接近。
  问题就在于,我们之前的决策是根据原有的形象来进行决策的,如果伴随恋爱的进一步,事实上我们得到的那个恋爱对象与我们原先预期的那个开始出现偏差(而且这种偏差往往是负面居多),而且这种偏差越来越大,那么我们当初看来是正确的决策很有可能就因为对于恋爱对象的重新认识而变得是错误的,为了修正这种错误,我们会选择的一个重要解决方案就是结束这段恋爱,从而修正当初的判断——当然我们也可以选择改造对方,将其改造成我们原先以为得对方,但是这样成本太大,风险也过高,并不是常见的策略。
  综合起来看,我坚信在恋爱开始的互动越多越深入,那么恋爱之后因为脑海中的对象和事实的对象出现的偏差就会越小,而因为偏差而导致放弃恋爱的可能也就越小——作为连一个极端,“一见钟情”而开始的恋爱因此比较糟糕,自然也就是一件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当然,我们前面也说了,“一见钟情”而开始的恋爱在某些情况下不但不是糟糕的,甚至是必需的,现在要来说的就是这些特殊的情况。其实与其说是情况的特殊,不过说是我们对于恋爱预期的特殊。
  一般来说,我们决定开始恋爱的时候,是不会考虑这段恋爱什么时候必须结束的,也就是说我们总以为恋爱是永远的事情——虽然这是一个可笑的虚假命题——但是也正因为我们相信恋爱以及紧接着的婚姻是一个非常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才愿意在恋爱之前付出比较长的考察时间作为代价,来保证恋爱的质量。但是一旦我们对于恋爱的预期改变,变成注定只是非常短时间的一段恋情——最极端的恐怕是一夜情(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一夜性),那么我们的决策可能就完全改变了。
  一夜情虽然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极端的例子往往是很好的分析对象,但是考虑到一夜情往往过多掺杂了“性”的因素,反而不是一个比较纯粹的讨论对象,所以这里改用一个同样比较常见的例子,也就是旅游中的艳遇——虽然这种艳遇往往比较暧昧,但是同样可以将其视之为固定期限的短期恋爱。
  为了更好的分析问题,我们把情况再简化一下,假设整个旅行只有七天,而你决定在这个旅行中经历一段艳遇——也就是我们说的固定期限的短期恋爱——不要问我为什么有这个决定,不同人有不同的理由,当然很多是因为寂寞。我们的一个大前提就是这段短期恋爱伴随旅游结束必然结束,然后我们把恋爱的投入和产出简化为只有时间一个因素,那么你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当你发现了合适的对象之后,会选择用几天来和对方互动从而判断对方究竟是否真正合适的恋爱对象并且开始与其的短期恋爱,而这个决定同时也决定了你还有剩下的几天来享受这段短期恋爱。正常的恋爱中,我相信绝大多数人用户考察性质的互动以及决定是否要开始这段恋爱的时间要远远多过于七天的,但是在上面说的这种情况下,我相信没有什么人会用七天的时间来观察和判断——这意味着你真正能够用来享受的恋爱时间为零。事实上,人们总是会倾向于尽力缩短观察和判断的时间——恋爱的成本,从而增加实际恋爱的时间,也就是恋爱的收入,从而提高恋爱的收益。所以你会观察到,在旅游中的艳遇,开始总是很快的——原因无他,时间成本太高了,而过高的成本投入未必会带来更高的恋爱收益。
  虽然上面谈的也应该算是非常极端的情况,但是我们有不可不承认的就是,伴随着现代人对于恋爱的不确定性日益增高,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天长地久的恋爱(以及进而的婚姻),人们对于恋爱时间长度的预期越来越短,那么相应的人们愿意用于开始恋爱之前的试探性质的互动也会越来越少,时间越来越短。
  是的,这样的一见钟情,这样因为一见钟情开始的恋爱,不是因为我们感性,而只是因为现代“麦当劳化”爱情的需要——慢慢谈然后再开始的恋爱,对我们来说成本太高了。

垃圾亦是宝

  在《融合》一篇中提到过,有了新恋人的人,往往总要带给自己的亲密好友观摩观摩,听听他们的意见。意见这个东西,有好的,必然也有坏的。尤其是好友们通通看低你的新恋人,甚至将其称之为“垃圾”的情况也是颇为常见。
  这样一面倒的负面意见,有时候往往是正确的,只不过恋爱中人往往看不到听不进而已。我们常爱说一句话“恋爱中的人智商是最低”,以此来解释这个问题。这样的解释不是不好,只不过我不喜欢,一说到“智商变低”或者“人变苯”,这个问题就很难从理性的角度来分析了。所以我宁可喜欢另一种角度,不是恋爱中的人“智商变低”或者“人变笨”,只不过恋爱是一种“甜蜜的负担”需要我们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我们反而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仔细思考我们的恋爱,以至于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
  当然,我们也要明白“子非鱼,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耶?”的道理。当事人作出决策时候考量的成本收益究竟有哪些,并非我们这些旁观者所能够切实掌握的,所以对于同一个人,作为当事人和旁观者作出不同的判断,是完全正常的事情。而在这些众多考量之中,恋爱的目的往往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目的不同,此时是垃圾,彼时便是宝了。
  是的,不同的恋爱是可以有不同的目的的。
  习惯上,我们的大多数人会在大多数场合把恋爱和婚姻放在一起考虑,把恋爱作为婚姻的准备工作,因此也把一段恋爱是否能够延续成为婚姻作为考量其成功与否的标准,因此也会根据恋爱的对象是否会是一个婚姻的好对象来作为判断其是否恋爱的好对象的一个标准。
  这个的联系不能说完全错,至少当下社会的绝大多数恋爱的确是与婚姻存在相当关系的。但是问题就在于,这两者并非是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尤其是如此。
  我不知道恋爱这种互动的过程在历史上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不过我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在历史,尤其是中国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中,婚姻是不需要有恋爱这个前奏的,绝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社会采取的是“盲婚哑嫁”。虽然我无法肯定究竟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恋爱逐渐和婚姻扯在了一起,但是我却相信这两者的结合只是一个暂时的情况——婚姻不需要恋爱,恋爱也未必一定要导致婚姻。
  事实上,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东西已经从婚姻的笼罩下解脱出来了,比如性——二十年前非婚性行为恐怕是一种异端,可是今天又有多少人还坚持有了婚姻才能有性行为的规矩;恋爱与婚姻,也是同样的道理。
  既然恋爱未必要以婚姻为结果,既然已经有人在尝试不以婚姻为目标的恋爱,那么如果我们仍旧坚持以往按照婚姻的标准来分析恋爱对象的话,那么自然会出现重大的偏差。
  就像我们往往感叹,校园里的恋情是脆弱的,因为一旦我们走出校园,面临各笨东西的场面,“毕业那天一起失恋”往往是最常见的结果。因为我们相信惟有最后走上红地毯的恋爱才是好的恋爱,所以我们也因此相信,校园里面的恋情是不成功的恋爱,是糟糕的恋情。
  大家都这么说,这么认为,搞到最后连校园恋爱的当事人也以为他们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恋情,而为几年的恋爱时光的蹉跎后悔不已。可是真的事实是这样吗?
  如果你经历过一段校园的恋爱,你扪心自问,当初决定开始这段恋情的时候,真的有考虑过婚姻的问题吗?真的有把对方作为婚姻的对象来进行考虑的吗?真的有根据婚姻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对方的长处和短处的吗?
  我相信大多数人并没有吧?就我看到的那么多恋爱,不少人之所以在大学里面开始一段恋情,也许是因为不愿意一个人孤独的度过大学的生涯;也许是因为逃脱了高中的束缚终于有了自由恋爱的圈子自然要及时享受;也许是为了积累恋爱的经验,为了以后的恋爱做好经验和技巧的准备;也许只是在同学好友的起哄下走到了一起;甚至也许只是闲着也是闲着;有那么多也许,却偏偏没有婚姻的诉求。
  既然我们开始这段恋爱的时候没有考虑过以婚姻作为诉求,那又为什么要在结束的时候以能够走向婚姻作为判断的理由呢。
  既然是为了逃避孤独开始这段恋爱,那么对方陪伴你走过了四年的大学生涯,那就足够了,这段恋情就称不上失败;既然只是为了享受恋爱的权利,那么恋爱过了,权利享受过了,那就足够了,这段恋情就称不上失败;既然是为了积累经验,学习技巧,那么经验如今有了,尤其还是难能可贵的包括从开始到分手完整的经验,那就足够了,这段恋情就称不上失败。
  既然我们的目的都达到了,那么又未必因为不是目的的某个标准而感到失望,将这段恋情作为失败,将恋爱的对象归为失败的根源。
  既然我们明白是否走向婚姻不是衡量一段恋爱的唯一标准,那么又为什么要将对方是否是一个好的婚姻对象作为衡量其是否一个好的恋爱对象的重要标准呢?
  事实上,这两个标准在很多时候是彼此矛盾的。
  是的,好的恋爱对象未必是好的婚姻对象,反之亦然,好的婚姻对象也未必是好的恋爱对象。尤其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恋爱更多地成为一种享乐的方式或者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好的恋爱无疑需要激情,可是好的婚姻需要的却是长期的平稳。
  作为短期行为的恋爱,与作为长期行为的婚姻,本身就是有着几乎不可调和的矛盾的,这就像长期的蓝筹股往往短线的表现令我们不能如意,可是表现不错的短线黑马却总是难以成为长期的蓝筹股。
  所以,看到我们朋友挑选了一个“垃圾”恋人,不要大惊小怪。只要好友不是真的打定主意嫁给他或者娶了他,如果对方只是将这段恋爱作为人生的一段插曲,那么大可由他而去。这个道理就像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垃圾食品,谁都知道这样的食品常吃对身体没有好处,不过如果只是偶尔调剂一下口味,也没有什么坏处。
  垃圾食品也可以是美味,只要你不顿顿都吃;垃圾恋人也可以是宝,只要你不准备将其当作终身的婚姻伴侣。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6-3-13 18:48:00
爱情是有时觉得很不可琢磨,应该好好衡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3-13 21:18:00

¥¥¥¥¥

其实吗,理论总归会到实际,在经济学家眼中爱情是这样,但是能保重他们自己是这样的理性和豁达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