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提出金融生态概念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已经五年时间了,众所周知,一个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会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那么,从美国2007年下半年出现的次贷危机,进而波及形成全球金融危机,就可以肯定地说:美国的金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出了问题。本文按照周小川行长讲的金融风险形成原因,一是金融体系本身,二是金融体系的环境即金融生态环境来加以分析。
关键词:金融生态,金融危机,建议
一、金融体系自身经营管理的缺陷是造成危机的根源
(一)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的不审慎。最明显的是贷款机构降低信贷标准。大多数的次贷公司和投资银行为了增加盈利,扩大业务量,在房贷过程中放松了贷款条件,甚至推出“零首付”房贷扩张业务,在从抵押贷款经纪商手中接收房贷业务时,不调查贷款申请人的收入、资产就闭合了贷款。贷款人可以在没有资金、不提供收入证明,仅需声明收入的情况下获得贷款购房。这就使得大量低信用、低收入的人获得了大量的贷款,形成了巨大信贷风险。其次是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本应履行谨慎义务的受托人,为了追求收益,不惜降低风险溢价,参与对冲基金等高风险投资,也正是这些不审慎的行为导致了危机的形成。
(二)金融创新过度,房地产金融机构以次级抵押贷款为支持衍生出一系列复杂的金融产品,极度繁琐和复杂的信用创造程序,导致潜在的危机。在美国房地产泡沫逐步破灭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收入减少,付不起房贷利息导致房贷违约率上升,造成了大量的次贷风险,而过度的衍生品将这种风险又放大了若干倍,引发了次贷危机,由于连锁效应,进而发展成金融危机。
(三)商业性银行放松风险管理。以美国大型投资银行为代表的许多经营性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这些机构漠视风险控制、追求短期利益、缺乏制衡机制,为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例如,一些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放任管理层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而疏于对有关业务(如购买次贷公司贷款业务)风险的适当评估和有效控制,甚至纵容欺诈性的资产(如以次贷为抵押的证券、债券)承销和经营行为,以追求市场份额、业务增长和高额奖金。
(四)金融监管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金融当局过于相信市场的理性,奉行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的漏洞使金融体系的风险逐步积累。事实上,美国金融业近年已进入了创新迭出的混业经营阶段,其金融监管仍沿袭旧有的体制,没能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尤其是当一些金融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已成为系统性风险新的来源时,监管重点没有及时调整,大量高风险机构和业务游离在审慎监管体系之外。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衍生品场外交易市场等均处于监管真空区。监管缺失的场外衍生产品加剧了市场动荡。
二、外部环境因素孕育了次贷危机
(一)政府履职缺失。美国在2000年网络经济泡沫破裂后,从2001年开始采取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过度依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赤字财政政策导致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政府提出了让“居者有其屋”,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采取诸如“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财政出资支付个人购房补贴”、“平抑市场房价”之类的措施手段。
(二)法律监管的放松为次贷业务的繁荣和相关衍生品的泛滥提供了条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的影响下,美国兴起了一场以“放松监管”为标志的金融监管法制改革。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存款机构放松监管和货币控制法》,该法取消了抵押贷款的利率上限,允许房贷机构以高利息、高费率向低收入者放贷,以补偿放贷机构的贷款风险。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可选择抵押交易平价法》,规定放贷机构可采用活动利率放贷和气球式支付。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税改法》,该法案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了合理的税收结构体系。1999年美国国会颁布《金融服务现代法》,彻底打破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商品期货现代化法》,彻底废除了对包括信用违约掉期在内的金融衍生产品的规划与监管。
(三)缺乏诚信的经纪商、中介评级机构的欺诈行为造成了巨额的次级贷款损失。评级机构给次贷债券的过高评级是次贷危机爆发的一大诱因。次级贷款在被证券化和被包装组合成其他衍生品时都要经过中介评级机构的评级,由于评级费用由债券承销商支付,评级越高越利于销售,评级费用也越高,因此评级机构无法保证评级的公正性和独3L性。受利益的影响,评级机构大都故意帮助投资银行和券商提高此类投资产品的信用评级。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三大评级机构在次级贷款MBS债券评级中,大约有75%得到了AAA的最高等级,10%得到AA的次高等级,仅有7%被评为BBB或更低级。导致所有的投资者或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时不能完全了解其中的风险而最终遭受严重损失,还造成了对全球金融经济运行的巨大冲击。
(四)世界性的金融市场将次贷危机演化为全球金融危机。从宏观层面上看,美国的经济政策只关注了其国内的问题,忽视了美元作为国际货币应承担的责任。从现行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来看,近年来负有维护全球金融安全和稳定职责的IMF将较多的精力放在了应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风险上,对于具有更大影响的发达国家,特别是主要储备货币发行国的经济和金融稳定状况关注不够,不仅未能发挥早期预警作用,而且在危机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应对亦不够及时。
经济金融的全球化已使得金融市场变为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广泛参与的世界性金融市场,所以美国信用扩张、虚拟经济引起的泡沫破裂造成的次贷危机便通过世界性的金融市场很快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
三、对加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的启示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发展状况是衡量金融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动荡的经济波动势必会给金融的运行产生风险,平稳繁荣的经济一定会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要吸取美国网络经济和房地产经济泡沫破灭给金融业造成重创的教训,保持产业经济之间的均衡发展。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可持续发展,避免大起大落的经济动荡。
(二)对金融创新应采取谨慎的态度。第一,金融创新依赖于健全的市场和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而我国步入市场经济也只有三十年时间,金融市场的发展更是滞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金融市场方面的法律体系还处于建设的起步阶段。第二,正常的金融创新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分散金融风险,但过度的衍生加上缺乏有效监管会导致金融机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风险不仅没有被分散掉,反而被放大许多倍。
(三)加快信用法律体系建设。美国居民信用法律体系比较健全,不同信用水平的自然人和法人的融资成本是不一样的。美国次级贷款市场主要是为信用较低的群体设置的。这种制度性的分隔就是在不同信用风险的资产之间设置一道防火墙,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过滤作用。同时,为满足不同信用记录投资者的需要,美国推出了很多信贷品种,如浮动利息贷款等。而我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金融产品的开发没有与信用级别联系在一起,因此,就容易出现问题。建议国家加快建立信用体系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统一的信用体系,明确负责部门,明确信息收集范围,完善的信用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间设置不同的风险隔离带,降低风险传导性。
(四)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我国对金融机构实行的是分业监管,而实际上实体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局面已经形成,所以,应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做到监管领域无疏漏,又要杜绝监管范围的相互重叠,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建议(1):不同监管部门在明确各自分工基础上建立起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系机制及联席会议机制。建议(2):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责,所以应由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协调宏观审慎监管(或者叫做系统性风险监管),重点在于防范金融跨市场、跨领域发展可能潜藏的系统性风险。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张利原 来源:《西部金融》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