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0-5-20 13:59 
70# 怀璧其罪
1、你所说的效用论者“不否定劳动与价值决定之间存在着联系,这个理论承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这里的“联系”除了“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以外,是否还包括“生产物的价值决定劳动的价值”?如果是,那么你的语言表达就是不完整的。如果不是,那么你用我所引述的杰文斯的那句话“劳动根本就是一个变量,其价值依照生产物的价值来决定,不是生产物的价值依照劳动的价值来决定”,能够说明你所说的效用论者“不否认劳动与价值决定之间存在着联系”吗?
2、不仅门格尔举了不可再生产的财货做例子,杰文斯也举过这样的例子:“世间有许多事物,如稀有的古书、钱币、古玩等物,有高价值而为现今绝对不能生产。”他们举这些例子的目的难道是为了证明“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吗?还是看看杰文斯为什么要举这些例子吧:“这一事件,已够推翻价值定于劳动的概念。”可见,他们举出这些例子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否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
在边际效用价值论看来,物品的数量可以取决于劳动(如果它们是可再生产的话),也可以不取决于劳动(如果它们是不可再生产的话),但不管何种物品,只要它们的数量对于人们的欲望来说不是无限的,便都有效用,都有价值。这种主张怎么能够归之于“承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呢?
一。这里如果仅就涉及前人的观点来说,是指其承认劳动与价值之间存在的联系而言的——他们否认了这种联系么?如果你说否认了,那么你如何解释引用的那些话呢?
二。无论是门格尔还是杰文斯,其价值的概念皆是宽泛的,从而有些地方的表述存在着矛盾。看看杰文斯的一个公式:交换率=Y的生产力程度/X的生产力的程度。
古画等如果没有劳动,何来的生产力?从而何来的交换率(交换价值)?他明确地说:交换中授受的商品量,与生产所用劳动的生产力程度成正比例,与诸商品的价值、价格,与诸商品每单位的生产费,与诸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成反比例。”148
事实上,他们承认了大多数情况下的劳动与价值所存在的联系。而杰的这个公式就是抛弃这种尚无法解释的矛盾而进行的表述。而我主贴的目的不是为了评价他们的观点,自然没有必要指出这些,但我在其它文章中说过门格尔(包括其他人的)所存在的要素价值论思想,如:
“于是我们似乎应当说:门格尔正是持有了上述意义的见解,以及他的这种‘有无数的经济财货,无须付出任何牺牲就可得到(如冲积土等)’[3]53的要素价值论思想,才否认把人们的劳动——牺牲和努力,视为判断价值的必要条件。情况很明显,门格尔若是能够摒除这种要素价值论思想,则会看到劳动其实就是价值判断的必要条件。由此我们也可以说,门格尔尚未认识到所有权的积极意义,从而未免对劳动价值论的某些观点有些矫枉过正。事实上,门格尔的逻辑无法排除劳动之于价值的积极意义,那些因稀少而有价值的东西,总是获得或生产困难的东西。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换一种说法,即:我们与其说门格尔否定劳动在价值决定过程中的作用,倒不如说他在一些地方没有看到这种作用呢?”
虽然门格尔在前面引文中提到必要二字,但是,综合他的观点,他并没有把这必要二字贯彻到底——确切地说他在某些地方没有看到劳动的存在。所以我才说他在一些地方没有看到劳动在价值决定过程中的作用。但是,这同样不能因此而否定他所看到的地方。
三,之前说过,理论是发展的,说效用承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并不等于完全局限于前人的观点。至少本人做为效用论者,就完全持有这种“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的观点。关于某些所谓的特例,如古玩,葡萄酒,乃至捡到的珍珠等问题,曾在多篇文章中指出了其价值与劳动之间的关系。你不过是仅仅局限于前人的成见而看待我这句话乃至整个效用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