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一期的《21世纪经济观察报》刊登了一篇文章:富豪村官的“新乡绅治理”。文章以山西西南部何津市(县级市)为背景。何津市地少人稀但其富遮却在山西首屈一指。主要是因为何津不仅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更重要的是形成了以煤为基础的产业集群。民营企业便是这个集群的核心。随着何津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富人阶层出现并迅速扩大。文中以费孝通先生的一句话:“拥有权力和财富,植根于土地的乡绅阶层,连接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成员与国家,充当了乡村的治理者。”,引出了“新乡绅治理”,即今天的何津富人阶层占据了国家治理链条的最末端,行使着管理何津大小村庄的权力。文章以“资源与富豪”“复杂的从政类型”“富人还是能人”“新乡绅之惑”为标题而展开。我读后有几分不成熟之感想,写出来,请大家指正。
一 文中的观点是比较倾向于这种乡村治理模式。我认为这种乡村治理模式也有一定的现实推广意义,但要注意几个问题。何津的富人基本上都是本乡本土的农民,他们的发达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天生的勤劳,朴实,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因地制宜,大胆开拓。富人为什么就能致富,而你我不能,富人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富人是能人,那我们为什么不能选本村的富人当村长,带领大家致富呢?村民将村里的集体资产交给富人经营管理,让他们通过自身的能力与财富为广大的村民谋利益,于村民来说何乐而不为呢?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道理。我想起巴曙松博士的一句话:通过金融,让那些会创造财富的人为不会创造财富的人创造财富。我想大致就是同一个道理吧。注意的问题有几点:1。乡绅治理,不能违法。法制社会,法律是摆在第一位的。富人村官的产生不能违法,富人村官的行政同样也不能违法。2。监督机制的完善。不难看出,乡绅治理存在明显的委托代理问题,因为他们会创造财富,因为他们会动用社会资源,所以村民选(委托)他们当村长。如何监督富豪乡绅的权力,这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我们要创造一个乡绅治理的良好的环境。假如富豪们愿意当村官,也的确能够为广大村民创造利益,我们就应该为乡绅治理提供一个良好的治理环境。“别人已经把手伸出来了,你还等什么呢?”虽然说富豪村官背后有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但实际上,对于多数正直的富豪来说,当村官的经济利益是微不足道的。也有的富豪当了村官后,逐步放弃了对个人财富的追求。而且,我认为这种良好的环境不仅包括村民与政府的对富豪的支持与信任,更包括监督与鞭策。
三。联系实际,我觉得新农村建设中可以适当推广这种治理模式。经济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而本乡本土的富豪,最理解当地的“经济社会”。让他们充当建设的急先锋,最合适不过了。一方面,村民与政府赋予他们管理本村的政治权力,让他们经营本村的集体资产,让他们进行农村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另一方面,国家通过支持农村中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出更多的农村富豪,从而促进乡村经济,政治的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