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20-2-12 15:16 
劳动本身真的很难计量,所以,一般用劳动结果计量劳动(例如计件,每天干了多少件)。
农村的活,种地、 ...
人民公社时代,农村的劳动计量制度有这么几种:
1、评工记分制。实行这种制度,
首先是由记工员登记下每个社员的劳动时间,以“天”为单位。一般将每个劳动日分为四段,如果某人今天早上没出工,吃过早饭后才出工,那末,给他今天记3/4天(吃早饭前的劳动时间算1/4)。登记完劳动时间以后,或每日,或每周,或每半个月,或每一个月,开一次社员会,让群众评议出每个社员每个劳动日的工值。最高工值为10分,最低的大约有5分、6分的。在评议每个社员的工值时,参考的因素有劳动技术、劳动强度、劳动态度、其他等等。
评出每个社员的工值以后,记工员就可以据此计算出每个社员应得的工分:该社员此段时间的工值×该社员的劳动天数
这种制度,实际上是
以劳动时间为主来计量劳动者付出的劳动
,同时,
掺入了劳动技术、劳动强度、劳动态度等因素。
2、包工制。即将一部分农活包给一个或一些农民,事先讲好完成这部分农活后给多少工分。例如,在收割季节,将某一块地(大约有若干亩)包给某一个或一些社员收割,提出一定的质量要求,规定收割完以后,验收质量合格,就由记工员给这个或这些社员记上若干工分。
这种制度,实际上是
按劳动效果来计量劳动者付出的劳动。这里所说的劳动效果,是指在整个粮食生产过程中,其中某一道工序(如收割工序)中付出的劳动所产生的效果。
3、包产制。就是将土地划分为小块,承包给社员个人进行生产。按每个社员家庭的
产品数量来计量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
在以上几种劳动计量制度中,
评工记分制的按劳分配程度最低,改革开放后被人说成是“吃大锅饭”的就是这种制度,
包产制的按劳分配程度最高。
但是,在以上几种劳动计量制度中,
评工记分制的生产社会化程度最高。因为,在这种制度下,可以将许多劳动者集中在同一个地方劳动,在劳动中还可以进行劳动者之间的分工协作;
包工制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如果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几个人承包某一块麦田的收割工作,那末,在同一个时间内,只有这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少数人在这块地里劳动,跟单干差不多,但是同一块地的耕地、播种、锄草、收割等不同工序,还是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的,不同工序的劳动者之间还是有分工协作的。同一块地里生产出来的粮食,仍然是许多人共同劳动的成果。
包产制的生产社会化程度最低。因为,这种制度下重新回到了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方式去了。劳动产品不再是许多人共同劳动的成果,而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成员的劳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