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要利益兼顾的,否则一碗水怎么端平?但无论如何也不要平均用力,否则即使是几千元分红对中产特别是以上阶级的人来说意义是不大甚至非常有限的。另外如何倾斜、如何做到基数确定上的公平,特别是促进后续管理当中的公平比如博主文章中所说的,都是极为重要的,需要认真研究。我比较赞成郑先生的意见!”
chenyuxiang 发表于 2010-6-1 21:47
3. 应兼顾公平,落后地区居民及打工者要多分配
4. 应考虑经济状况,低收入及弱势阶层要多分配
6. 因公致残或致死的英雄们(含遗属)要多分配
8. 以上2-6项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来兼顾,且动态管理

zenziyang 发表于 2008-10-4 00:20
以下是引用zenziyang在2008-10-4 0:16:00的发言:楼主此方法的确是好,不过,楼主可能混淆了“分筹契约”与“退出契约”我们通常说的股份,有两个属性:1)利润按股比分。2)如果散伙,总资产按股比分。这第二个属性常被忽略了,因为股份公司不存在散伙的问题,只有合作行公司,类似你的兄弟公司才存在这个问题。比如说,弟弟占3%,哥哥占97%,这个最初的股比可能是根据出资额拟定的。刚才说了,股比意味着散伙时的资产分配,如果实施“动态股权激励”,变为弟弟20%,哥哥80%,即意味着如果弟弟提出散伙,则本属哥哥的资产将流给弟弟。如果说合作制不具代表性,股份制也是一样,如果哥哥要退出,他出售手中的股权,是市值的97%还是80%,这仍是一个问题。哥哥因业绩不佳而少分得利润的确是个激励的好办法,但若哥哥因业绩不佳而损失原有股本,则不可接受。当然,他们可以签署一个合约,即股比只代表分利润的比例,不代表散伙时分家的比例。这个合约完全可行,但是,这就不再是一个股权问题了,而纯是一个分成问题(我把它叫做分筹契约)。像这样说吧,优先股也是股,但却不按利润分成,而是拿固定的钱,像工资和债务融资一样。但如果企业资产壮大100倍,然而优先股股东若退出,出售股票,则他仍可按获得股份投入100倍的钱,这和债务融资不同。但有的借贷,却不征收固定利息,而是和普通股一样分成,比如有的百货公司,将店位租给商家,每月按营业额提成。所以说,股票也可以不按股比分成,债务也可征收分成性质的利息。什么意思呢,怎么分成和股票还是债务无关,股票主要说的是怎么退出,债券也是。所以我说“分筹契约”与“退出契约”是两码子事。楼主这个与其叫“动态股权”不如叫“动态分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4 0:24:50编辑过]
震撼 2010年春节辛子陵在上海与朋友座谈时的讲话
转自人民网强国论坛: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1&id=97849308&boardId=1
2010-2-22
![]() 国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 单独的公民权益基金会极可能导致机构庞大,自身监督也是问题,建议总会可放在财政部下,履行政策管理职能,与下面的权益基金会没有行政联系。作为一级分配单位的各县区财政局也设当地权益基金委员会,该委员会人员精简,亦官亦民,由当地公民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代表常任,承担对当地各国企的监管职能。关于如何分配。定股后(注意定股本身也是动态的,股份的分配有倾向性,个人预分的股份随个人状况的变动也会调整,另外就是股随人走,股是“身份股”)的分红按如下步骤:1、一级分配。建议最小细分到县区一级。计算方法: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综合协调县区公民总分配系数所占比例和该县区各国企净资产增长总额占全国比例两个报酬因素。审计应采取随机的跨区域异域审计机制,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审计不公正。再就是分配后还应按照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要求实施区域动态贡献股的转增,使得各区域的下一分配周期的总公民分配股比例发生适度的动态变化,以体现激励约束结合、短长期效果并具,多方利益兼顾的效果。2、各一级分配单位再内部进行二次分配。分配方法:按照所辖区域内公民的各自的身份股(实股)比例进行分配。确定方法见上。关于公民的身份股即所持有的国企实股股权比例及其数量的动态变动及确认问题。由于国企本身的变动因素和公民群体自身的变动因素,使得每个公民所实际持有的国企公民股的股权比例是经常处在变动之中,若以一个经营年度的每年12月31日为计算时点,则公民所持有的国企公民股实股股权比例等于该公民的按一定计算标准预先确定的其身份股数量比上截止到该时点的当年全国所有公民的身份股总额,这个通过一个全国联网的庞大的国企公民身份股信息查询系统可以得到该数据;而关于每个公民具体在该时点持有的国企公民股实际数量,则以该持股比例乘以截止到该时点该查询系统所最新统计的全国所有国企的总法定股份与规定的公民股划定比例的乘积可得。 2010-06-03 19:07 |
![]() 国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 届时,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使得国企外部的公民所有者的所持股份和国企内部的员工所持的本企业的股份同时都实现动态化。 2010-06-03 17:59 |
![]() 国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 国企在全国各地区分布不均匀,要全民分股,也非得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不可,该模型兼顾分配与动态管理两大功能,具有很好的激励与约束结合、短期与长期性并具,以及利益兼顾的多重效果。 2010-06-03 17:48 |
![]() 国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 公民持有国企股份的同时,也应该探讨如何加强监督机制,同时企业的内部管理如何与此相衔接也是一个大课题。 2010-06-03 17:45 |
![]() 国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 国有企业不是政府所有的企业,政府是受托方,是代理公民在管理这些企业和国有资产。差别在于,以前没有把“全民所有制”中的所有者的名字具体落实,所有者是虚的、缺位的,通过设立公民权益基金、把基金股份均分到公民个人手里,也就是把所有者真正具体落实。20——有理! 2010-06-03 17:43 |
![]() 国 (游客) (游客) (游客) | 如果立下规矩,形成传统,用在百姓工资福利方面的财政开支占到60%,那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那才有真正的和谐社会。人民会对党刮目相看。————有理! 2010-06-03 17:40 |
![]() 国 (游客) (游客) | 三门峡库区失地农民说得好:“我们在农村非常清楚,不管政府用什么法律什么政策都很难管住土地。土地权利重新回到农民手中,那些利欲熏心的坏势力就不敢再轻举妄动,因为你侵占的不再是什么集体土地,而是老子的土地,是老子的命根子,老子就要拚命。农民的力量调动起来了,政府保护土地的包袱就卸下来了。”17————说得好!有理! 2010-06-03 17:34 |
![]() 国 (游客) | 90%有问题,触目惊心! 2010-06-03 17:15 |
![]() 111 (游客) (游客) | “有统有分,统分紧密结合”的最好方式就是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2010-06-03 20:14 |
![]() 111 (游客) | 在公众的推动下,1977年议会设立阿拉斯加州的资源权益基金,全名叫阿拉斯加永久基金(The Alaska Permanent Fund)。政府建立经营石油和天然气的企业,企业的收入给所有阿拉斯加州居民发放等额的现金分红。1982年,全州40多万居民每人都收到了第一张价值1000美元支票的社会分红。从那时起直到2005年,阿拉斯加州已经连续24年给全州公民分红了。22美国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地做着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事情。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的中国,理应比美国做得更好。——国企分红应全国统筹而不应按区域各自为政。 2010-06-03 20:13 |
![]() 国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游客) | 股随人走,股是“身份股”意思是“不能转让、不能遗传、随个人的有关情况而动态变动”。 2010-06-03 19:37 |
20091125 发表于 2010-5-25 20:34
20091125 发表于 2010-5-12 02:18
绩效薪酬后面部分比较详细,还是可以参考一下的。但主要应借鉴管理方法背后体现的管理思想,其次再评价管理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而选择借鉴之,切不要不做分析全盘机械照搬具体方法套路甚至设置的各项数据。
(六)绩效薪金的确定
绩效薪金又称风险薪金、风险工资或效益工资,是指经营者根据各考核指标,按照其完成既定目标的
程度所取得的报酬。
绩效薪金=基本薪金×2[企业目标资本保值增值率×0.4+(1+企业目标净
利润增长率)×0.6]
——————
可以借鉴此方法的思路,主流之法。但对于此法之后所隐藏的管理思想,则是在金字塔型的组织管理架构下所有者授权管理者一人,管理者统率整个管理团队,故所有者是而把整体企业是否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唯最高管理者一人是问,故对其考核与分配也建立在这个基础上面,所以并不等于此种方法就必然是实践中唯一可取的。我提个问题:正的还好说,但感觉如小学做数学题目按答案猜解法似的,主观性或个别性太强了,另外,如果几个指标或某指标的值较低而导致系数和为负,该如何评价?其实一般来讲一个正常且有稳定盈利产品和盈利模式的企业其效益好坏本身与高管关联性并不紧密,为什么目前采取这样的考核和计酬办法呢?原因主要如上,而理论界不过是顺势而为,按照所有者的想法而对此进行细化而已。实则高管在很大程度和很多情况下,要么是挥舞下指挥棒财富就成几何级数增长,要么就是虽然棒挥得不怎样但也一般负盈不负亏,但如上面这样的分配公式设计,怕是也会让很多自身勤奋但由于企业内外众多的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企业效益指标的下滑要承担倒贴风险责任,这不是会造就不少的“冤大头”吗?作为制度设计者,应当合理公平科学地全盘考虑问题,我们既不能一味逢迎经营层,做对他们有利的咨询设计,也不能只逢迎所有者,压榨经营层,而应当只站在科学和公正角度,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设计。所以,我以为,这个公式固然还是有些激励约束效果的(比如用本人“11种工资分配与股权分配方案的比较”的课件中提供的“5分评价法”来判断),但在经营者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值得商榷(虽然这是主流做法),也就是说,经营者到底适不适合完全担任这整个企业经营状况盈亏责任的唯一主体,而把企业里除首脑之中的中枢指挥神经系统之外的其他神经系统和五脏六腑的置之度外;另外,在目前经营者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过细也是问题,对有些指标应当要把权力和责任一齐下放,不要做事的在下面,责任放在经营者身上,也不要做事的在下面,却把做事的收益全放在经营者身上。不要把监督者对企业的贡献捧到一个高不可及的高度,而加万千宠爱于一身,而忽略各个一线员工的集体贡献。如果我们认为这真地有问题的话,那就要找替代方案,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完善方案,那否定也是无用的。试问:如果实践中不把经营者的考核和分配像上面那样直接与整个企业的完成目标情况挂钩,但实际上又是很紧密关联的,又该如何呢?也就是绩效分类和应用上要再做创新。此问题甚深,相信未提出前,99%的同仁不会这样想,提出后,估计也应该会难倒90%以上的人力资源管理同仁。不过既然我在这里已经提供了新方法的线索,相信总有管理界的福尔摩斯高手们会想办法发现新方法的,当然如果没有探索兴趣的人,百分百发现不了。
企业目标净利润增长率=(企业目标净利润-基年净利润)/基年净利润×100%
————————
上面公式中的“基年”很对头,而不应用上年。我看有的同仁的就有这方面问题,测算上发现问题,便又做了创新来完善,但仍然不是十分好。当然,基年从短期来看是静态,但从长期看肯定要“动态化”,因为一个上了规模的企业和它上规模之前,其同样的努力产生的效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