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5项制度和5大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五项制度包括:
一、将继续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从2005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选拔1000名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
二、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根据地方需求,每年选拔一些普通院校本专科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其担任相应职务。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计划。从今年起,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至3年。
四、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为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从今年起连续5年,全省人事、教育部门每年安排1万名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见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再就业基地建设,每年为毕业生提供1万个见习岗位;各级团组织通过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和“百企万岗”见习计划(由团省委与晨报联手打造,自2005年6月发起,目前已举办了5次大型供岗会,共提供见习岗位近1.3万个),每年为毕业生提供1万个见习岗位。
五、实行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定向就业制度。从明年起连续5年,每年在我省部分院校安排1000名定向就业计划,主要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定向就业实行优惠政策,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协议,服务期至少5年。
五大优惠举措包括:来去自由的户籍管理政策和户档关系3年内免费代理;
高定工资、补贴;
考录公务员和考研优先录取;
为到基层就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代偿助学贷款;
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