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谁之过(转帖)
写这篇文章我是很愤怒的!我并没有一稿多投,但我心里很为此鸣不平!
很多报刊媒体都不允许作者一稿多投,说是不能一女二嫁,说得多好听啊。那是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来讲这话的。他们甚至还以追究责任相威吓,吓得作者们战战惊惊的写稿,小心翼翼的投稿,惟恐出什么是非。文人嘛,可能是胆子太小了一些,大多数的作者都不敢一稿多投,象我一样,辛苦写作默默投稿,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稿子一份份如泥牛入海,却不敢犯多投之忌。因为传统媒体就是这样,包容量小,即使写的再好,不一定适合它发表,它是有取舍的。这可苦了作者,明珠暗投,自己的劳动价值不能得以体现。那写作是为了啥?还不如趁早改行算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还是好的呢,也就不用我在此愤慨了! 我要说的是,有些报刊明明发表了我的作品,却不付稿酬,而且没有任何形式的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一稿多投,那是谁之过呢?也要我来承担责任吗?我说这话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我的真实经历,过去和现在一直在经历着。如果说我的文章不好,你可以不发,我也没求你发,但是既然发了就要付稿酬,就要通知我。你们报社的编辑到菜市场去买菜,见好的就拿,拿完就走行吗?你凭什么不给钱!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啊?说得严重点这是流氓作风啊!你用了我的稿子却不付稿酬又不通知我,这跟做贼有什么区别啊?也许你认为稿酬太少,拿不出手,你多给点不就完了吗,不管多少都是我自己挣的钱啊,你凭什么不给! 我说这话是很愤怒的!譬如说我没有工作,我就凭写稿子来给我娘买米买面,你扣了我的稿费,不就等于断了我们家的炊吗?你们的报刊是赚钱的,不是公益性的媒体,我没有义务给你免费写稿!也许你认为我是一个无名的作者,不会和你们计较什么,即使我知道了也没事。你错了,第一你没付稿酬,第二你没通知我,第三我不要虚名,第四你必须买单! 1994年,我的《敬礼,英雄》发生了如上情况,当时的责编姓武;2007年,同一家报社,我的《姿势》发生了如上情况,现在的责编姓张。都是我家乡的报纸。1999年,我去报社做广告,当时的广告部主任就是现在的责编,我曾把1994年的事告诉过她,她也说不应该,可是现在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换汤不换药啊。如果这些事遇的多了,还不把我们这些自由撰稿人饿死啊!对作者尚且如此,还谈什么对社会负责,这不是笑谈吗? 我再说一遍,我的稿子不好你可以不发,发了就得付稿酬,就得通知我,这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编辑永远不是作者的上帝!我给你写稿是在给你挣钱,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虚名。你不付稿酬,又不让我一稿多投,我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就这样让你们付之流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