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迁移,同时,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医疗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的提高,老龄基数增大,高龄老人比例高,老龄化程度加剧。老龄化问题解决不好不仅给农民家庭带来负担,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可能引起社会治安问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对农村养老问题进行研究很有必要。文章在分析农村已有的养老模式和国家对土地改革,支持土地流转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以“土地养老”为经济基础,以“家庭养老”提供居住环境,以“社区养老”提供看护照料三者相结合的一种综合性的农村养老模式。
关键词:老龄化,农村,养老模式,土地流转
一、引言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使得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务工、经商,这种转移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得留在农村的大多数人口都是“儿童团、娘子军、老年队”,造成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另外,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医疗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计划生育国策的深入推行,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大,数量逐渐增多,老年人养老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人口老龄化给农民家庭带来了负担,抑制了农村消费和农民的购买力,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引发许多社会治安问题,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而要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要回答的是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模式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从而不断促进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
二、已有的养老模式分析
划分养老模式不在于具体的养老地点和形式而在于养老资源的来源,据此,可以将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划分为:家庭养老、社区养老、自我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亲情养老。其本质就是由家庭成员提供经济支持和服务照料的一种养老方式和养老制度。就形式来看,家庭养老的特点就是子女养老。日前这种养老模式在我国农村占主导地位,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这种养老模式面临很大的挑战。
1.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中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极大的控制。农村家庭的子女逐渐减少,一个农村家庭最多只能有两个孩子,家庭规模变小,同时,老年人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4:2:1的倒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已初步形成。一方面,家庭供养资源减少,即家庭劳动力明显减少,从而老人的赡养者减少;另一方面,基于倒金字塔结构的形成,青壮年对老人赡养的经济负担加剧。在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下,一旦老人生病,庞大的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负担极重。因此,家庭对老年人的保障能力逐渐弱化,使得家庭养老保障难以继续。
2.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向城镇迁移,青壮年不在老人的身边,空巢老人增多,使子女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力不从心。新形势下,不仅不能解决好老人的照料问题,反过来,老人生活得不到照料还影响青壮年在外务工,青壮年不得不花心思解决如何照顾老人的问题。
3.国家对农村养老行为规范和调整力度不够。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老人生活质量的好坏绝大程度上取决于子女的自身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下,有的老人能够安享晚年,幸福生活,有的老人只能维持基本的温饱问题,还有的老人却受到虐待。这就反映了家庭养老并不能为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提供保障。
4.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逐渐丧失家庭中的优势地位。在过去自然经济条件下,老年人熟悉耕作技术,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掌握着家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家庭和社会地位较高。然而,随着先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老人的经验在生产生活中的指导作用越来越小,使得老年人失去原有的优势。另外,随着中国社会价值观的迷失,年轻一代敬老爱老的意识匮乏,致使家庭养老的主体的责任逐渐淡化。
(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又称为集体养老模式,指在中国农村基层社区主要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来满足社区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方式。农村社区养老作为一种新的集体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但是社区养老的实现需要强大的集体经济作为后盾,随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力量的减弱(很大部分农村都不存在或存在很少量的集体经济),农村社区养老举步维艰。
1.建立社区养老需要强大的社区经济实力和设施作后盾。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原有的农村经济结构,农民独立经营,成果归个人所有,不存在或很少存在所谓的集体经济。此外,对于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国家不拨钱,集体不给钱(或没钱),农民掏不出钱”,社区养老的物质基础条件也就得不到满足。
2.农民转入社区养老,社区服务管理就需要解决管什么、怎么管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需要有一个机制来维护,机制的建立也是社区养老存在的一个瓶颈。
3.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农民对社区养老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年轻人认为自己没有义务掏钱来建立社区养老。而且,在家庭养老普遍流行的情况下,社区养老让农民难以接受,老人甚至认为社区养老是儿孙没有良心、不孝顺的表现。
4.农村社区养老是以某一区域,往往是以某一行政村为保障范围,具有本村身份的社区农民才有权享受养老保障,而没有本村身份的人口即使在该社区工作生活很多年,也无法享受该保障的安排。因此,社区养老的这种地域区位性、封闭性、排他性对社区养老保障也提出了挑战。
(三)自身养老(土地养老)
自身养老是指农民依靠自己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经营,因此,将自身养老也称为土地养老)来维持自己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养老方式。在农村,很多子女结婚后都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因此,子女对他们各方面的照顾大打折扣。加之,老人一直以来就养成勤劳、朴素的优良作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要有能力,他们还是愿意依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也使得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养,在物质和精神上都能得到自我满足。但自我养老并不是农村养老的理想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是生活无奈和其他模式存在缺陷的一种适应性选择,自身养老需要老人在丧失劳动力之前有足够的剩余经济作保障。因此,自身养老模式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挑战。
1.自我养老受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很大,如果老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就很难在该地区实现自我养老。尤其在我国西北的一些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的温饱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实现自我养老根本是不现实的。
2.目前,虽然农村老人有活到老、劳作到老的习惯,但“未富先老”的情况普遍存在。很多情况下,在老人丧失劳动力之前,有的也只是能基本维持当前生活需要,不存在剩余经济,就算有,也不足以支付丧失劳动力之后的养老费用。另外,老人自身养老的经济来源主要还是依靠从土地经营中获取经济收益,获取经济收入的途径单一,除去当前生活所需,剩余经济很少。
(四)社会保险养老
社会保险养老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采用个人、集体、国家共同出资的方式筹集资金为老人提供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社会保险养老的原则是农民自愿,政府组织引导,保险金的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建立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我国现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农村试点逐步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管理中却存在很多的问题,运作不理想,导致农村保险养老制度趋于萎缩,停滞不前,为农村社会保险养老在农村的推广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1.政策扶持差。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险资金的筹集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一方面,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几乎没有或很少,根本就无法拨出专款来补充农民养老保险。加之,国家给予的政策扶持不足,仅靠个人缴纳养老也就与自我养老不存在本质的差别。另一方面,坚持“个人缴纳为主”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来说,由于经济水平低下,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都可能存在问题,根本不可能支付得起养老金。总之,在政府和集体补助缺位的情况下,资金筹集的不到位对农村保险养老制度的推广存在很大的难度。
2.保障水平弱。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却未能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养老金一经领取终生不变,难以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更难以抵御物价的变化。显而易见,如此数额的养老金并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更谈不上实现农村养老保障的功能。
3.基金增值难。按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金主要是存入银行、购买国债,随着金融机构的清理整顿和银行存款利率不断的下调,农村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标准不断下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已经处于亏损的状态。实践中已经出现参保人数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情况。加上农村社会保险基金一般采用县级统筹、县级管理模式,而县级机构缺乏集中管理和运营基金的能力以及合适的投资渠道和专门的投资管理人才,使得基金难以保值增值。再加上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政府的包袱加重,投保人实际收益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使参保人对农村社会保险养老丧失信心。
4.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是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另外,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因而对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技术落后,机构设置不健全,管理混乱,加之,监管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得力等问题,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养老金的缺失使得社会保险养老难以为继。
通过对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阐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养老保障可以说困难重重,从各个方面制约着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主要制约因素表现在:农村的家庭养老面临巨大的挑战;社区养老存在的缺陷;社会保险养老资金来源及管理困难;更重要的是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自我养老在实际中的不现实。因此,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养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一种适合我国农村发展的养老模式。
三、农村养老模式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可以依法自愿对所拥有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农业生产率和农民收入都带来显著的影响。一方面,避免农村土地因老龄化问题而导致土地荒废、撂荒,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可使农业生产有优势的农户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从而增加农业收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农业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城镇化人口的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呈现刚性增长,这对我国粮食安全带来问题,而土地的流转为解决此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行之路。另外,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发育良好,中介组织机构健全的情况下,又可使非农业就业机会的农户安心地从事非农生产并获得土地租金,从而增加其收入。这对于丧失劳动力的老人来说可谓带来了福音,在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老年人可以利用拥有的土地进行流转而获得租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老人了的生活来源。总之,农村土地的流转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提供了巨大帮助。
农村养老模式的选择和确定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观念等因素紧密联系的。鉴于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和农村生产力状况,基于本文对已有的农村养老模式和土地改革、深化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的分析,本文认为,农村的养老应该是一种以“土地养老”为经济基础,以“家庭养老”提供居住环境,以“社区服务”提供看护照料三者相结合的一种综合性养老模式。
首先,在农村土地流转发育良好的市场上,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土地进行土地流转,获得土地流转租金的收入。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家庭养老给年轻人带来的经济负担越来越大,土地流转带来的经济收入正好为老人养老提供了经济基础。
其次,家庭养老提供了居住条件。对农村居民来说,熟悉的居住环境,融洽的邻里关系,一定的族亲血缘,世代相传的土地房屋(一生劳作剩下的结晶),恰是他们老年生活的精神抚慰,这也为农村居民养老解决了居住和精神抚慰问题。
最后,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在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医务室的作用的基础上,使得社区服务(看护照料)显得尤为重要。通过采用巡回制,定期对老人的生活情况进行观察,照料,很好地解决了老人无人照料问题。
总之,以“土地养老”为经济基础,以“家庭养老”提供居住条件和精神抚慰,以“社区服务”提供看护照料的农村养老模式,很好地弥补了单一养老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然,这一养老模式的发展也存在一个很大的挑战,即: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不健全,土地流转的不规范。因此,不仅仅为了应对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更为了促进农村发展,我国应该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促进土地规范化流转。
作者: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周跃锋 刘敏 来源:《改革与战略》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