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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分坛友的帖子,现在我对他们的部分回帖进行编辑,希望以后大家在投票前或投票后阅读一下,希望有所创获.
主要原因可能是楼主的设计改改比较好。
首先,古代中国称得上严格意义的“经济学家”者,很难说有谁!
其次,“中国古代在经济方面谁是最了不起的人”,那要看是经商(例如现在楼主列举的后3 位,可孔子弟子子贡应当更厉害,还有乔致庸的先人);还有有经济学说方面的贡献,如司马迁;或是经济政策措施方面了不起,如刘晏,等等等等,一句话,千万注意弄清楚基本概念啊!
补充在这里吧.
“故一位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法学家、政治家,在其文集中发表的一些经世文章,亦即所谓经济思想。但是还没有完整的经济学说体系,也就不能称其为经济学家,只能称为经世学者。"------------见赵乃抟先生的经典著作《披沙录》的《序言》部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
中国很多思想家在经济领域都有涉足,就比如司马光与王安石的争论,王说会经济的人可以不收税而财政足,光说那是桑宏羊骗汉武的诡词,天下财富总量在一个时间段是固定的,不在政府就在百姓,不收税而财政足的手段,比公开税赋对百姓的影响更加恶劣,今日读来,确实如此,呵呵.
中国古代讲究的是出将入相,宋朝之前差不多每个出名的宰相都是通才,当然宋朝之后也有全才,不能说这么绝对,只能说不象以前那么遍地开花.舶来的经济学家这个概念我觉得不好用在中国古代的贤人身上.
如果一定要评价古代的经济学家,我觉得与古代中国的政策很有关系.由于差不多所有的朝代都是重农抑商,所以古代先贤门的经济学思想基本上集中于公共经济学.
要说有哪些人物,管仲肯定是一位,李悝,吴起,商鞅,汉朝的桑弘羊(汉武大帝的财政部长),三国的诸葛亮,五胡乱华时期的王猛,等等,数下来可以写一本厚厚的书了。
当然我也觉得管仲地位应该在三甲,他那本书读通了做宰相决无问题。另外不能忽视商鞅。这位伟大的改革派定下来的国家制度,包括军事、财政、法制等等,让中国领先了近2000年啊。
不能说中国古代没有经济学家。我想只要他或她通过某种方式(实践地或理论地)研究了经济方面的问题,并且由此获得了较高的经济学素养,我们即可以视之为某种意义上的经济学家。只不过中国古代的经济学家与西方的有些不同,老外们重哲学,重逻辑体系,而我们的祖宗们则重实用的法则,而这些法则可能是零碎的,不成体系。正如中国古代的数学与老外的大不一样一样。我看历代的户部侍郎或尚书只要是称职的,没有几个不是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家。
其实,大家都忘记了一个重要的人物:汉武帝时期的桑弘羊。这个人虽然没有什么具体的著作,但是在《食货志》中大家可以看到很多有关他的经济思想的东西!!其实这和他当时所处的时期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由于武帝的连年征讨匈匈奴早成了国库空虚,桑弘羊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出任大汉的“财政部长”的。现在简单介绍一下他的历史和主要的经济政策。桑弘羊(前152—前80),洛阳人(今河南洛阳东北),出身商人家庭,自幼善心算,十三岁即入侍宫中。汉武帝连年对外用兵,加上他本人又纵游幸、营宫室,挥霍无度,以致府库空虚,财用不继。为了摆脱财政困境,桑弘羊拟改革经济政策,主要措施有增加赋税,改革币制,盐、酒、铁官营,均输平准,算缗告缗等,而桑弘羊是这些改革政策参预制定和执行、实施的重要人物之一。自元狩三年(前120年)起,桑弘羊历迁大司农丞、大司农、搜粟都尉等主管财政的要职,赐爵左庶长。武帝末为御史中丞,位列三公,受遗诏与大司马大将军霍光等辅立弗陵,是为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昭帝召集各地贤良文学至京会议盐铁官营等国家大政。贤良文学反对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等政策,桑弘羊坚持这些政策对国家的重要作用,双方展开辩论,结果除废止酒的官营改为徵税外,其余的沿袭不变。次年,桑弘羊因卷入燕王旦、上官桀父子谋反事件,被族诛。 桑弘羊少年得名,因为他精于心算。数学这东西,现在很多大学生都算不过来帐(包括理科的),在大多数人用算筹的当时,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已经擅长心算,固然与他出身商人世家有关,但也有天赋在其中。 大多数学者认为:桑弘羊是通过赀(訾)选为郎。也就是说,是通过买官的手段进的宫,然后由于心算的特技而被加官为侍中的。但也有人认为:很可能少年时期的汉武帝听说了桑弘羊心算的技能,于是招他入宫伴读。加侍中的虚衔,是为了方便他出入皇宫。 汉武帝对外用兵的最初10余年中,其财政开支的来源利用文景以来的财政积蓄外,主要是靠加重各种捐税的征收,如加征口赋、算赋、助边费、商人车船税、六畜税、资产缗钱税等,还卖官鬻爵、发行白鹿皮币、银锡白金币等,尤其是告缗令的推行,破坏了社会经济基础,封建财政濒于绝境。 在这种情况下,桑弘羊向武帝建议,仿照春秋时期齐相管仲的办法,实行“笼盐铁”,也就是推行盐铁专卖政策。于是,公元前119年,武帝下令实行盐铁专卖。 盐铁专卖的具体做法,就是在鼓励平民从事食盐生产,官府供给他们主要的生产工具,平民生产出来的食盐由政府统一收购,不得私自买卖。官府在各地设立盐肆,任命官吏,负责出售食盐;在政府无力设置盐肆,进行经营的地方,特许一些小商人进行分销。铁矿的开采、冶炼、锻造也全部由官府控制,产品归官府所有,由官府设置官吏负责销售。盐铁的价格都由政府统一规定,以保持价格的稳定。任何人不得私自铸铁煮盐,违者没收工具产品,处以重刑。为了管理盐铁专卖,武帝还任命大盐商大铁商孔仅和东郭咸阳担任盐铁丞,并在盐铁产地设置盐官和铁官,负责盐铁的生产和收购,在不出产盐铁的地方设置小盐官和铁官,负责盐铁销售,回收废铁。盐铁专卖所得的高额利润全部上交中央政府。 盐铁专卖政策为西汉政府提供了巨额的收入,尤其是耗费巨大的抗击匈奴、开通西域以及开发西南等,一直都是依靠盐铁的收入来支撑的。盐铁的专卖迫使那些巨商大贾退出了盐铁生意,斩断了他们的聚财之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兼并,延缓了平民贫困化的过程,对农业、手工业的生产都有较大的助益。而且盐铁专卖的实行使诸侯国境内的盐铁资源都收归中央政府,诸侯不能再依靠盐铁之利作为经济后盾,这进一步消除了诸侯割据的隐患,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的巩固。可见,盐铁的专卖并不仅仅是一项经济政策,还有着主要的政治意义,因此成为西汉政府的一项基本国策。 公元前110年,桑弘羊开始代理大农令,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均输法和平准法以及算缗和告缗令,统一铸币等政策也逐步实施。另外还建议汉武帝实行了屯田戍边政策。 后来又正式升任大司农,主持全国的财政工作达22年之久。 均输法是政府利用各地的贡赋做底本,进行一些大宗的商品贩运贸易,以此调节物资。具体做法是:郡国将应该缴纳的贡物连同运费的总额,按照市价,折算成当地出产的、价格比较低廉的土特产品,交付给政府的均输官;均输官再将所收到的土特产品合理地运往需要这些产品的地区去出售。这样,中央政府不加一文钱,就可以从土特产品的贩运贸易中获取巨额的利润,用来维持政府的各种支出。均输法的实行还明确了任土所宜的原则,合理运售,改变了过去需要进贡的物品不是本地所产,农民要高价到市场上购买,再上交官府的情况,还使农民免除了自备粮食工具为政府长途运输的沉重负担,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平准法是和均输法密切相关的,平准的目的就是由政府来调节物资,平抑物价。政府在长安设置平准官,负责掌管各地运送来的物资以及官营手工业的原料和产品。当市场上某种商品脱销,价格上涨时,平准官就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政府储存的物资;反之,当市场上某种商品滞销,价格下降时,平准官就开始收购,使物价保持稳定。均输和平准一个相当于行商,调节物资的余缺,一个相当于坐贾,调节物价的高低;一个掌握大宗商品批发,一个负责管理市场零售,共同组成了官营商业体系。这对抑制商人囤积居奇、垄断物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种官营商业体系是桑弘羊的独创,尤其是均输法更是桑弘羊商业天赋和长期财政工作经验的结晶。 算缗即按照财产数额来向商人们征收财产税,但商人们都隐瞒不报,或者少报。于是又颁布了告缗令,鼓励百姓告发隐瞒财产的商人,告发者可以得到被告人家产的一半。 上述经济政策基本缓解了经济危机,不扰民而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保证了政府的正常运转,更为武帝开疆扩土的对外战争准备了充足的经济力量。同时,也是汉武帝政治专制、思想独尊、经济垄断三位一体封建专制制度的完善。 但这种抑商政策也打击了商业经营,告缗令执行后,中等的商人几乎有一半破产了。 公元前87年,桑弘羊由搜粟都尉升为御史大夫,和霍光、上官桀等四人受武帝遗诏,辅佐昭帝。 公元前81年,昭帝召集各地贤良文学到长安,商议盐、铁等国家经济要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盐铁会议。贤良文学派人士激烈攻击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等政策,认为这是与民争利,不符合汉初与民休息的政策,所以主张改变这种政策。而桑弘羊则坚持继续执行这些政策,双方发生争论。这场辩论的记录,全部保留在桓宽所著《盐铁论》一书中。 书中记录:桑弘羊认为所有自然资源为国家--最高地主皇帝所有,“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下之藏,皆宜属少府”(《盐铁论·复古》),不能向私人开放。国家“开园池,总山海”,其收入可用来“助贡赋,修沟渠,立诸农,广田牧,盛园囿”(《盐铁论·园地》)。还认为盐铁酒专卖的经济收入,既可弥补贡赋收入的不足,又可减轻人民的税收负担,即“国用大饶,民不益赋”。他不仅重视农业,同时也大力主张发展工商业。他提出:“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认为若要富国强兵,就必须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使“农工商师各得所欲”,从而也就能扩大赋税的征收范围。桑弘羊的赋税主张,既有法家重经济收入的观点,又有儒家“薄税敛”的仁政思想,是两者的综合,对封建社会很有影响。 在这场辩论中,桑弘羊持法家观点,为汉武帝时实行的严刑峻法辩解。参加会议的儒生认为,法律是一种制止邪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国家的最好办法。他们强调“德治”,认为“治民之道,务笃其教而已”;主张“德主刑辅”,斥责武帝以来实行“废仁义之术,而任刑名之徒”的政策,必然招致亡国之祸。桑弘羊反对上述论点,认为治国必须用法律镇压“抚弊之民”,强调只有“绳之以法,断之以刑”,才能“寇止□禁”;讥讽儒生提倡“教化”,“欲废法以治,是犹不用隐括斧斤欲挠曲直枉也”。儒生认为,治国“务和而不务威”, “政宽则下亲上,政严则民谋主”,依靠“严刑峻法”治理国家,是不会长久的;主张适用法律应该“轻重各服其诛”,“刑罚中,民不怨”。桑弘羊不同意上述论点,竭力赞扬商鞅“禁□止过,莫若重刑”的轻罪重刑论,认为“网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百姓公然犯法,是因为“罚罪之轻也”;“千仞之高,人不轻凌;千钧之重,人不轻举”,只有实行“轻罪重罚”,才可以收到“累其心而责其意”的效果,从而制止犯罪。 会议到最后,除了废除酒类专卖政策,改成征税以外,盐铁官营等经济措施没有改变。这也向历史表明,桑弘羊的国家经济思想还是有其合理的方面。 在桑弘羊政治生命的后期,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和首辅大臣霍光进行权力斗争。而最终导致被杀。后世儒生说,这都是他一生追求利的结果。一个“利”字,最终还是让这位理财高手利令智昏。而我认为,他的失败是在于政治野心的无限膨胀,与他的经济思想无关。 不管如何,桑弘羊都算得上是一个经济学家,他的经济思想对后世有者深远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都是为政治服务的,没有人能提出一套完整化的经济理论,所以他们充其量也就是经济思想家,不过本人还是投了管仲一票,因为其著作《管子》中有很浓厚的经济思想氛围,比如八大赋税原则、赋税依据等,这些到现在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的。
[此贴子已经被小白鼠于2008-6-13 12:46:1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