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学政治学的,但是对这一块还是挺感兴趣的。下面有个想法,仅供参考。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国有企业的权力与义务问题。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型的国有企业,像移动,中石化之类的企业。由于他们行业的特殊性,他们拥有这个行业的垄断权,也就是说他们享受了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是排他性的。按理说,他们拥有这种权力,就应该为国家,为人民服务,即他们应该将利润的好大一部分用于国家的建设,为全国人民服务,因为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是上市公司,他们的行为应该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也就是说他们的决策应该以股东利益为主,而不是以人民利益为主。这样就出现了一种矛盾。国有企业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少数股东谋取利益。因此,有一部分人富起来了,而且是超级富裕型的,而很多人民却还是那么穷困。这种权力与义务的不平等,加剧了国家的贫富差异!!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纹川,玉树大地震,国有企业虽然也有捐款,但是所捐的份额与其每年所创造的利润是不成正比的。因为他们进行捐款时,需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这是否是国有企业制度本身就存在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