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用来报销的。这都是我们的科研制度逼的。老师申请到一个课题,研究经费大多数需要用票据把钱报销出来,只有一少部分可以按劳务费报销。报销项目名目繁多,有差旅费(需要拿车票或住宿发票报销,这就是老师向你们收火车票的原因,但是如果是学生票,就不能报销),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等等。你想文科的研究工作大多是在电脑上码字,那里需要什么办公费?但现在课题立项偏偏没有辛苦费(劳务费其实是为收集资料、翻译资料而设的)。更可笑或可气的是,现在报销制度趋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你申请课题时填写的报销项目报销,基本上每个月报销当年经费的10%,逾期经费就被收回去了。就是说你每个月差不多要被折腾一次。老师们为了把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经费报出来想尽各种办法,亲戚、朋友,能想到的都去找。更有甚者,去街头购买假发票。为了报销花费的时间精力不比做课题研究少多少。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责任不在老师,是我们可笑而又可恶的报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