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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 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于是,“劳动报酬占GDP 比重连降22年”立马上了众多媒体的新闻标题。由于直接触及了社会的敏感点,又出现了“比重持续下降”这类很刺激的字眼,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议论,把已经很热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问题再次推上了高台。

  其实,关于劳动报酬占GDP 比重下降的情况,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专家、学者从几年前就不断发表相关的专论文章,而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也指出,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下降到历史最低点。他提供的数据是43%。虽然由于统计、计算方面的差异,郑新立与张建国的数字相差了5 个多百分点,但郑弥补了张的一段“空白”:2005年以后的下降势头并未扭转,以致“下降到历史最低点”。换句话说就是,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持续下降不只22年,而是更长。

  居民劳动报酬占GDP 比重下降,有其历史原因。众所周知,在改革开放以前的很长一个时期里,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收入分配方面,则奉行苏式的“按劳分配”原则。这种僵化体制、机制,扭曲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束缚了各种因素效益的发挥,造成了严重的平均主义,阻滞了生产力的发展。是改革开放,打破了原有的体制,解放了生产力;变单一按劳分配为“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应该说,这一改革取向,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历史性进步,对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促进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经验、法制不健全、调整不及时等原因,原有改革设计越来越不适应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尽快实行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呼声随之越来越迫切。扭转劳动报酬占GDP 比重持续下降势头,进而促其合理提高,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

  任何改革,都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更是对前段改革后形成的既得利益的重新切割。也就是温家宝总理所说的,不仅要努力做大蛋糕,而且要努力把改革成果这个蛋糕分好。按什么样的比例重新“切蛋糕”,才算是真正的“分好”?这既是大事,因为直接关系全国人民的切身利益,也确实是个难事,因为“重新分”就意味有人要“多得”、有人要“少占”,触动既得利益必然要遭遇强大阻力。

  按照公认的说法,现实的“蛋糕”主要切分为三大块:劳动报酬、以资本为主的要素回报和国家财政。现在的实际分配比例大约是4:3:3 。新一轮改革就是要打破这一比例,拿出一组新的数字。从近期上上下下的意见看,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基本已成为各方共识,但增加的蛋糕由另外两家谁“出让”,却还有很多不同说法。一种是认为是资本“多吃了蛋糕”。作为亿万劳动者的代言人,张建国就很明确地把矛头指向了“资方”,他指出,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 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他还把这种“升降”变化与众多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直接挂了钩,强调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如“通钢事件”以及部分地区“出租车停运事件”,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据前两年的不完全统计,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 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另一种观点是认为国家财政“切”得过多。他们的理据是,发达国家劳动报酬所占比重一般高达60%、甚至70%,我国则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而多年以来,我国一直存在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幅度高于GDP增加幅度、GDP增长幅度又高于居民收入提高幅度的现象。有人很自然地把这与巨额的“三公消费”、大量“政绩工程”以及权力寻租等严重腐败现象联系起来。当然,也有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政府占的比重还偏低,因此影响了国家转移支付能力的提高。

  看来,增加劳动报酬在GDP 中所占比重,肯定是新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但由谁“让”出这块“蛋糕”,“让”出多少,却迟迟难以敲定。这大概就是新方案酝酿多年至今未能出台的重要原因。资本,涉及“国资”、“民资”、“外资”等多种成分;政府,关系中央到地方政府各个层面。让谁“割肉”,都有“切肤之痛”。改革难,深化改革也难,把自己作为改革对象就更是难上难了。但是,无论从眼前大局还是从长远发展看,收入分配改革都已是刻不容缓之事。再难,也得上。

  严重畸形的收入分配格局,已经成为危及社会安宁之毒瘤,再不果断“下刀”,就可能拖出大麻烦。以局部之痛、短暂之痛,换取整体之安、长久之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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