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moo先生:(真对不住,我老婆说了,你得改个网名,因为你的网名特别象“三根毛”的发音)
我所要说的是:我假定的集体偏好,是一个公理,不是定理。你的思维仍然是:假定集体偏好是定理,而不是公理。你认为,能从个人偏好推导出集体偏好,那么我就是正确的,不然就是错误的;而且,许多以前的学者,也是想从个人偏好出发论证有没有个人偏好,众说纷纭,迄今没有定论。
但我认为,我不去寻找这种偏好有没有什么理论上的依据,而是首先假定了集体偏好的存在性,即它是公理,不需要推导。
我的反问是,个人偏好,是一个公理,还是一个定理,如果是公理,那么如果有人不承认,你怎么证明它的存在?如果是定理,你从什么地方的理论可以推导出个人偏好的理论?
正如:两点确定一条直线,是一个公理,这个公理的突破,也就是说,有人认为:“两点不能确定一条直线,可能是多条直线同时经过两点,也可能是两点连一条直线都不能确定”,这在数学上是重大的突破。这在宇宙模型中是常见的,因为宇宙中没有直线,只有曲线。
那么,我认为,在宏观经济学中,引入“集体偏好”,对于更加深刻地研究宏观经济,有着独特的作用。
同时,微观和宏观就可以真正的分开,而不是什么“在微观中寻找宏观理论的依据”。
如果“集体偏好”是一个公理,那么,我们只是去观察,去实践,你认为不存在,那么,要用事实来证明,你也可以认为是存在的,我现在假定它是存在的,那么“集体偏好”和“个人偏好”哪一个更加稳定的问题,不仅仅会触动宏观理论,而且会触动“微观理论”。
今天,阅读“科斯定理”时,有人提出过反对意见,就是说,谈判中,没有成本或者没有搭便车现象,是不可能的。这是美国人提出的,并且得到了经济学界的承认。
我的问题是,我们不要在学习西方经济学时,总是,爱说“点头儿YES,很少说摇头NO。”即使说了,也不是系统化的,最后也会被唾沫淹死。不过我不信。可能要出现一个全新的体系,不仅仅是微观,可能也有宏观吧。
当然,别人承认,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更长,不过我想即使我没有了,仍然会留传下去。因为我认同的是更高层次上面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