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租金和准租金,无论怎样,也是基于要素“固定供给数量”和“服务价格”所产生的概念。但“经济租金”的概念有些“不讲道理了”。经济租金是基于“要素或产品供给曲线”之上的类似“生产者剩余”,它是指服务价格(全部收入)中的“部分收入”,而把这个类似“生产者剩余”的“部分收入”减去,也不会影响要素的供给,即要素供给曲线依然是固定的(但并不要求垂直)。而要素供给曲线之下的收入代表要素的机会成本。因此,也可以说,经济租金就是要素全部服务收入与要素的机会成本之差。
经济租金所依据的固定要素供给曲线具有一般性,要素供给曲线被特殊化为垂直,那么“经济租金”就变成一般意义的“租金”了。所以,“租金”是特殊的“经济租金”,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