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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四、被抓的成本
假定一个极其一个理智小偷会将被抓的成本分摊到每一次的偷盗中,即:
每次偷盗分摊成本=偷盗被抓的几率X每次被抓的损失,公式中的两个乘数决定了每次的成本大小。
小偷被抓分成三种,被警察抓,被旁观者抓,被失主抓,所以上述公式应该要改写为

每次偷盗分摊成本= 被警察抓的几率X每次被警察抓的损失 + 被群众抓的几率X每次被抓的损失
+
被失主抓的几率 X 每次被抓的损失

41首先看看被警察抓的情况。
在经济学中有种行业叫做成本递减型行业,(指得是随着行业厂商数目的增加,行业平均的生产成本降低。比如矿泉水在刚出现的时候,单单一个瓶子就要15毛钱,但随着矿泉水厂商数目的增加,生产瓶子的厂商数目也增加许多,现在一个瓶子的成本只要2毛钱左右)。小偷这个行业属于典型的成本递减型行业,在警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小偷数目的增加,每个小偷被分摊到的几率会越来越少。要知道增加一个警察需要有财政拨款,有指标,经过多轮的考试和体检,其难度要远远大于增加一个小偷(从家里买张火车票进城)。我国千人均警察不足一人,警力的严重不足使得小偷被作的几率被大大减少,而这种较低的几率被“理性的”小偷判断的更低(每一个小偷都无法知晓所有的小偷被抓案例。大多数小偷和普通人一样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被警察抓住的损失同样不高,最重要的是警察负有举证责任,有了直接的证据才可以将犯罪分子定罪,而由于只有将犯罪分子捉于现场才有可能将其定罪,很多情况下由于无法定罪抓到的小偷只好放掉。小偷也清晰的了解这一点,他们采用多种方式避免让自己的犯罪证据被掌握,最常用的就是尽快转移赃物。就算有了证据,由于我国刑法对偷窃罪量刑不清,这里的成本亦不太高。
被路人抓到和被失主抓到的情况有些不同,下面我们分开一起讨论:
42 失主抓到,几率和成本都比较低。
正常的失主抓住处理方式是,抓到后痛打然后送到公安局(注意,这里只是正常而非合法,大家都很痛恨小偷,抓到了十有八九是会打的)。笔者亦亲历一次这种情况,才知道这里面的玄机,首先送去公安局一定是要录口供的,这个会花去很多时间。然后公安局是会把被打的小偷送去医院的,如果打伤了就只好由送来报案的路人承担责任。本来是受害者,到后来要花时间还有可能惹上麻烦。我们一直在讲人们会使趋利避害的,路人失主如此,小偷亦然。当人们发现抓住小偷扭送官府成本相当高时,便选择最简单的方式,打一顿拿回赃物了事。殊不知这种刺激对于小偷来说可不得了,小偷在出门偷东西之前就预期可能被打,于是作出应对,要么携带凶器,要么成群结队出行,同时这个行业也慢慢淘汰了那些身体瘦小跑不快不经打的,或者单独作案的小偷。另外一个变化就是专门找身体瘦弱反抗能力低的妇女老人下手。于是,抓住小偷打一顿,刺激了小偷这个行业向“集团化(团伙作案),大型化(身体强壮的小偷越来越多),专业化(携带凶器)”发展,反而使得抓小偷和打小偷送去派出所成为非常危险的事情(同时各种媒体对小偷报复事件的报道增大了人们对抓小偷的危险预期),毕竟大家出门时是没有准备要和有准备的小偷搏斗的。在抓住小偷的情况下,打小偷和送官府只会增加失主的成本而不会有任何收益。而对于小偷们选择下手的那些看起来反抗能力较低的人们,作这些事情的风险更大。于是失主的最佳策略变成了拿回自己的东西,而不做任何其他的事。
43 对于路人来说上面的理由同样成立,而且不抓小偷还多了几个原因。
第一,抓小偷没有物质收益,在不受重伤的情况下根本就没有任何精神上收益(很多人宁肯不要这些精神收益也不愿意无端端受伤)。对于路人(也是我们常说的理性人)没有收益光有风险的事是不会做的。
第二,由于“旁观者效应”的存在,每个路人分摊到的抓小偷责任少了。“旁观者效应”又称为旁观者介入紧急事态的社会抑制,即在一件突发事情面前,由于有旁观者的存在,每个旁观者心理分到的解决该事件的责任会减少,这种减少随着旁观者增加的程度而增加。当大家都看见有人行窃或者抢夺的时候,自觉地分摊到自己身上的抓贼责任就少了,特别是这种事情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时候。
于是,对于路人来说,抓小偷会花了时间,承担了可能受伤的风险,还有可能要承担打伤小偷的责任。与此同时没有什么收获。所以绝大多数路人还是路人,不会做出任何增加小偷成本的事情。小偷被抓的几率减少,每次被抓的损失亦有减少。
综上所述,小偷对于被抓得成本预期是相当少的。
五、销售赃物的成本
这个问题说起来有些大,由于我们国家整体的诚信水平不高,大家并不以买了来源不明的二手货为耻,于是有了大量的赃物的需求,加上源源不断的供给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盗抢用品交易市场。这个市场往往用二手交易市场的合法外衣掩盖。
有了这样一个市场小偷可以非常容易的销售他们偷来的以手机、小灵通和一些数码产品为主的赃物。笔者曾经去了广州市几家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佯装买卖二手手机,没有一家需要提供手机发票,也没有能够提供随机发票的二手手机可以销售,可见在这些市场上流通的如此数量巨大的手机中有相当的部分是来自于非法所得。
这里又有一个恶性的循环,为了降低每次被盗抢的成本,很多人选择二手手机作为替代物,殊不知这种需求也成为了刺激盗抢的因素之一,大量的这种需求催生了大量非法交易,使得对赃物的需求增加,脏物的价格上升——刺激赃物的供给。更多的人投入“制造”赃物的行业。
同时,小偷很少因为销售赃物而被抓,促进了这个行业的发展。

结尾:成本小是小偷选择小偷的基本原因,至于小偷收益我们很难在此作出估计,但是失主每次被偷抢的损失是远远大于财物的,精神上的伤害有时更难弥补。这就是为什么自古的道德法律都会制止盗抢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大大的降低社会了社会总福利。
在文章的最后,我们暂且不对解决办法作出分析,这里丢了几块砖头,希望能够引出有识之士的良言妙策,想法增加小偷偷东西的成本,减少它们的收益。让我们生活在更美好的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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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7 11:15:43
分析的很有道理,顶一个。。


如果可以的话,在题外再分析一下更大的环境因素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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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7 11:55:46
盗贼蜂起,世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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